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fmanxp 发表于 2010-4-18 16:09

关于二手交流区版块规则的一个问题

本帖最后由 delfmanxp 于 2010-4-18 16:10 编辑

2、每周转让物品数量限制:手电类物品5件,非手电类3件,消耗品(电池、灯泡等,不包括LED)数量10件,总数量不得超过10件。为了节约论坛资源,请将同类交易物品集中在同一主题帖内,不得在一周(以日历周为计算单位)内发布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交易帖。禁止以转让闲置物品名义批量转让,转让闲置物品不得超过本条款规定的数量,超过该数量的交易贴将直接删除。日历周有2种普遍情况,一个是周日算一周起始,一个是周一.咱们这里算哪天开始新一周?还有能不能解决下发帖中回车换行被忽略的问题?

elks 发表于 2010-4-18 17:26

按印刷品日历、电脑自带的日期和时间栏的排列方式:周日为一周开始,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delfmanxp 发表于 2010-4-19 07:25

2# elks 那最好在规则里加几个字,否则容易引起歧义{:1_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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