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t01 发表于 2012-11-4 08:33

支持受伤者,如果你受伤了,不要把它转移给别人.

jk318521 发表于 2012-11-4 09:36

dragon-light 发表于 2012-11-4 09:45

真差劲啊。这品相和人品都TM无敌了。

aqua2001 发表于 2012-11-4 17:24

这就是骗子,这种行为就是欺诈行为。没什么可探讨的,必须严肃处置。

gdsgds 发表于 2012-11-4 22:56

坛友交易就是一个透明,不管别人问不问,但卖家有义务把瑕疵说清。

funfunhk 发表于 2012-11-5 00:04

chentb 发表于 2012-11-2 15: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忍不住再次表个态:支持猫版主,版主是个好人,前阵子我的手电出故障,版主还很热心帮我联系配件。这个卖家 ...

在42楼說"人家粗线条的"時已明白了~{:1_303:}

niankeke 发表于 2012-11-5 01:12

晕,连鱼大也冒泡了,这动静真不小哇

绿色 发表于 2012-11-6 20:44

不诚信不止是会被取消在二手区交易的权力,关键是没了做人的信誉啊!

446zj 发表于 2012-11-6 21:25

太操蛋了

solag 发表于 2012-11-6 22:38

几年没有回过贴了今天冒个泡这**就是个贱人卖东西时候有意没发光杯图

你**为了300块把自己的人格卖了    我这是替你妈骂的你。

icepic 发表于 2012-11-7 00:45

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维权吧~版主的名号不能作为 不了了之 的借口。

wsss1234 发表于 2012-11-7 09:21

卖家人品实在太次!!!

56255 发表于 2012-11-7 11:15

坚决揍丫的

zjqqjz666 发表于 2012-11-7 11:37

晕啊,这仁兄前段时间疯狂收钛筒,之后又疯狂出,这样的半拉子热度真是不配玩筒啊,白瞎这些好东西了!
光杯能擦成这样,估计探过“洞”了吧{:1_301:}
坚决顶老猫!我也收过老猫的东西,怎一个实在了得!!{:4_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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