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l 发表于 2013-12-6 12:27

从女孩摔婴事件更加坚定了我对人类的看法。

我认为人类就是一台上帝制作的安卓手机,基本操作系统是出厂就内置的,有些软件是后来安装的。比如有些事情所有国家和名族都是天公地道的,比如“杀人”不好,“偷窃”不好,“撒谎”不好等等。这样的话就可能出现“次品”,也就是说有的人“出厂”的时候,有些基本的“协议”没有安装。比如有的人会认为伤害别人然后看到别人痛苦反而快乐的。比如新闻那个10岁的女孩,很多人认为是家庭暴力或者家庭教育造成的,但其实西方的心理学研究表明“有极少数人”生来就觉得伤害别人没有什么不对的,反而是“天公地道”的,这种就是所谓的“反社会人格”,这种人所处的家庭环境很多都是非常正常的,兄弟姐妹也是正常人。

RP周 发表于 2013-12-6 12:30

好吧,纯路过。。。。。

RP周 发表于 2013-12-6 13:04

说点相对不那么沉重滴话题:

这年头,各行业老大与老二PK,受伤滴并非是对方,而是老三!

王老吉PK加多宝,和其正快消失了。。。

360 PK金山,卡巴斯基快消失了。。。

可口PK百事,非常可乐消失了。。。

苹果PK三星,诺基亚快消失了。。。

小三PK正室,官员消失了。。。

正负PK贪官,年终福利消失了。。。

最经典滴是今年滴中秋节PK国庆节,星期日消失了。。。

joe9998 发表于 2013-12-6 13:05

都是一样的,能憋住的和没有憋住的区别而已!

lenakhi 发表于 2013-12-6 13:36

基本同意这个观点,不过对是否是“极少数人”有疑惑。

jwl 发表于 2013-12-6 13:46

joe9998 发表于 2013-12-6 13: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一样的,能憋住的和没有憋住的区别而已!

你想干嘛{:5_602:}

jwl 发表于 2013-12-6 13:48

lenakhi 发表于 2013-12-6 1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基本同意这个观点,不过对是否是“极少数人”有疑惑。

心理学上说真正满足“反社会人格”的人是极其罕见的,不知道罕见到什么程度

逆风飞杨 发表于 2013-12-6 13:48

有的人天生就有犯罪基因的,就喜欢犯罪。

ageofjava 发表于 2013-12-6 13:59

从基因来说,不能让这种人活着,发现一个灭一个

lenakhi 发表于 2013-12-6 14:00

jwl 发表于 2013-12-6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心理学上说真正满足“反社会人格”的人是极其罕见的,不知道罕见到什么程度
...

恩,这个应该是有数据支持的,但那些部分满足的怎么算啊?{:1_292:}

babylu 发表于 2013-12-6 14:23

问题从来都不少 只是现在报道多了.

普渡众生 发表于 2013-12-6 14:41

路过瞅瞅

kim2012 发表于 2013-12-6 15:02

我不觉得这是天生的跟后天的环境有决大的关系

fresho2 发表于 2013-12-6 15:23

   人生来是恶的。 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会本能的侵犯别人的利益。 只是后天环境告诉我们,哪些你能做,哪些不能。  
   就比如你生来要吃东西,你吃你父母的天经地义,但你未经同意拿别人的就是偷。 你吃家禽无罪,你猎食国家保护动物就要判刑。
   而且我相信,每个男人在小时时候虐杀虫子等生命,会都有快感。 这是我们的天性。 我们被教育不能杀人,杀人要偿命,所以我们会害怕杀人。 而当年日本侵略战争时,政府鼓励杀异族,百人斩还被当成的荣誉的事进行宣传。
   人生来是恶的,所以我们要法律,要教育,去限制我们的天性恶的一面,从而让所有人都能幸福的活着。

jwl 发表于 2013-12-6 15:38

fresho2 发表于 2013-12-6 15: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生来是恶的。 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会本能的侵犯别人的利益。 只是后天环境告诉我们,哪些你能做 ...

这是原始的哲学所争论的“人性本恶论或人性本善论”,现在的研究倾向于人类有的东西是共同的,就像语言,你把一个猩猩当人来养它也不会说话,一群来之各国的小孩放在一起就会发展出特有的语言等等。所以道德等这些东西都是出厂设置的,这样使得不同文化背景的道德标准基本一致

64938546 发表于 2013-12-6 15:42

客气客气 发表于 2013-12-6 16:24

支持楼主给她重新刷机

ztlaoda 发表于 2013-12-6 16:25

我每次从四楼往下看,都有种想一跃而下的冲动,但我最终还是忍住了。。。。。。

jwl 发表于 2013-12-6 16:32

64938546 发表于 2013-12-6 15: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这样~人性本恶!所以有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那么为什么会形成法律和道德呢{:5_596:}

fresho2 发表于 2013-12-6 16:41

jwl 发表于 2013-12-6 15: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原始的哲学所争论的“人性本恶论或人性本善论”,现在的研究倾向于人类有的东西是共同的,就像语言, ...

   人性是恶的,这根本没什么可争论的。  看看我们对待异族(非人类)有多么残忍,把它们杀死,分尸切块,各种烹饪,这多么地残忍,只是你习惯了,熟视无睹而已。
   揭下自己伪善的面具吧,别再装圣人。 我们人类是邪恶生物,为了我们人族能永世长存,我们才制定法律保护生物多样化。保护生物多样化的目的就是让各种生物能被我们人族世世代代奴役与享用下去。 
   我们人族内部的友善,根本上也是为了我们每个人的私利。如果没有法律,同族随意残杀,大家朝不保夕,生活在恐惧中。所以制定了法律,创造了社会秩序,人的生存才得到了保障。
   所以死刑不能废除,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就要施以最残酷的极刑,一是给被害人一个交待,二是起威胁作用,压制人性恶的一面,让人类生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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