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 发表于 2011-3-26 11:01

wanglong 发表于 2011-3-26 11:04

支持楼主,我觉得本论坛太需要像楼主这么坚持原则的人了,因为这是出力不讨好的事,但楼主却站出来了。

adebenben520 发表于 2011-3-26 11:35

举报大王,这次总算做对了。

jackiezgs 发表于 2011-3-26 12:56

确实那个帖子过分了,发上来只能浪费大家的时间

feijh 发表于 2011-3-26 17:48

我赞同!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1-3-26 18:11

其实我有点小理解LZ
因为我也同 ;猎人打过交道

当时回复我也是 要先垫付邮费检查问题后确认在给不给

不过猎人就 一个充电器的指示灯 的问题表示不是质量问题
因此 当时回复 不付快递费

感觉还是小家子气了点

后来 又因为LZ发怒 还是答应 给快递费但是LZ也没有必要 穷追猛打

正所谓 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得理不让人(太过了不好,就是个度的问题)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举报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