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8-11 06:56

谁会相信这里面小编写的??现在所谓“小编”和营销号什么鸟样大家都知道,一个对方没有人出庭的审判判决,没有提及民事赔偿??还是小编故意不说激起“民愤”??呵呵

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8-11 07:04

楼主搬过来引的一帮子人……哈哈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08:05

本帖最后由 zjsxyjf 于 2020-8-11 08:10 编辑

天涯一匹狼 发表于 2020-8-11 01:51
不要带节奏。
偷车案被撞伤那位是完全无辜的受害人,他是被这台车撞伤的,捉没捉到偷车贼他都完全有理由 ...
我丢失了一把水果刀,然后有人捡走把你捅死了这责任是我的?因为这把刀是我丢失的?什么理论!!

而偷车撞人的比这个更严重好吧,那是被偷的!【偷的】!不是车主自己丢弃的!!抓不到偷车贼就怪车主?警察***吃屎的?挣钱的摄像头几万亿个,恨不得能拍清你眉毛,到了为人民服务的时候摄像头就都坏了??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08:15

天涯一匹狼 发表于 2020-8-11 01:51
不要带节奏。
偷车案被撞伤那位是完全无辜的受害人,他是被这台车撞伤的,捉没捉到偷车贼他都完全有理由 ...

偷窃摔伤的那个确实还没判,但家属凭什么有这胆子去起诉?还不是觉得有希望能赔一点吗?????要是没那个希望吃饱了撑的的会去起诉自己掏律师费、诉讼费?????

前几年央视上放的小品都扶一扶奔驰变单车,扶两扶倾家荡产了? 央视都放了还不让我们说了??

longliu 发表于 2020-8-11 08:58

受害的未成年人的权益没有得到保护

拓荒牛 发表于 2020-8-11 09:13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0 19:07
车子被偷走逃窜过程撞伤了人,车主被判赔6万,理由是偷车贼没抓到,等抓到了车主可以去起诉偷车贼。小偷爬 ...

司法系统里面留洋的太多,好的没学到,装逼学到了.坏的学到了.

donkey 发表于 2020-8-11 09:15

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8-11 06:56
谁会相信这里面小编写的??现在所谓“小编”和营销号什么鸟样大家都知道,一个对方没有人出庭的审判判决, ...

很多小编就是用来带节奏的.

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8-11 10:18

拓荒牛 发表于 2020-8-11 09:13
司法系统里面留洋的太多,好的没学到,装逼学到了.坏的学到了.

怎么不见某些人说说为什么清华、北大没有被制裁,哈哈哈哈

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8-11 10:27

donkey 发表于 2020-8-11 09:15
很多小编就是用来带节奏的.

其实中国的媒体网络也有被渗透,只不过不像日本那么明显

klarkzby 发表于 2020-8-11 10:43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08:15
偷窃摔伤的那个确实还没判,但家属凭什么有这胆子去起诉?还不是觉得有希望能赔一点吗?????要是没那 ...

是不让你说了,因为怕你被粉红攻讦

xianglang 发表于 2020-8-11 10:55

本帖最后由 xianglang 于 2020-8-11 11:02 编辑

谁说合法?不过现在奇葩执法者倒是不少。

xianglang 发表于 2020-8-11 10:59

2724376393 发表于 2020-8-11 06:56
谁会相信这里面小编写的??现在所谓“小编”和营销号什么鸟样大家都知道,一个对方没有人出庭的审判判决, ...

顶一个!这样的无良小编和自媒体,实在不在少数!因此,我一般不看自媒体。

xianglang 发表于 2020-8-11 11:00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08:05
我丢失了一把水果刀,然后有人捡走把你捅死了这责任是我的?因为这把刀是我丢失的?什么理论!!

而偷车 ...

