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fjh8 发表于 2009-10-1 18:26

谈的比较客观。

327043 发表于 2009-10-1 18:27

配发使用说明书

lxqxs 发表于 2009-10-1 18:39

特工兄说的太好了,就事论事,不偏不倚,

yfish 发表于 2009-10-1 19:19

从产品设计的角度来说,楼主没错,毕竟不要太高估消费者的智商。

从手电发烧友论坛的角度来说,猎人没错,毕竟此论坛定义为发烧友级别的,普通老百姓一是没这兴趣研究,二是没精力和银子来整这发亮的棍子,如同以前去跑的HIFI论坛,各个都是烧得不清不楚的,甚至有人为了追求极致,把整个环牛完全裸露,完全是HIGH得不要命那种。

如果要求论坛商家全部做到民用消费品告知说明的级别,一是消耗大量的精力,二是也会增加相关的费用,泡这坛子的,大部分都是正在发烧和快成骨灰级的人物。

最后一句,如果商家能做到相关告知说明的话,那当然最好,没有的话,也不会很介意,能在这坛子里买筒子玩的,都是具备一定的潜水功力。你没有潜水?那拜托,潜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多了解才能发烧,不然还是去外面商场里买吧,放心些。

====================================

本人郑重声明:

本人并不承认看过本贴之全部或部分内容,此留言并不代表本人同意或者否定、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本人在此留言纯属是为了挣论坛的三分,以便升级。--此条系本人所写,版权所有。


本人记忆力差,故设此ID密码为1234,因密码简单,存在被黑客、五毛党、酱油党、**、**、P民、城管、相对人、李登辉、**、奥巴马、萨达姆、日本鬼子、高丽棒子、轮子功、黑猩猩以及一小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和一小撮怀有不可告人目的的险恶分子等等人和动物破解并用于发帖之可能性,本人盖不知情且不负任何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此条部分系本人所写,版权多人所有。


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此条系复制于互联网,本人并不明白其含义。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此条系复制于互联网,本人并不明白其含义。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此条系复制于互联网,本人并不明白其含义。


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无做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幼儿院老师,院长,院党委书记,小中大学班主任,校长,校党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弹脑门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此条系复制于互联网,本人并不明白其含义。

songpeng 发表于 2009-10-1 19:20

说的客观,不偏不倚,上次没收特工的580 2绝对是一个损失啊,我收的另外那个580成色{:1_239:},算了,不想再提了{:1_253:}

david1226 发表于 2009-10-1 19:27

同意特工的观点,商家的态度有待提高

wansiy 发表于 2009-10-1 20:00

tswork 发表于 2009-10-1 20:04

k9kdj 发表于 2009-10-1 20:07

闹闹她爸 发表于 2009-10-1 20:26

Heming_lee 发表于 2009-10-1 20:28

了解了?猎人有说让那新手擦光杯了么?嘴脏非要扣鼻屎,出血了~怨别人了~2吧?

闹闹她爸 发表于 2009-10-1 20:33

老洋葱 发表于 2009-10-1 20:35

支持特工兄。买过的DIY筒子大部分有接触不良的毛病。尽管有售后,因为百八块钱来回跑快递。来回折腾,实在没那时间。自己也就弄了。但是不代表就应该用有问题的筒。接触不良啊,同志们,多大个事?卫星都上天了,就这么个事情解决不了?拜托商家们细心一点好吧?

zky111 发表于 2009-10-1 20:40

不想说什么了 一个字 乱 大家自己甄别

Heming_lee 发表于 2009-10-1 22:01

猎人说不让擦了吗?兄弟有点出言不逊啊。
闹闹她爸 发表于 2009-10-1 20:33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兄弟,1,猎人说了,别动光杯,可能你眼神不好,也可能你只看了那新手的帖子。
2,不说不让就是允许吗?你家门口超市贴公告了说一定付钱才能拿走???没吧?你去拿个跑了试试。
在下没不逊吧?你自己理解下我说的话,OK?哪个品牌电筒说不让水煮,火烤了?你试个,索赔去!得赔了我2倍给你!
就是你配个电脑主机,时间长了,需要打扫灰尘了,商家说你大概用毛刷清理下,吸尘器吸下,你非把CPU拆了,坏了就能怪商家了?你范伟啊?
在下就是个菜鸟,08年在东成家买电路的时候还被东成说过,新手就别考虑这些DIY配件,后来在中州家买过些东西,也是有些小问题的,缺了C8的镜片O圈,说实在的,我到现在都没和中州说过这事,为什么?这么远的距离,让人给你发个O圈?反正我也是迟早要再去买东西的,到时候说下,一起发了,也不是个多大的事
我只想说,这新手不地道,纵观论坛中多少擦毛了光杯的前辈,有多少个“向XX开枪”的帖子出现?这个出现,只能是论坛被某些人刻意污染的体现,不信?走着瞧!

佛光普照 发表于 2009-10-1 22:01

{:1_217:}{:1_217:}】】】】】】】

特工Z 发表于 2009-10-1 22:27

发这个帖,也是因为我在买筒的时候也经常碰到这样那样的小问题,譬如灯头有灰或者接触不良的问题。我好歹有点动手能力,也就不去麻烦商家自己解决了。可商家能保证他的每一个客户都有相应的动手能力和发烧常识么?既然在TB上公开出售并且没做任何说明,可见任何顾客都有可能购买。所以不要认为所有顾客都是手电发烧友。必要的说明和声明还是应该有的——除非你只做发烧友的生意——当然你也得声明不卖给手电发烧友以外的人。

另外,前面有几位兄弟还是那么激进,具体哪位我想大家都能看出来。不要这样好吧。如果你是枪手,那你早已暴露了;如果不是,你这样做只会降低你所维护的商家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

特工Z 发表于 2009-10-1 22:28

说的客观,不偏不倚,上次没收特工的580 2绝对是一个损失啊,我收的另外那个580成色{:1_239:},算了,不想再提了{:1_253:}
songpeng 发表于 2009-10-1 19:20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那个筒子不出了。上次北京聚会的时候不慎落地,可能会有痕迹

lyd623 发表于 2009-10-1 22:32

顶特工兄,不偏不倚很有见地。

映呈 发表于 2009-10-1 22:36

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可惜的猎人啊!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了解了一下,我也说说这次猎人光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