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oo7 发表于 2010-10-17 11:37

变态的管理员

这个论坛的管理员是不是心里有问题,随便发个帖,就这个那个的原因直接拉到回收站,而且发帖人都不能访问。你最少要给别人编辑修改的机会,否则一切都要重新来过。而且那些你所谓的原因都是管理员阴暗的心里。 做人要厚道,别那么阴暗。ok?

feijh 发表于 2010-10-17 11:54

随便发个帖,什么帖?说说看!

qiqi 发表于 2010-10-17 12:08

都少尉了 应该也知道这个论坛的规矩了,发了什么帖子呢,给大家也看看,不然也说不清啊

chinaoo7 发表于 2010-10-17 12:11

在二手论坛里面,转让一个手电筒,以我发了淘宝链接为由,直接就拉到回收站了,回收站也不能访问,不能编辑,所有的帖子,包括照片都得从来。
一个论坛哪有这么多规矩呢,既不发表过激政治言论,也没有在这里搞违背道德的事情,咋就搞这么多规矩,谁一天到晚看这些所谓的规矩

木薯2009 发表于 2010-10-17 12:46

想知道在哪个区发的贴子

alextoYin 发表于 2010-10-17 12:56

504128617 发表于 2010-10-17 12:56

lzz84520 发表于 2010-10-17 13:13

同意,哪那么多规矩!
删之前先告知一下,说明原由,大家就能理解了,而且也乐意去改正……一句话不说就删确实让人很光火!管得越多,往往人们越不服

海木 发表于 2010-10-17 13:28

去回收站看了。LZ是开淘宝店的,二手区明文规定,商家不得入内
http://www.shoudian.org/thread-123410-1-1.html
第一条就有
版规第一条就有,
发贴不看版规,你发的那门子贴?
论坛不是你家自留地,想干嘛就干嘛

请收回你骂人的话

elks 发表于 2010-10-17 13:59

本帖最后由 elks 于 2010-10-17 14:13 编辑

同意,哪那么多规矩!
删之前先告知一下,说明原由,大家就能理解了,而且也乐意去改正……一句话不说就删确实让人很光火!管得越多,往往人们越不服 ...
lzz84520 发表于 2010-10-17 13:13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置顶版规、公告帖来回告知多少次,还说我们没有提醒各位?
PM、跟帖告知修改的事情没少做。以前每天那么多帖子,违规的都给个几十小时修改,到最后,发个链接几天不登陆、根本不理会的大有人在。
规则是针对全体注册会员的。每天审核提醒帖子,沟通普法、讲解版规,您知道这里面的工作量有多少?您觉得我们有义务必须这么做吗?
无视我们的劳动就是合理的,被删帖就叫冤枉?

elks 发表于 2010-10-17 14:12

在二手论坛里面,转让一个手电筒,以我发了淘宝链接为由,直接就拉到回收站了,回收站也不能访问,不能编辑,所有的帖子,包括照片都得从来。
一个论坛哪有这么多规矩呢,既不发表过激政治言论,也没有在这里搞违背 ...
chinaoo7 发表于 2010-10-17 12:11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没时间看游戏规则,你进来自己踩到地雷,埋怨谁?只能怪自己。
顺便告诉你,管理员是admin----机器鱼。你居然骂他,可怜的机器鱼。

397120045 发表于 2010-10-17 14:15

哈哈,努力,折腾!都支持你们,人人都有自己的立场的观点的道理。

chinaoo7 发表于 2010-10-17 16:10

谁无聊就该骂

chinaoo7 发表于 2010-10-17 16:14

10# elks


只要不违法,更没有违背社会公德,其他的,你少定无聊的规矩就ok了。 再说,你最少可以删到回收站后让别人在编辑一下吧,结果回收站还无法访问。

YAOYAOYYO 发表于 2010-10-17 17:50

别人的地盘啊,就要守别人的规矩。“你最少可以删到回收站后让别人在编辑一下吧”----这个确实做不到的

feijh 发表于 2010-10-17 18:05

10# elks


只要不违法,更没有违背社会公德,其他的,你少定无聊的规矩就ok了。 再说,你最少可以删到回收站后让别人在编辑一下吧,结果回收站还无法访问。 ...
chinaoo7 发表于 2010-10-17 16:14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lz一厢情愿!到了人家的地头就要遵守人家的规矩。不要抱怨人家删你的贴,发之前为什么不仔细看看版规?你随随便便发个帖,却抱怨人家不给你改正的机会,有点强词夺理了吧!

elks 发表于 2010-10-17 18:12

10# elks


只要不违法,更没有违背社会公德,其他的,你少定无聊的规矩就ok了。 再说,你最少可以删到回收站后让别人在编辑一下吧,结果回收站还无法访问。 ...
chinaoo7 发表于 2010-10-17 16:14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规矩是否无聊您说了不算。我们都面对同样的规则,我也一样遵守。
回收站的设置就为了方便恢复帖子。假如版主操作不合理,您可以申辩、投诉,管理员可以将帖子从回收站移出来。

joe9998 发表于 2010-10-17 18:28

开店的是不让直接贴链连的!

龙潜 发表于 2010-10-17 19:16

呵呵,身在社会大环境中,只能自己去适应社会,难道还要社会来适应你?
连管理员、版主们都遵守的版规,你一句话就否决了??按照你说,不需要去遵守繁冗的版规,那请你去bbs.8264.com看看,曾经国内最大的户外论坛,如今已经沦为了国内最大的户外商家广告平台。

这个论坛是为手电技术交流而生的,二手区只是为了方便大家,给大家提供一个互通有无的平台。即使是论坛商家,也不能进入二手区。如果你只是纯粹的想打广告想挣钱,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

还有一点,退一万步说,即使你对论坛的管理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合理反映。管理团队也乐意与大家进行交流。但我想,无论如何谈不上“变态”吧,有事说事,人身攻击算怎么回事?如果不会好好说话,那就不要说了。

龙潜 发表于 2010-10-17 19:21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0-10-17 19:23 编辑

删之前先告知一下,说明原由,大家就能理解了,而且也乐意去改正……一句话不说就删确实让人很光火!管得越多,往往人们越不服

——版规里说的很清楚了,对于贴出淘宝店铺的帖子,一律删除。已经少尉级别了,连这都不知道,还要别人去告知?论坛没说清楚的事,版主们处理了,那叫不教而诛,是版主的不对。已经说的很清楚很明白的事情,你自己不学习,这也是论坛的不对?

连一个家庭都要有所谓的家规,这么大一个论坛就不配有制度??国内那么多法律,我不可能一一学习,假设偶然违法了,我告诉法院“我不懂,你们没有邀请我参加培训,没有对我进行一对一普法讲解,你们搞那么多规定干嘛,只要我不杀人放火就行了”,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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