你还真有点责任,保管不善——从迷信因果关系而言,你更是逃不了因果。

天涯一匹狼 发表于 2020-8-11 12:44

本帖最后由 天涯一匹狼 于 2020-8-11 12:51 编辑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08:05
我丢失了一把水果刀,然后有人捡走把你捅死了这责任是我的?因为这把刀是我丢失的?什么理论!!

而偷车 ...
按你这么理解,回到楼主说的案子,人是小孩杀的,又不是家长杀的,为什么家长要负责任?
如果被偷车贼撞伤的人是你,如果一辈子捉不到偷车贼,你就默默无言忍辱负重地自己一辈子当残疾人么?


“为什么有胆子提出这样的赔偿要求”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必然结果,如果老百姓什么都不敢提,哪谁还敢民告官?谁还敢申请国家赔偿?谁还敢要求精神损失?提什么要求都不奇怪,重要的是法律怎么定、法官怎么判。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13:33

本帖最后由 zjsxyjf 于 2020-8-11 13:48 编辑

天涯一匹狼 发表于 2020-8-11 12:44
按你这么理解,回到楼主说的案子,人是小孩杀的,又不是家长杀的,为什么家长要负责任?
如果被偷车贼撞伤 ...
人是小孩杀的小孩死刑,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个狗屁。

民告官、要求国家赔偿那是官有问题、是国家有错在先!!!!!!!!
你告诉我盗窃案被偷的人他M逼哪里错了???哪里错了!!!!!!!

不要强行转移话题!!!!!!!!
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必然结果】

加害者【有胆子】去告被害者,还真TM是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必然结果!!!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13:36

xianglang 发表于 2020-8-11 11:00
你还真有点责任,保管不善——从迷信因果关系而言,你更是逃不了因果。
...

所以你吃饭噎死了要找种地的农民赔偿???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13:44

天涯一匹狼 发表于 2020-8-11 12:44
按你这么理解,回到楼主说的案子,人是小孩杀的,又不是家长杀的,为什么家长要负责任?
如果被偷车贼撞伤 ...

至于你说的【如果被偷车贼撞伤的人是你,如果一辈子捉不到偷车贼,你就默默无言忍辱负重地自己一辈子当残疾人么?】


那么警察领着国家工资是吃屎的???破不了案找公安赔!!
前面我就说了,为什么赚钱的摄像头可以纤毫毕现(抓交通违法能有罚款的),为什么到了为人民服务的时候(治安摄像头)上面不是模糊不清就是坏的?

大漠无雪 发表于 2020-8-11 14:34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13:44
至于你说的【如果被偷车贼撞伤的人是你,如果一辈子捉不到偷车贼,你就默默无言忍辱负重地自己一辈子当残 ...

精神上支持一下。
抓不到小偷是公安的责任,理应公安负责。
只是,官家说了算。

deepxx 发表于 2020-8-11 17:24

机械的执行法律是对立法精神的亵渎。

天涯一匹狼 发表于 2020-8-11 17:57

zjsxyjf 发表于 2020-8-11 13:33
人是小孩杀的小孩死刑,什么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是个狗屁。

民告官、要求国家赔偿那是官有问题、是国家有错 ...

未成年人保护是所有生物的本能,甚至不需对要法律,也是全世界法律都有的,至于保护到多少岁这个话题倒是可以商量。一命还一命的尺度和意义这个话题太大,们也说不出什么结果。

官有问题、国家有错这是制度问题,至少现在有了让人民监督的渠道,有督促改进的机会,当年朱以朱元璋的手段也压不住贪污,就算让你来当国家主席你也不能一蹴而就。

车主说没错问题也不大,但是“无责任赔偿”你要先了解一下。偷车和撞人虽然关联,但是两码事,各追各的责。

对于“无理”的赔偿要求,我和你一样嗤之以鼻,但人家说话的权利是有的吧?不是总有人喜欢说“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balabala…”以表示自由平等么?

如果没有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你也根本没胆子在这喷大字,所以这还真就是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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