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632-1 发表于 2012-4-23 19:57

投诉版主elks

一个多星期被删3个卖贴,前2次海木版主删的,我诚认没有好好的学习版规
因此重新安版规上了一个,elks又删 了,而且理由不清,海木版删了止少写了理由,心服口服
这次我不服,因此投诉elks,要求原贴公示,大家评评理,哪里违规了

q2632-1 发表于 2012-4-23 20:03

您的主题 出二手移动3G手机只有10个,处理了 被 elks 移动到 回收站 违规内容

admin 发表于 2012-4-23 21:48

请看版规:
2、每周转让物品数量限制:手电类物品5件,非手电类3件,消耗品(电池、灯泡等,不包括LED)数量10件,总数量不得超过10件。为了节约论坛资源,请将同类交易物品集中在同一主题帖内,不得在一周(以日历周为计算单位)内发布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交易帖。禁止以转让闲置物品名义批量转让,转让闲置物品不得超过本条款规定的数量,超过该数量的交易贴将直接删除。

q2632-1 发表于 2012-4-23 23:51

admin 发表于 2012-4-23 2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看版规:
2、每周转让物品数量限制:手电类物品5件,非手电类3件,消耗品(电池、灯泡等,不包括LED)数 ...

本周是星期一,我才发了第1个贴,版规上写的很清楚,是按日历周来算的

lihkbc 发表于 2012-4-24 12:08

看意思是件数超过限制了吧

elks 发表于 2012-4-24 23:42

非手电类3件,消耗品(电池、灯泡等,不包括LED)数量10件,你这是消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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