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19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想法建立在侵犯他人权利的基础上。我为何要赞同?!

“口水横飞、矛盾升级、歪楼偏离主题,最后成了一团浆糊”是首先侵犯投诉者权利的。


因为投诉者到投诉区发帖投诉,针对的是涉及其自身权利的具体事件,是维权行为。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23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以你希望限制别人回帖的权利?!
以侵权来维权,本身就是错。

投诉者到投诉区维权,依靠的是管理员依据版规做出裁定。


再举法院的例子,如果媒体对法院的审判过程不满,那绝对不可以在法庭的旁听席上说话,否则会被判藐视法庭。媒体所能做的是在法庭之外行使自由言论权。


如果你对某个投诉有很多想说的话,那么你应该到心情区发帖,这是你正当行使权力的行为,没有不妥。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28

赤龙之吼 发表于 2013-7-20 15: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很建议那相当支持了!投诉区和法院咋不一样?都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地方,谁妨碍矛盾的解决,就要咔嚓谁。 ...

非常赞同您的意见。


投诉区和法院是有共同处的,如您所述:都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地方。


在技术上、操作上和程序上有很多共通之处,如果把着眼点放在这个上面,看待问题就很清晰了。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30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23
投诉者到投诉区维权,依靠的是管理员依据版规做出裁定。




法院是法院,论坛是论坛。不能照搬。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35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28
非常赞同您的意见。




如果这么说,公园约架、黑帮撑腰也能一定程度解决纠纷了。正面例子是居委会,双方都认识的合事佬。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37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院是法院,论坛是论坛。不能照搬。

不能照搬,这点我们取得了一致。


不过投诉区和法院是有共同处的,我们的着眼点在这里,所谓求同存异是也。


就好比大清国门被坚船利炮叩开之时,有迂腐守旧之人说金发碧眼洋人的奇技淫巧我 TC 学来何用?当拒之,不能照搬。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39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这么说,公园约架、黑帮撑腰也能一定程度解决纠纷了。正面例子是居委会,双方都认识的合事佬。 ...

你可见到公园约架、黑帮撑腰之时,酱油路人也奋不顾身掳袖参与其中大打出手?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40

论坛不需要原告(或代理人)和被告同时到庭,不需要律师,也无权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剥夺政治权利甚至生命。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44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39
你可见到公园约架、黑帮撑腰之时,酱油路人也奋不顾身掳袖参与其中大打出手?




我在说能一定程度“解决纠纷”这个共同点。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44

本帖最后由 筒黑 于 2013-7-20 16:45 编辑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论坛不需要原告(或代理人)和被告同时到庭,不需要律师,也无权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剥夺政治权利甚至生命。 ...

你说的这些和我此贴的本意无关。


不过同时要着重提醒一下,论坛管理方很有必要保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权利。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6:47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6: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在说能一定程度“解决纠纷”这个共同点。


从程度上说,法庭“解决纠纷”更公平、合理、合法。


论坛当然应该向法庭学习必要的东西。


论坛岂能向“约架”、“黑帮”学习呢?

LESLIE123 发表于 2013-7-20 17:29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5: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发帖是权力,遵守版规是义务。
限制别人发帖,这是侵犯别人的权利。所以我反对楼主的建议。 ...

按lz说的话,投诉什么的直接在“版主会议室”得了。哪需要公开透明啊,更不需要有头没尾的锁帖

皮球 发表于 2013-7-20 17:46

检察院公诉?!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8:09

LESLIE123 发表于 2013-7-20 17: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lz说的话,投诉什么的直接在“版主会议室”得了。哪需要公开透明啊,更不需要有头没尾的锁帖
...

请教下,版主会议室是指?

LESLIE123 发表于 2013-7-20 18:13

筒黑 发表于 2013-7-20 18: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教下,版主会议室是指?

我们看不到的地方,相当于朝廷内部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7-20 18:16

LESLIE123 发表于 2013-7-20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看不到的地方,相当于朝廷内部

悄悄告诉你,还是能看到一些的,点admin或者某个版主的回帖记录,可以看到哦,不能多说不能多说

jiongray 发表于 2013-7-20 20:34

建议某兔自己开个论坛算了。。自己做老大,想干什么干什么,不顺眼的上来就封爱屁段

LESLIE123 发表于 2013-7-20 23:19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7-20 18:16
悄悄告诉你,还是能看到一些的,点admin或者某个版主的回帖记录,可以看到哦,不能多说不能多说
...

膜拜神人……

hellochen 发表于 2013-7-20 23:25

LESLIE123 发表于 2013-7-20 2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膜拜神人……

你已经知道的太多了,开门,顺丰快递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投诉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