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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公斤的哥们吗????或者是120斤???二手还是商家?????????????????关键太贵了。楼主如果白送或者价格0.1元每条。 版主是绝对不会干涉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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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建议价格下调。或者听版主的,收摊。1块钱太贵了。!!!!!!!null
本帖最后由 sniq405 于 2011-5-28 17:17 编辑5月27号,有人PM我,希望不是楼主。
内容很**日啊。 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想骂人就公开骂,我都会承认你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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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人了。 本帖最后由 elks 于 2011-5-25 21:40 编辑能否请wasp说的更明白点,经营、此类商品,也好让我学习一下
怎么算经营?只要网店里有这东西就不行,还是按照淘宝的要求要有10件以上的物品才可以,我看了下我还不够10件,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那么多困置的东东 ...
coolyos 发表于 2011-5-25 13:38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商家免入二手区,这个版规里说的很清楚。第一条就是了。
这次领导召开了公投,细则未定。如果说以后要求发帖必须给出淘宝链接的话,淘宝链接指向店铺的,一概删除。
话就说白了吧,你这种做法无非打个广告,留个联系方式,谁知道你每周转让几件?这种行为目前不好界定,所以我也不多说。看兄台火气这么大,好像还得理不饶人了。 本帖最后由 coolyos 于 2011-5-26 01:22 编辑
sniq405兄,我可没那么多斤,只是有便利条件弄到一些玩够了转让了,您说贵我承认比你说的TB某些人的贵,可问问买过我灯条的朋友,不敢说物超所值至少是物有所值,开始还送电源,一个电源就要10元了,说起赠送,也可问买过我灯条的朋友,哪位没有多赠,少的5条多的20条都有。
既然你提出白送,没有问题的我可以送你一些,你出运费或到付都可以,请PM和我联系即可:),如的确需要请明天联系我吧,我尽量下午给你发了。
elks版主,我在手坛买的多卖的少,近期也只有这个LED灯条,既然你删贴说违规了,那我就改正。
但不太赞同你说的“商家免入二手区”商家免入我认可,放在这。。。你的意思我是商家?最好有个商家的衡量标准,达到什么就算商家了,尽量明确些也方便大家共同监督和版主的管理。
另请问elks版主灯条如赠送可以吗?对条数有无要求和限制? 可以拿当日间行车灯用不?亮度怎么样
pepsicool 发表于 2011-5-25 15:32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但不建议,如果要当日间行车灯我建议买贴片式的同时注意做好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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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楼主交易过。人肯定是没得说,非常好,也是老乡。也可以肯定的是,大大超出了论坛的交易数量。
其实这样的帖子挺多的。
可是貌似可能还有很多朋友需要led。愁……。
龙兄和elks都是很好的管理者。对于本贴,我的态度是,保留一段时间,之后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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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50个灯条,赠送一个没剪线电源‘直接就是新的’。赠了20多个灯条。……亮度挺不错的。50条接在58平米的客厅。感觉很好。楼主不是商家,也是一个爱好者。 本帖最后由 elks 于 2011-5-26 12:02 编辑
sniq405兄,我可没那么多斤,只是有便利条件弄到一些玩够了转让了,您说贵我承认比你说的TB某些人的贵,可问问买过我灯条的朋友,不敢说物超所值至少是物有所值,开始还送电源,一个电源就要10元了,说起赠送,也可 ...
coolyos 发表于 2011-5-26 01:14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不发布淘宝店铺链接,我们也无法界定谁是商家。如果帖子中的淘宝(或其他网站)的购买链接指向网店,视为商家,在版规中已说明。
赠送也要看数量,假借赠送之名义多收邮费、挣淘宝信誉的我们也见过,之前发过公告,后来针对此现象更新了版规。
我们不针对谁,只是就事论事。尊重是相互的,咱们PM联络时,你我言语都很平和。但是后面看你摆开架势要论战,劝解一句罢了。言语不敬,多多包涵。 本帖最后由 coolyos 于 2011-5-26 16:40 编辑
既然无法界定,为何只删我贴?删除我贴后本版还有一位和我买的差不多的东西的贴子,数量比我还多到现在未见有任何动静。所以想搞明白论坛的规定是只对我一个人的还是对大家都一视同仁。
赠送看数量,好,请告诉我像我这种LED灯条能赠多少,多收邮费、挣淘宝信誉在我这里发现了吗?以前交易的朋友可以做证,很多我还要赔进去运费,您把这句多收邮费、挣淘宝信誉放在这我不知道是什么用意,如是指我请明确提出,否则请你收回你的话。如果还是怕多收邮费,那干脆规定,赠送都用到付,这样都省心。实在实在还怕挣淘宝信誉的,找个中间人我发给他,省的走淘宝被怀疑挣信用
论坛上的多了,假借管理之名义排除异已的,挣取人心的我也见过,之前看的太多,后来针对此现象也有选择的去论坛了。但无论如何,我喜欢的是论坛,是一帮喜欢电子、手电类的爱好者和朋友,不会因为某一个人的好恶就妥协。
尊重是相互的,论坛还有很多和我类似的贴子仍在大行其道,删除我贴后发现这些还在。
也劝解一句,言语敬不敬的各自思量。本无对错。但若不能一碗水端平何谈包涵。。 文采都很好 厉害。。。不愧都是版主级别的。
佩服佩服{:1_231:} 既然无法界定,为何只删我贴?删除我贴后本版还有一位和我买的差不多的东西的贴子,数量比我还多到现在未见有任何动静。所以想搞明白论坛的规定是只对我一个人的还是对大家都一视同仁。
赠送看数量,好,请告诉我像 ...
