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给黑鸟造成的误会我在这里公开道歉
本帖最后由 yujiao 于 2011-4-16 12:18 编辑麻烦斑竹将我原来的贴关闭, 黑鸟同学已经出现,这个事情就算圆满了.我还是那句老话,不相信就不会先款了.只是我太心急了,给黑鸟造成了很多误会,再次对黑鸟表示歉意.另外,你说的那个在你老婆旺旺发贴的人不是我...如果需要,我可以把我和你爱人旺旺的聊天记录发给您看看,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您可以在这里公开的要求我再一次对您道歉
补充,下午我需要出去下.晚上才回来.再一次对黑鸟说下对不起. 如果有斑竹看到这个贴,麻烦把原来的删除或者关闭,并且,本人为对黑鸟造成的一切不良影响,承担责任 本帖最后由 wcdma186 于 2011-4-16 12:11 编辑
PZ虽有,但是少。
300元现在物价涨得厉害的年代买得多少东西啊?
我之前也不信会为了几百元就跑路了的,世间毕竟诚信是无价的。 事情弄清楚就好。不过黑鸟这回杯具了。 搞清楚原因就好了! 出现突发事件,误会了{:1_217:} 事件总算结束了! 很好的结局了 没关系, 他也该打PP.{:1_206:} 事情搞清楚了就好。{:1_217:} 楼主也没错,错在那个告密者。 圆满解决就好。 不是吧?就这起交易本身而言,应该道歉的是黑鸟而不是你。
楼主是不是搞错了?这已经迹近伪善或者矫情了 没事的 就这起交易本身而言,应该道歉的是黑鸟而不是你。
楼主是不是搞错了?这已经迹近伪善或者矫情了
clrlr 发表于 2011-4-16 13:20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赞同!尤其赞同最后一句话 冰释前嫌就好! 也够纠结的了,2个人都不开心了好些时候,幸好结果完满 着急是很正常的,大家都会着急,不过楼主的语言确实给产生纠纷的人树立了一个榜样,再次支持一下。 己所不欲,自己家的事情,不能殃及池鱼,再忙也不能不解释玩消失,我出筒子,就算再忙,也会在一天内发出,责任心的问题。楼主何必道歉,消费者自己要把自己当上帝,不然没人会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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