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野
发表于 2011-5-24 12:44
收JET M2S
放弃弩弓
捣鼓地瓜
发表于 2011-5-24 13:01
头像很好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1-5-24 13:10
480包顺风浙江省要了。。(早发大图早要了{:1_246:}
老野 发表于 2011-5-24 11:16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不能发顺丰,抱歉
龙潜
发表于 2011-5-24 21:58
版规第5条:
转让之物品,必须标题清晰,不得在标题中加入“足危求”、“在线等”等等与交易物品描述无关的字眼。本版禁止任何标题党、炒作性标题或内容出现,违者一律删帖处理。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1-5-24 22:18
版规第5条:
转让之物品,必须标题清晰,不得在标题中加入“足危求”、“在线等”等等与交易物品描述无关的字眼。本版禁止任何标题党、炒作性标题或内容出现,违者一律删帖处理。 ...
龙潜 发表于 2011-5-24 21:58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看看,看看,公报私仇了,一个机关宣传科的公务员就这么点肚量,哎,真担心你的仕途和你们科的工作啊
也罢,改就改呗,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yzh9394
发表于 2011-5-24 23:10
尾盖没我的露的多~~~~~~~~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1-5-25 13:06
自己再再再顶
peggy
发表于 2011-5-25 13:17
我也有这桶,菠萝那买的。LZ 400还是自己留用更好,我是绝对舍不得这价出的。如果兄台狠心要出,就冲着价格我都要再收一个。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1-5-25 13:23
我也有这桶,菠萝那买的。LZ 400还是自己留用更好,我是绝对舍不得这价出的。如果兄台狠心要出,就冲着价格我都要再收一个。
peggy 发表于 2011-5-25 13:17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400是绝对不可能的,所以说我就劝他们不要做梦了
龙潜
发表于 2011-5-25 18:39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1-5-25 18:45 编辑
看看,看看,公报私仇了,一个机关宣传科的公务员就这么点肚量,哎,真担心你的仕途和你们科的工作啊
也罢,改就改呗,官大一级压死人啊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1-5-24 22:18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本人并非什么机关公务员。并且,到目前为止,个人事业很顺利,不劳您费心。
且不要说什么公报私仇,既然违规,当然是要处理的。版规说的很清楚——类似行为直接删贴,我并未直接删贴,考虑到您是新人,所以先给予了提醒。倘若真要是公报私仇的话,早就删贴+扣分了。按照您近期贴出淘宝店铺地址、标题炒作等多次连续违规的行为,给您暂时禁言也不为过。还用得着我在这给您提醒??
另,依规管理是本人的职责,难道您违规了,我就不能处理?退一万步说,真怕我“公报私仇”的话,麻烦您认真学习下版规,不要留给我“公报私仇”的借口。
在学习版规的过程中,有任何不明之处,欢迎随时咨询。
Deaji
发表于 2011-5-25 19:05
帮顶下
Deaji
发表于 2011-5-25 19:11
本人并非什么机关公务员。并且,到目前为止,个人事业很顺利,不劳您费心。
且不要说什么公报私仇,既然违规,当然是要处理的。版规说的很清楚——类似行为直接删贴,我并未直接删贴,考虑到您是新人,所以先给予 ...
龙潜 发表于 2011-5-25 18:39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算了。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1-5-25 19:18
本人并非什么机关公务员。并且,到目前为止,个人事业很顺利,不劳您费心。
且不要说什么公报私仇,既然违规,当然是要处理的。版规说的很清楚——类似行为直接删贴,我并未直接删贴,考虑到您是新人,所以先给予 ...
龙潜 发表于 2011-5-25 18:39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是嘛,原来不是官老爷,可是我怎么听不止一个人说您是某事业单位机关宣传科的公务员呢?难道您是卧底?
类似标题这种小打小闹的行为,按你所谓的版规,违规的远远不止我一个,为啥您老就对我那么感兴趣呢?
讽刺的是,原先那个链接,是我朋友的,原来他没有开店。在你删帖之后我才知道他开店了,更有意思的是,他开店的那个时间距离你删帖的时间不到半个小时
至于什么删帖,警告,扣分,禁言等等,你只是没那么脑残罢了,但是并不妨碍你公报私仇行为之恶劣,公报私仇难道就只准玩大的?像你这样小题大做的行为也足以恶心人,你看看你在坛子里的口碑,被多少人投诉过了
别的不多说了,谢谢帮顶帖子
龙潜
发表于 2011-5-26 07:13
无论怎样,开店、贴出淘宝店铺的违规行为已经存在,你纵有千万条理由,这也是违规行为。如果人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理由说辞,那还要版规作甚?不知道这是对谁的“讽刺”。
尊重是相互的,看来我对你的尊重,被你理解为了小题大作的公报私仇,给你留面子也好,不留面子也好,总归都会挨骂,都会被你扣上各类帽子。既然如此,看来今后还是公事公办的好。所谓人性化管理,还真是要因人而异。
前面已经说过了,再口水一次:请再认真学习下版规,千万不要留给我“公报私仇”的借口。
下岗老农
发表于 2011-5-26 07:25
唉,何必呢,小事化大了吧?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1-5-26 08:51
无论怎样,开店、贴出淘宝店铺的违规行为已经存在,你纵有千万条理由,这也是违规行为。如果人人都有自己的一套理由说辞,那还要版规作甚?不知道这是对谁的“讽刺”。
尊重是相互的,看来我对你的尊重,被你理解为 ...
龙潜 发表于 2011-5-26 07:13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唉,要不然怎么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呢,连网上这屁大点的权力都要拿来好好作威作福一把
再次感谢帮顶帖子
青年
发表于 2011-5-28 20:00
我是进来膜拜一下头像的
俩轮
发表于 2011-5-28 20:36
社会就是社会,我们活下去就行了呗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1-5-29 17:05
我是进来膜拜一下头像的
青年 发表于 2011-5-28 20:00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
bobhlw
发表于 2011-5-29 17:46
楼主语言犀利 直爽之于就像一根牙签,谁说了不中听的话就要戳别人一下才舒服。刺伤别人的同时也伤了自己。有意思。围观。看到楼主我想起了前久的小心点灯还是谁....{:1_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