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qiocean 发表于 2016-5-29 09:44

本帖最后由 chenqiocean 于 2016-5-29 09:45 编辑

又一个SB来报道,虽然你眼睛瞎了,不过我还是乐意再告诉你一次,本人从来不用小号,我只有三个大号chenqiocean,爱乐普eneloop,EVOLTA,三个号都是我的,这个我早就公布了,都已经几年了,你还在这里以为发现新大陆,真的是悲哀, 何为小号?就是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躲在阴暗的角落!我三个号早就承认了,头像也是我,发帖的时候也是公开的!你如果真的闲的蛋疼,可以去扫大街,我可没有更多的功夫看你耍猴,这个帖子我只回复这一贴,一路好走,希望下次再见到你的时候,智商有所上升!论坛里这几个人真的是悲哀!

wjbsz508 发表于 2016-5-29 11:41

你说我有几个马甲,我跟你急!我不是专门发帖澄清只有两个马甲吗?要不你让版主查我IP,再不相信,我跟你拼命!不过,如果真被揭露出来有N个马甲,这是我自由,我有多少号跟你什么关系?你来砍我啊!我的自由,除非 本论坛倒掉,我可以用无数马甲在这里混,倒倒电池收收红利,封不掉我,任何打不夸我。这就是爱乐普渣&卡渣的嘴脸。

wjbsz508 发表于 2016-5-29 12:44

本帖最后由 wjbsz508 于 2016-5-29 13:14 编辑

alex1234、吊炸天,这些坛友还在,只是不与卡渣计较,觉得此论坛已被爱乐普渣搞得乌烟瘴气,不想在此逗留。现在爱乐普渣&卡渣不是又专门发帖整“青虫”吗?讨伐“青虫”怎么谈道德了?一点一点暴露出爱乐普渣本质,看看卡渣接下来的表演。

新手小白 发表于 2016-5-29 13:02

wjbsz508 发表于 2016-5-29 12:44
alex1234、吊炸天,这些坛友还在,这是不与卡渣计较,觉得此论坛已被爱乐普渣搞得乌烟瘴气,不想在此逗留。 ...

他不敢,要是过分了,青虫会带刀砍他的哈哈哈,远在天边都照砍…

水逝水飞 发表于 2016-5-29 19:43

声音太大,我来看看

xsljy 发表于 2016-5-30 00:01

新手小白 发表于 2016-5-29 07:47
脑残的眼中都是脑残,对吧

所以你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吵了吧,我继续看你们狗咬狗一嘴毛{:5_605:}

新手小白 发表于 2016-5-30 02:08

本帖最后由 新手小白 于 2016-5-30 02:10 编辑

xsljy 发表于 2016-5-30 00:01
所以你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吵了吧,我继续看你们狗咬狗一嘴毛

兄台语文没学好吧,我是看见某人得了便宜还卖乖,于是翻出点旧资料,用他自己的话啪啪啪打自己的脸,你要是看不惯可以不回,无视嘛
用不文明的语言体现不了高素质,对不?嗯!
最后,你没理解我的话,要不要再琢磨下?

bodys 发表于 2016-5-30 11:19

本帖最后由 bodys 于 2016-5-30 11:34 编辑

支持楼主!冒个泡,整天帝帝帝的,早就知道不是个好货色。

wjbsz508 发表于 2016-5-31 14:10

本帖最后由 wjbsz508 于 2016-5-31 22:31 编辑

有坛友在提“2个小时”间隔问题,不是出于恶意,现在跟对此有疑惑的坛友说明以下几点:(1)爱乐普渣提供的截图只是部分,是其断章取义用来说明其“善”和“仁”,实际上根本不是两小时,收到链接确认后即被抢;(2)凭其跟网上一些爱乐普卖家“默契”关系,怎么个默契方式容易猜想,天下没有免费午餐!你微笑,有人背后悄悄翘着二郎腿大笑!可以说,只要你提供信息给他,你不会有机会了,抢你是分分钟事情,也不需要给你打招呼,还会反咬你一口。除非就像有不少坛友后来建议,看到喜欢的,先撸了再说,由信任带来的教训!(3)其搅局有点作用,让少数没有了解过程的坛友迷惑了;(4)支持他的人怎么说也会支持他,杀了人也会有人帮其开脱,任由支持他去吧!(5)这事情根本不是电池问题,小小四节电池算什么?四节电池等待炒作升值吗?怎么可能像爱乐普渣一样变态的疯狂?!买前或买后给一句话不行么,哪怕随便找一个借口也行,而且买后不光隐瞒、抵赖、忽悠,铁证出现后,还非常狂妄和无耻,事情发展至此可想而知,已反映出人品问题。 把无耻当个性的人,你还仍然选择力挺他、选择与他为伍吗?!

新市委书记 发表于 2016-5-31 15:18

孤独永恒 发表于 2016-5-31 16:34

只能说是触动太多了人的利益了。以前烧电脑DIY,在贴吧推荐实惠的配件或者发帖揭露奸商的伎俩,然后莫名其妙的被攻击,声势浩大,只要发个贴或者回个贴,总有大批人攻击,受人点播:我的行为触动了别人的利益,想想也就释然了。

L555T_007 发表于 2016-5-31 17:26

wjbsz508 发表于 2016-5-31 14:10
有坛友在提“2个小时”间隔问题,但并不是出于恶意,现在跟对此有疑惑的坛友说明以下几点:(1)看到的其截 ...

我支持你

新手小白 发表于 2016-5-31 18:35

wjbsz508 发表于 2016-5-31 14:10
有坛友在提“2个小时”间隔问题,但并不是出于恶意,现在跟对此有疑惑的坛友说明以下几点:(1)看到的其截 ...

恰恰这里很多人愿意与他为伍。所以,明白就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狼和狈总是在一起的。

wjbsz508 发表于 2016-5-31 23:29

再次强调本人马甲的数量,至多只有2个,群众们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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