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Jan

举报!

 关闭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2-10-17 04:10
  • 签到天数: 36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4-17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几位继续努力吧,反正现在老人走了不少,继续努力,论坛就是你们几个人的了~举报哥是头等功!!{:1_2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4-18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一说  想起了熊哥 。
    很久没见露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4 20:09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4-18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古今中外打小报告的都逃不过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4 20:09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4-18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一事,全依版规行事,事事都要依具体情况而定,要版规何用?
    就象交警开罚单,难道不是你违法在先?我接到的罚单也有好几张了,心服口服
    同样,论坛上的删贴我也被删过几次,有些甚至是花了不少时间写的长篇,版 ...
    laomao0000 发表于 2011-4-17 17:47
    是的,好几张而已,那算不算一犯再犯?屡教不改?听说过钓鱼执法吧?也心服?不管服不服罚款还得交不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4 20:09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4-18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兄之意,铭感于心。

    发于自,方为省,诸多德法,亦不能形。

    而对于一位能把公开说出口的话硬吞下去,装作若无其事继续恣意妄为的"人",此等之流,连"举报"我都嫌脏,遑论交谈。

    http://www.shoudian.org/thread ...
    大衛 发表于 2011-4-17 13:52
    我要真能把说出去的话再给吃回去,那我早就去申请吉尼斯世界记录了.或者烦请论坛给推荐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24 20:09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4-18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一次得五十金,心情灌水一次100金,孰重孰轻大家明白,如果说论坛里想干啥就干啥,没有版规,没有约束,那么这论坛活不过百天。为什么用小号?呵呵,我也举报过一个头像不雅的坛友,结果被pm问候了全家。 ...
    feijh 发表于 2011-4-17 19:55
    的确,举报50一次,心情灌水100一次 乍一看,心情灌水收益双倍.实际是怎样你不会不知道吧,依任务规定24小时内只能有一次而已哦.现在都按一天十次来计算:举报10次X50金=500金 .心情灌水任务(24小时内只有一次机会)1次X100金+普通心情灌水9次X1金=109金.请问版规制定是为了什么?为了论坛是吧.论坛论坛,议论交谈,一点小事就往上捅,招呼都不打一声,举报完就不见人?!举报区成了他的专区了? 在论坛的内部人看来一个普通坛友过分热情而已,有点烦.但过路的游客看到一个技术论坛的举报区竟然红火过技术交流区?!他(她)会做何感想?这个论坛难道真的问题多多吗?不然怎么那么多举报的?光一个人就这么多啊?那这论坛管理层的工作做得是不是......每天除了处理举报之外还有时间去处理其他事务吗?古话说:水至清则无鱼.真要把论坛办成了充满清规戒律的寺院对论坛真的很好吗?我从来没有反对过举报,虽然并不赞同.被举报的问题大多是些小事,算是内部矛盾,不需要事事举报吧?执行版规也要讲下方法吧?专发广告的除外.因为他们只为发广告而来.举报的人那么多,但怎么就出了一个举报哥?因为他专为举报而来,除了举报有过其他内容不?举报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只有举报哥受到质疑?没有举报都被人问候,举报了被人问候就更不奇怪了,前段时间的小号PM骂人风波应该有所耳闻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11-26 23:33 , Processed in 0.143909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