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ya
发表于 2013-2-11 15:34
没什么纠结的
没人要的都出给我
以后有人出的话直接明牌
别藏着掖着哪个先拍归哪个
大师1979
发表于 2013-2-11 15:38
以淘宝拍下 为准
北佬
发表于 2013-2-11 18:35
很多论坛不让粘贴链接
恭喜
发表于 2013-2-11 19:56
这个坛子里没劲的人太多了,所以现在不差钱,我就不在这收
XNXYXR
发表于 2013-2-11 20:08
手电照过的国度
发表于 2013-2-12 10:26
首先不要忘了有版规
鱼大对二手版块的管理我觉得确实有点hx过头了
该hx的一定要hx才能hx
任何不遵守版规甚至以为能事的泡菜都应该受到处理才好
是爷们儿的谭唧唧
伪娘还是打入冷宫关小黑屋算了
交易虽然是建立在双方自由自愿的基础上
但是起码的诚信和必要约束还是应该有的
网络交易本身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更多
出于保护双方利益和维护论坛秩序
还是不要太过随意的好
aku1979
发表于 2013-2-12 17:50
muscel 发表于 2013-2-9 0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确实比较恶心
有时候第一个人不买,第二个人本来想要的,但看到前人不要了,会怀疑东西不好,然后也不 ...
正解~~~~~~~~~
vist
发表于 2013-2-13 13:06
成交条件改成付款为标准,“我要了”的就是个意向,不做为给其保留的标准,谁先付款给谁。
熊熊的小小
发表于 2013-2-13 13:40
泰心 发表于 2013-2-8 18:33
那我第一个喊"我要了”,但楼主回复“已经出了”又怎么办?
严重支持
手电照过的国度
发表于 2013-2-15 11:31
看起来
不愿遵守版规的泡菜
几乎成了主流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