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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电情节,给我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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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2-8-10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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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投诉你了,第一次投诉你你没有给出任何回应,这次再来

http://www.shoudian.org/thread-282299-1-1.html

是你说防卫笔是论坛违禁品的,那这个8月5号的帖子怎么生存到现在?你干什么去了?

话说我现在正在出一支类似的笔,但我的帖子里没有“防卫笔”的字样,按照鱼老大的说法,这就是合理的。

当初我的质疑帖http://www.shoudian.org/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33609&highlight=

对于你这种死板的人,抓住一次投诉一次,绝不手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7 21:06
  •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8-1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也真够有功夫的。。。。有时间的话到北京来,我请你喝茶,我死不死板你见面就知道了{:1_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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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同志,请你不要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请仔细领会这个帖子所传达的重要精神,就其核心内容给予合理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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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如果你希望每个对你不满的桐油都当面打你一巴掌的话,那你家门口估计要拍长队了,能从西单排到王府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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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7 21:06
  •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8-10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是再有违规的帖子的话,我还会按照版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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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7 21:06
  •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2-8-10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2-8-10 10:35
    另外如果你希望每个对你不满的桐油都当面打你一巴掌的话,那你家门口估计要拍长队了,能从西单排到王府井 ...

    假如抽我一巴掌这个动作是你想做的话,我给你这个机会,你来北京找我也行,你要离我不远的话我去找你也行,远了还真没功夫伺候你~

    不会再回复你了,除非你PM我要地址和联系方法~咱俩私底下联系,不在这里占用论坛资源了,最后把结果贴上论坛就行(我会附上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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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25 13:37
  • 签到天数: 13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2-8-10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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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 21:37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2-8-10 12: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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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没,这位版主大老爷只会抓着别人的问题不放,对自己出现的问题选择性忽略,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您还真是尽得我朝官员行事风格的真传啊

    我还是再说一遍,下次再有“防卫笔”字样在二手区出现,只要让我看到一次,我就投诉你一次,绝不手软。我倒是很想知道论坛管理层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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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2 20:3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10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气生财,违规贴版主删除那是他的职责所在,楼主息怒。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何必闹得不愉快{:1_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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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2 20:3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10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底下最难做的事情就是,公证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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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aku1979 发表于 2012-8-10 15:36
    和气生财,违规贴版主删除那是他的职责所在,楼主息怒。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何必闹得不愉快 ...

    哦,照你的意思就是别人的违规帖可以视而不见以至于我提醒了还放在那不予删除,我的违规贴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干掉?这是什么逻辑?

    我敬你是论坛资深人士,但这事不可饶恕不容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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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3-6 22:06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2-8-1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情节转给我些星标靶标啥的消消灾吧{:1_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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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2 20:3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1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ku1979 于 2012-8-10 16:11 编辑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2-8-10 16:06
    哦,照你的意思就是别人的违规帖可以视而不见以至于我提醒了还放在那不予删除,我的违规贴一定要在第一时 ...


    nono我也必要帮版主讲话的呵呵,请勿误解。
    我的意思明确,版主看到违规贴删除掉是他的职责,如果不敢或不干他会给论坛删除啦。至于你说的提醒帖子我也没去看,我想总有人回去看,也会做他该做的事情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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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2 20:3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2-8-1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2-8-10 16:06
    哦,照你的意思就是别人的违规帖可以视而不见以至于我提醒了还放在那不予删除,我的违规贴一定要在第一时 ...

    nono我没必要帮版主讲话的呵呵,请勿误解。
    我的意思明确,版主看到违规贴删除掉是他的职责,如果不敢或不干他会给论坛删除啦。
    至于你说的提醒帖子我也没去看,我想总有人回去看,也会做他该做的事情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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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aku1979 发表于 2012-8-10 16:11
    nono我没必要帮版主讲话的呵呵,请勿误解。
    我的意思明确,版主看到违规贴删除掉是他的职责,如果不敢或 ...

    这个就是提醒帖子,你看我贴出来的第一个链接,直到我回这个帖子的时候还在

    这就是你所谓的“不干”(应该不会是“不敢”吧),所以我是建议论坛将其删除,这号人不配做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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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2-8-10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帖子已处理。
    反映问题可以使用文明的语言,不需要这么冲的,我看了您的质疑帖,中间也不乏人身攻击的内容,请下次不要再出现类似内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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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8-10 17:34
    帖子已处理。
    反映问题可以使用文明的语言,不需要这么冲的,我看了您的质疑帖,中间也不乏人身攻击的内容 ...

    我希望论坛管理层能对版主的行为予以规范,对版主的违规以及“不作为”要适当处理,没有那本事就不要在版主的职位上赖着,占着XX不XX,让位给其他更有本事的人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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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2-8-10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8-10 17:34
    帖子已处理。
    反映问题可以使用文明的语言,不需要这么冲的,我看了您的质疑帖,中间也不乏人身攻击的内容 ...

    天下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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