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选择卖家的权利
Lz纠结个啥
1,本坛有“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利”的规则并没有什么不可,但是这个选择是否在买家支付款项之前呢?
2,卖家先款300包顺丰,支付宝300不包顺丰作为选择,我是否应该庆幸我选择了走支付宝?
3,我拍下了,22:30卖家还催我付款,付了款到次日21:00多才通知我给了别人我能否怀疑卖家有人品以外的问题?
其实发纠纷贴的目的不是说我遭遇了什么不可以接受的损失来诉苦,
而是把在坛子里遇到的不合理的人和事列出来给大家看,好让论坛以后能更hx!
个人i觉得手电论坛虽非净土,但是气氛的确不错!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不能指望都是天鹅,其中肯定不乏吃肉的秃鹫、叽喳的麻雀、放飞的鸽子。。。。。。 可以向淘宝投诉的 支持淘宝投诉! 期间有1天时间了,发生了一些不为人知的事。还好,我忍住了。 不在服务区 发表于 2012-1-12 00: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合同办事,已经付款了,卖家不发货就投诉他。
同意. {:4_332:}每次的买卖帖子都见“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利”,强烈要求取消这个规则! 啥也不说啦 “有选择卖家的权力”这条霸王条款在天朝司空见惯了,藐视 已经达成了意向,再说都付款了,卖家就没有选择买家的权力了 已经付款了再这么做就不太好了至少早点给买家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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