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频
发表于 2009-5-5 10:36
ryuchen
发表于 2009-5-5 10:37
如果你不想交保护费光卖东西的话,那你可以滚蛋了
伪装者★
发表于 2009-5-5 10:39
级别够了就没有验证了
jerryyu
发表于 2009-5-5 10:41
呵呵,不好说什么
超高频
发表于 2009-5-5 10:43
ryuchen
发表于 2009-5-5 10:46
想卖东西先交保护费,否则就等着被水产吧
YANT163
发表于 2009-5-5 10:50
发帖数够了就没有限制了,好象很容易的。
泸州万里
发表于 2009-5-5 11:01
卖东西可以注册为论坛商家{:1_271:}
hellochen
发表于 2009-5-5 11:08
请看顶头,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这个论坛不是盈利性质的,是爱好者聚集地。
楼上朋友和你开玩笑呢,说的比较生动,不代表不友善
只有交了保护费,当论坛商家,才能卖东西,不然你就算在二手区卖东西 ,人家知道不是筒友交流,照样举报你,那样就真得滚蛋啦!!!
记得我注册的时候,好像回复啥的都挺简单的的,没有叫做弱智数学题,改天注个马甲玩玩去
超高频
发表于 2009-5-5 11:32
snakebaby
发表于 2009-5-5 19:13
LZ 我***
snakebaby
发表于 2009-5-5 19:14
怎么回事 我发个“LZ 我欣赏你” 怎么也被屏了。。。
UFO-123
发表于 2009-5-5 19:19
2楼把LZ吓跑了,呵呵
huiyuanagang
发表于 2009-5-5 20:26
楼主 本论坛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比较好的手电论坛。坛友遍布世界各地,国籍我就不知道了。
其次,是你说的问题,很多论坛都有你说的问题,初到会有很限制。尤其是CHENG人论坛的更多。
另外,有的坛友爱开玩笑,请您不要在意。遵守论坛规则,玩的开心!
kn
发表于 2009-5-5 20:44
慢慢靠吧,靠时间长了,自然就那么繁索了
缘木求鱼
发表于 2009-5-5 21:48
我的蓝天
发表于 2009-5-5 23:30
呵呵
我爱冬天
发表于 2009-5-5 23:39
p228
发表于 2009-5-10 00:22
{:1_220:}{:1_220:}{:1_220:}
hjklnm
发表于 2009-5-10 00:28
真的是进来卖东西的{:1_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