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anium 发表于 2013-5-24 00:01

有违规发帖的嫌疑,二手区版规:
2、转让物品数量限制:
a,每周转让物品数量限制:手电类物品5件,非手电类5件,总数量不得超过10件。为了节约论坛资源,请将同类交易物品集中在同一主题帖内,不得在一周(以日历周为计算单位)内发布三个以上的交易帖。
b,一季度内不得在二手区转让同一型号手电超过3支,一季度内不得在二手区转让同一品牌手电超过9支,否则视为商业行为,超过数量的转让贴将直接删除。

我想二手区的版主可能还没有注意到吧。。。

另外发帖者也在这里回帖了,实话实说,有些SF你的出售价格确实不贵,对于这一点,我很支持你;

但是相比普通桐油,可真算是大批量出售,难免引起怀疑和误会,既然能在一起交流手电,还是共同维护下这个难得的环境,不要把手电论坛当做卖场了。

bobhlw 发表于 2013-5-24 09:08

本帖最后由 bobhlw 于 2013-5-24 09:33 编辑

不成规模 目光短浅
真想做,不如开个商家。
只是某些人只敢开个临时摊位,打一炮换一地,只怕是输不起,最终落得骂名一个

anongpc 发表于 2013-5-24 10:55

哈哈 --马大一发威--这几个全关小黑屋了--

muscel 发表于 2013-5-24 11:23

Titanium 发表于 2013-5-24 0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违规发帖的嫌疑,二手区版规:
2、转让物品数量限制:
a,每周转让物品数量限制:手电类物品5件,非手电 ...

是啊,有些踩过界的事情,可大可小

这样在二手区刷墙,不是找死么。

lipeng619 发表于 2013-5-24 12:18

基本不去二手区

xuzhouyj 发表于 2013-5-24 19:01

全部打2折,立马抢光~~{:1_303:}

cooldiy_cn 发表于 2013-5-27 19:07

做的太明显了不好

cooldiy_cn 发表于 2013-6-1 02:18

过于不河蟹了

koma1407 发表于 2013-6-1 09:30

我都是用Google浏览器呢{:4_330:}

zeqhai 发表于 2013-6-2 09:40

我也有同感谢,现在二手市场,很少看了,主要这里面的东东啊,唉,不说为好。

andysou 发表于 2013-6-6 15:09

摸死你太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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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各位大爷该收敛收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