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83楼 djdshp 的帖子
法律应该改下 想吃野生动物可以 但必须以原始的方法(刀 弓弩 弓箭 矛之类的)打猎 不允许用现代的火器之类的 效率会低很多 这样就是不濒危的都不好打 别说濒危的了 既又保护了动物 而且强身健体 (:13:)[ 本帖最后由 夜视仪 于 2009-3-19 13:26 编辑 ] 这个是个思路。但具体操作起来,怕是有些人会拿鸡毛当令箭的。
中国的国情决定了,少数人是非常贪婪的,就好比竭泽而渔的那部分人
以前我住在鱼塘前,我们自己捕虾,只捞大的,但附近的人过来,大小通杀,小鱼小虾不具备多少价值的一个也不放过 我看了四十八楼,你叫成吉思汗爷爷。很亲哈,你是汉族吧。那时候南宋灭国,和日本侵华战争没区别,那时候的蒙古人根本就是外国人,还有人自诩元朝的强大呢,记住,中国的文化是汉文化。元朝历史应该是汉人的屈辱史,元朝根本不把汉人当人,想杀就杀,还分等级。你叫洪武爷爷倒是赞成,推翻可暴元,还把鞑靼赶了回去。真替有些人悲哀,成吉思汗不是汉人的骄傲 以前去索马里沿海常用去捕鱼的中国渔船。当地法律规定了网眼的大小,某种鱼大于30公分才可以上市销售。中国人去了,不管这些,小的不能卖,就加工成鱼粉运回来。在当地造成了坏影响。后来才改进的 48楼是渣滓,铁木真就一个QJ犯,他的死因就是办坏事时,被亡国的西夏妇人咬掉了JJ.和一个死后没JJ的人攀亲,唉。靠这个能找回一些疆土么? 当年中苏论战,苏联说,中国元朝时侵略了俄国,**反驳:蒙古占领莫斯科时,中国还是宋朝,中国亡于蒙古,比俄罗斯人晚30年。同是被侵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