coolyos 发表于 2011-5-26 16:27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删你帖因为我看见了,数量有明确规定。最近工作较紧,我这一个多月每天加班,回家还要写文档。二手区帖子很多,我不能保证每个帖子我都看。
赠送也仅限于个人,商家依旧不欢迎。数量请参考转让的数量。不要要求版规事无巨细,这不现实。 我只是回答你的问题,告诉你哪些行为不受欢迎,没有指责你违反哪一条款。否则,这帖子不会继续存在。
删你帖因为我看见了,数量有明确规定。最近工作较紧,我这一个多月每天加班,回家还要写文档。二手区帖子很多,我不能保证每个帖子我都看。
赠送也仅限于个人,商家依旧不欢迎。数量请参考转让的数量。不要要求版规 ...
elks 发表于 2011-5-26 22:17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好几个同样的卖贴你都看不到,唯独只看到我的,只能说PFPF。
你工作紧要加班与论坛无关,既然做版主应该负起责任,请不要拿这些借口说事,如个人能力或精力不够完全可让出位置让更有能力和精力的坛友承担,否则耽误论坛管理又对自己的工作生活产生影响何苦为之。
实在保证不了每贴都看至少可用搜索吧?搜一下几个关键字用不了一分钟。做管理需要的技巧不是靠简单重复的。
说了半天你也没说出商家和个人的区别,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赠送给了别人,你把我说成商家怎么办?那位想被赠的朋友,如果如此不明确我实在不敢冒被删贴的风险赠你灯条。
版规和管理制度一样总是需要持续改进的。如有不明确的地方应该修订,管理要通过长期的实践并用规章制度固化下来而不是靠某一个人的主观意识来判断。
哪些行为是否受欢迎不需你告诉我,你说的“没有指责你违反哪一条款。”我不认同,与我无关的内容在我贴里跟贴毫无意义,我也会说:坚决不欢迎个别不负责任的版主为了某些人的私利使用手中权力以达到某种目的方式管理论坛。顺带说一下,我只是告诉你什么不受欢迎,并未特指你。
你的确未指责我违反哪一条款,却直接删除了我的原贴,
你的确只看到我的贴子,却看不到和我卖类似东西的贴子,
你的确几天来一直在回我贴子,同一时间论坛出的违规贴都看不到,
你的确很忙,但还能天天上来回我贴子。但还是忙到没时间管理论坛的违规现像。
既然都说到这份上了,事非对错自有公论。。。。。。 我和lz在一个地方,有过一些接触,可以作证这哥们确实不是商家,东西也几乎就是半卖半送,希望斑竹们分清爱好者和商家的区别,都是为了多学知识多交朋友才来到的这个网站,希望可以多些人情味 额滴神咧估计都是文科高材 嘿嘿熄火熄火LED用处很广我们喜欢 版主大人们也都辛苦了我们都看着呢 何必就此较真呢 楼主,再次告知一次:你的原帖数量超标,删。
管理本版的版主有多人,不止我一个,不需要我每个帖子都看。
我们管理团队面对任何质疑都不回避,所以我抽时间也要上来回答问题。
OK.既然事情已经清楚,不必再做纠缠了。 我和lz在一个地方,有过一些接触,可以作证这哥们确实不是商家,东西也几乎就是半卖半送,希望斑竹们分清爱好者和商家的区别,都是为了多学知识多交朋友才来到的这个网站,希望可以多些人情味 ...
168t168 发表于 2011-5-27 21:25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是有人情味的,不是删帖机器。所以这个帖子我没有动,仅仅质疑楼主的表达方式,怀疑其身份是商家。
我们也不是对每一个超标的帖子都直接删除,而是有一定的甄别。如果是低价值的几件不同的杂物,我本人一般不删,见数量过多就提醒一句罢了。同样的商品数量很多,我们只能处理。
我们抵制商家不是要和谁过不去,仅仅希望二手区能够纯净一些,不要偏离二手交流的主旨,目标是造福坛友。真希望以后可以少费一点口水。 我已多次说明了,原贴你说数量超标删除,我并没说什么 ,否则早去纠纷区发贴声讨你了。
管理本版的是有多人,我也有贴子被龙版处理过,但我认为他的处理方式非常得当我无任何意见,相比起来。。差距呀。
我的灯条也不是一天就卖了N多条的,都一个多月了没见你提醒过一个字,突然有一天就直接删除了,你觉的处理得当?我没看出来你说的人情味。。。真的没有。
你的怀疑请有根据,否则那就是对我的人身攻击。做为版主说话做事更应注意这是常识。
二手抵制商家我不认为有什么错,一个论坛有一个论坛的风格。我更希望论坛纯净,但请先从自身做起负起一个版主的责任,已经几天了你一直有空回我的贴子,我都告诉你可以用搜索关键字的方式看有无违规的贴子,刚才我搜了,那几个和我类似的贴子仍然存在,这就是你所谓的纯净?
真的不想费这口舌之争,但你在你“工作忙、加班”的情况下仍能每天回我贴子而对相同的违规贴子“视而不见”,我如不回复你显然对你太不尊重了,记住,尊重是相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