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HH
发表于 2012-12-10 20:48
TIGER2002 发表于 2012-12-10 17: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想息事宁人'我也没唬谁'退款是退款'我骗人是我骗人'盗号是盗号'如果觉得道歉不够'退款不够'咱们可以 ...
楼主你现在思绪不清逻辑混乱。你说你不想息事宁人,那你说你良心过不去有何意义?你退钱了良心过得去吗?如果过得去了不就是宁人了吗?你自己不就是个人吗?而不息事怎能宁人?不宁人那你良心还是过不去。你良心仍旧过不去你不是徒劳吗?而事实真的那么不可扭转吗?这还要看你的诚意。
好比你拆了人家房子,你发现这事不对,你又拉一车砖瓦水泥放在人家完事?你得把房子盖上啊?有那么难吗?你不是标题写了那么大字要承担吗?你承担啥呀?你把人家的东西还给人家,你承担个屁啦?
并不是说谁要把你弄死还是非得送进去,你自己看得起你自己了吗?咱们敢不敢说不要像个男人,就真正做个男人??
总之说了这么多就是因为你的字里行间处处咄咄逼人,时刻强调没人能把你怎么样,这是什么意思?你高调还钱不招人搭理明白吗?你欠下的不只是几个钱那么简单,你要是还强调你的所谓法律局势上的优势的话恐怕这事真的没完,最起码你要真有良心的话是没完。你要是没良心就完了。
WBHH
发表于 2012-12-10 20:51
howard113 发表于 2012-12-10 1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属于比较狠的。那就按规矩三刀六洞吧,你来执行。
我这人嘴黑,但是心不狠。其实就是我和大家都觉得他没有诚意,也不知道想敷衍什么。虚伪又高调。
outman24k
发表于 2012-12-10 20:52
知错能改,敢作敢当,诚心诚意的话相信大家会原谅的、、、
低调的小筒
发表于 2012-12-10 20:58
我在摩托迷论坛也被骗了个铃木GT125的头罩透镜,然后我也公布了骗子的资料,看看效果如何。嘻嘻
mindflayer
发表于 2012-12-10 21:01
骗我一次你丢脸,骗我两次我丢脸。
sakurayy
发表于 2012-12-10 21:07
超越光电 发表于 2012-12-10 0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知错能改就好,,
顶老乡,老乡你头像的妹子是谁啊???呵呵
sdrover
发表于 2012-12-10 21:16
来的晚,不了解情况
knightlovebear
发表于 2012-12-10 21:21
surefire都敢骗。。。。好吧 欢迎迷途知返
东西南北风
发表于 2012-12-10 21:24
知道错了能改就好
礁石
发表于 2012-12-10 21:34
时间真快,两年了啊
911110
发表于 2012-12-10 21:45
海木 发表于 2012-12-9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咳...
回头是岸
小李
百度李享泽,第一页全是和骗子挂钩的,所以就算你用这种态度可以换得手电的信息删除,还有百度的怎么办呢?
fresho2
发表于 2012-12-10 21:52
事情我不清楚,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1、网络交易,不要先款,也不要先货,必需使用第三方担保;
2、不要把自己的照片上传到网上,特别是比较私密的照片,不然会死得很惨,这个前车之鉴很多。
昌南
发表于 2012-12-10 21:53
进坛子稍晚,不了解这事,不过又看了另外的帖子:http://www.shoudian.org/thread-190789-1-1.html。另外不清楚几个坛子汇总的诈骗金额,几千块钱就够进牢子了。建议版主把这事还是继续置顶,时刻给大家提个醒。
fresho2
发表于 2012-12-10 21:55
水深火热 发表于 2012-12-10 1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应该给当事人发回当时的货这样比较好,因为当初别人因为货物成色才愿意出这钱的,现在不知你怎么发财 ...
需要再算上利息,还有违约金。 这是楼主改过的表现。
1394881329
发表于 2012-12-10 22:10
衣锦还乡!恭喜恭喜!
BurNingAAA
发表于 2012-12-10 22:30
违约金必须有,另外还款部分应包括本金*(100%+上一年度GDP增加幅度+银行贷款最高年利率+每年的通胀率)
这事算是论坛史上最大的事情了,既然敢承认,那就应该拿出足够的诚意
宋红军3163
发表于 2012-12-10 22:36
TIGER2002 发表于 2012-12-9 23:21
是 我是的错 因为我影响了她 那个时候我没有支付宝账户和淘宝账户 因为我的错误影响了她 也给论坛XD带来 ...
别骗人了,我就说了一句话就被你女友骂的狗血喷头,我当时只是说都别发火。。。你又出来耍我们干嘛?
wuqiu
发表于 2012-12-10 23:00
是我犯下错误的话,我会加倍赔偿!
低调的小筒
发表于 2012-12-10 23:10
你是一时头脑发热?你不是在各个论坛都骗了钱吗?你是习惯性的头脑发热吧?
linderun
发表于 2012-12-11 01:00
皮球 发表于 2012-12-9 23:26投案自首的事归警察管。
看这贴的标题,确实,想承担责任应该找警察叔叔,退钱应该不算承担责任吧?回来道歉希望得到坛友的原谅还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