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dc117
发表于 2012-2-27 21:04
sddc117
发表于 2012-2-27 21:04
皮猫
发表于 2012-2-27 21:05
换只灯泡不就行了吗
sddc117
发表于 2012-2-27 21:07
sddc117
发表于 2012-2-27 21:12
和居008
发表于 2012-2-27 21:16
我穷人,没玩过火……
李亮
发表于 2012-2-27 21:17
霸气。
sybadboy
发表于 2012-2-27 21:17
总感觉纠纷跟慈善不搭边,和为贵!
gpyhy
发表于 2012-2-27 21:18
看热闹
sddc117
发表于 2012-2-27 21:19
sddc117
发表于 2012-2-27 21:29
poooooor
发表于 2012-2-27 21:30
捐给被毁容的小姑娘吧~~~建议而已~~~~~
sddc117
发表于 2012-2-27 21:33
typ0713
发表于 2012-2-27 21:33
是捐手电还是捐钱?如果捐手电的话,还是要搞亮了再捐!LZ霸气!
给闪电充电
发表于 2012-2-27 21:34
看来楼主很年轻呀,我不捐。
第一、出筒的目的就是换钱,如果不是换钱,直接捐筒就行了,如果有纠纷就捐,我二手筒就不敢出,不利于玩筒大业;
第二、对于所有不明白的捐款,包括单位的捐款,本人采取不合作态度,更不因为一时意气做这些事,这点我认为万科的王石做得很对;
第三、对于bax78421信息,我已经PM,我愿意退30元(mn03按论坛价60元计),各付一半,你没回PM。
第四、关于包装破损的事,你交易前已经看过图片,我也为破损可能带来的风险有了补偿。如果还对于破损可能带来的风险有担忧,应在交易前提出与我达到一至。交易中,请不要再来说事。复制搜索
复制搜索
lined
发表于 2012-2-27 21:35
是什么情况啊
gaojian002
发表于 2012-2-27 21:43
这支我收了,平息你们{:1_303:}
sddc117
发表于 2012-2-27 21:45
i111
发表于 2012-2-27 21:46
好人来了
给闪电充电
发表于 2012-2-27 21:49
希望这次的纠纷给筒友提个醒。交易前买卖双方要充分理解网络交易的风险,对于可能产生问题的地方最好先达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