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频 发表于 2009-5-5 10:36

ryuchen 发表于 2009-5-5 10:37

如果你不想交保护费光卖东西的话,那你可以滚蛋了

伪装者★ 发表于 2009-5-5 10:39

级别够了就没有验证了

jerryyu 发表于 2009-5-5 10:41

呵呵,不好说什么

超高频 发表于 2009-5-5 10:43

ryuchen 发表于 2009-5-5 10:46

想卖东西先交保护费,否则就等着被水产吧

YANT163 发表于 2009-5-5 10:50

发帖数够了就没有限制了,好象很容易的。

泸州万里 发表于 2009-5-5 11:01

卖东西可以注册为论坛商家{:1_271:}

hellochen 发表于 2009-5-5 11:08

请看顶头,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这个论坛不是盈利性质的,是爱好者聚集地。
楼上朋友和你开玩笑呢,说的比较生动,不代表不友善
只有交了保护费,当论坛商家,才能卖东西,不然你就算在二手区卖东西 ,人家知道不是筒友交流,照样举报你,那样就真得滚蛋啦!!!
记得我注册的时候,好像回复啥的都挺简单的的,没有叫做弱智数学题,改天注个马甲玩玩去

超高频 发表于 2009-5-5 11:32

snakebaby 发表于 2009-5-5 19:13

LZ 我***

snakebaby 发表于 2009-5-5 19:14

怎么回事 我发个“LZ 我欣赏你” 怎么也被屏了。。。

UFO-123 发表于 2009-5-5 19:19

2楼把LZ吓跑了,呵呵

huiyuanagang 发表于 2009-5-5 20:26

楼主 本论坛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比较好的手电论坛。坛友遍布世界各地,国籍我就不知道了。
其次,是你说的问题,很多论坛都有你说的问题,初到会有很限制。尤其是CHENG人论坛的更多。
另外,有的坛友爱开玩笑,请您不要在意。遵守论坛规则,玩的开心!

kn 发表于 2009-5-5 20:44

慢慢靠吧,靠时间长了,自然就那么繁索了

缘木求鱼 发表于 2009-5-5 21:48

我的蓝天 发表于 2009-5-5 23:30

呵呵

我爱冬天 发表于 2009-5-5 23:39

p228 发表于 2009-5-10 00:22

{:1_220:}{:1_220:}{:1_220:}

hjklnm 发表于 2009-5-10 00:28

真的是进来卖东西的{:1_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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