zh122 发表于 2009-9-30 20:45

光杯纠纷之我见

本来我在进入本论坛到处浏览时心情是轻松愉快的,看到最近的光杯纠纷后,心情却怎么也轻松不来,首先声明一下:本文的观点不针对任何个人,只对事情现象发表点个人看法,且本人放弃同任何人争辩的权利利.                                                                                        有个案例,前几年果冻刚流行时,有商家做一种很小的那种,有一天有一小孩吞下去卡在喉管,窒息了,去了一条活泼的生命,后来诉到法庭,判厂家负主要责任,厂家郁闷,难道还要我教你们怎么吃啊,法庭判定的依据是厂家没尽到提醒义务,父母也不可能每时每刻目不转睛看着孩子,从那以后果冻就没有小的了.你说厂家冤不,这次光杯纠纷也一样,好在损失不大,,毕竟,不知道不能擦不是消费者的错,商家就夹个纸条提醒下又多化几分钱呢?再说商家就冤一回吃点亏,补发一个杯子,我相信带来的广告效应远比几个杯子划算.                                                看到有的筒友还在质疑:这是常识也不懂吗.别把筒子当青菜吃了等等,我就更郁闷了,毕竟不懂常识的还有人在,这世上谁也不敢说自己是懂的最多的,谁也没权利要求愚笨的人跟你一样聪明,更聪明的人同样没权利要求你跟他一样懂的多,要是谁都一样懂的多还要这论坛干嘛?个人认为这种观念无助于商品市场健康地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会坑了商家,                              广大消费者自觉的维权行为,和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广大厂商日趋完美的服务,只会有助于中国商品市场健康的发展,也只有这样,中国大地上才会少了点苏丹红,三聚氰胺之类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说误擦了光杯的消费者的行为没有什么可非议的.

M82 发表于 2009-9-30 20:49

本帖最后由 M82 于 2009-9-30 20:51 编辑

沙发。后面的同学谈谈感想......

老洋葱 发表于 2009-9-30 20:50

说的好。

zh122 发表于 2009-9-30 21:06

在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几乎人人都知道,消费者跟厂商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厂商把商品卖给了消费者,就应承担更多的义务,消费者理应获得更多的权利,明白了这一点,厂商在处理有的问题上就不会感到冤了,至少也不会那么理直气壮了,没有这样心态和气度的厂商是不成熟的表现

fzhu 发表于 2009-9-30 21:07

支持

feijh 发表于 2009-9-30 21:38

不赞同lz的观点!进这个论坛就要有思想准备,电筒是亮,但也有危险,没人会特意告诉你锂电存在危险,不当使用会造成人身伤害,也没人会特意告诉你光杯擦不得,这个你要多学习多询问多潜水,玩手电要胆大心细,绝对不能自以为是,老经验老套路只能自己吃苦。半瓶水往往容易犯错,可怕的是犯了错知道了也不承认,这已经不再是手电层面上的问题,而和教育品德素质发生了关系。

feijh 发表于 2009-9-30 21:41

进了论坛你就不再是一个小白,你要用最短的时间把自己武装起来,你要学习手电的种种知识,看看老鸟们闹的各种笑话,笑的同时希望也能从中吸取些什么

hellochen 发表于 2009-9-30 21:44

楼上的说的很清楚,佩服一个。
{:1_268:}

normannan 发表于 2009-9-30 21:49

sywp01 发表于 2009-9-30 21:51

“手电爱好者”论坛,进来学习是你自己的事,这里没有专职的义务教师。这不是普通的菜市场,即使是菜市场,你买了鲜虾回去吃了过敏了,也怨不得卖虾的人没提醒你。

hellochen 发表于 2009-9-30 21:56

这次的事情也算是一个科普的很好的反面教材了,经过这次事情,如果还有人觉得光杯能擦,不能擦就是垃圾的话,那各玩各的就是了。看得过去的一笑而过,看不过去的冷嘲热讽。这些都是小事。犯不着上纲上线的。

828224 发表于 2009-9-30 22:17

本帖最后由 828224 于 2009-9-30 22:20 编辑

编个笑话:一个新手开车撞到路中花坛上,教练说他乱开,这个新手他马上回顶一句:你只教我不要撞车撞人,又没教我不要撞花坛

zh122 发表于 2009-9-30 22:54

手电论坛不是菜市场,手电论坛也不卖手电只是个论坛,我也好象从来没说过论坛的什么不是,我不是懂的很多,也不会懂的太少,自感觉在论坛中评论下这个与论坛无关的光杯纠纷,也用不着什么思想准备,我想说的是,故然擦了光杯者有过失,但商家理应承担更多义务,改变一种方式完全可以处理的更好,利用这次事件搞点正面影响,这不是大家更愿意看到的吗?怎么就有的朋友自作多情代表论坛教训别人啊

齐胖胖 发表于 2009-9-30 23:02

同温层 发表于 2009-9-30 23:03

有点象论坛的样子了,虽然有些看着有点呛人,但总比都闷着好。

lhyj7080 发表于 2009-9-30 23:05

我想说如果那样卖LED的很多都得亏钱了!

zh122 发表于 2009-9-30 23:18

亏不亏不应以单笔来计较,要那样的话,上CCTV广告那不是亏大了,说实话,我并不是对猎人感冒,只是可惜猎人失去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xiewg 发表于 2009-9-30 23:22

有什么好见的,简单的事情一定都要弄得上纲上线,这里没有ISO9000, 也没有什么世界500强,除了山寨工厂,就是几个有动手能力的赚点外快而已,一定要把什么消费维权一套搬到这里来。。。老兄,先搞清楚,你买的东西都是三无产品,还团购呢。。。。

ilove3d 发表于 2009-9-30 23:24

我觉得有些常识性的问题,如果还需要卖家出说明的话,那么出本100万字的说明书也不够罗列所有不能的情况,就好像卖刀的无须叮嘱你不能给小孩玩,不能砍人,假如你家小孩拿刀去砍人了,是不是就应该找卖刀的人算账呢

ilove3d 发表于 2009-9-30 23:27

本帖最后由 ilove3d 于 2009-9-30 23:40 编辑

电筒使用说明书

在您使用此产品之前,请详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 不得触碰比电筒材料软的桌面,否则会刮花桌面,不得碰触比电筒材料硬的桌面,否则会刮花电筒,如果您一定需要将电筒放在桌子上,请找权威部门鉴定您的电筒和桌面硬度相当
2 不能将此电筒用力触碰人的头部,耳部,眼睛,嘴巴,鼻子,身体......包括但不仅限于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学生......由此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3 如果您一定要擦拭电筒身或者内部,请找权威部门确定您的擦拭物比电筒材料软,并且不得含有任何腐蚀性,放射性,酸性,碱性物质,可脱落粉末碎削等,并且确定您的擦拭物绝对干净
4 该电筒出厂经过严格辐照消毒,请不要将电筒借与他人使用,由此发生任何疾病传染,本公司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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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此电筒筒身材料为6063铝,表面氧化镀膜,硬度较高,请勿当按摩棒或者任何其他医疗器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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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 此电筒身硬度比铁钉低,请不要当锤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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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该电筒使用温度为-40~80度,请勿在月球或者火星环境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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