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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苹果制造

我哪里违规啊?请大家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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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9 22:1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0-28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禁言大号,允许小号继续发言。这还不够?
    一人让一步?管理员执行管理职能时,还要像菜场买菜一样讨价还价,想想就{:1_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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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7 00:47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0-2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ud 于 2010-10-28 22:36 编辑

    劝苹果还是注册个论坛商家吧,先注册个一年半载的试试吧,也不会很多钱的。或许销量会一下子增加很多呢,就把注册的钱补回来了。至少查看你的店铺时会比较方便,也可以减少大家的时间浪费。

    你这样扣扣搜搜打擦边球,也很费心力和时间,用我一个学经济的同学的说法叫“机会成本比较高”。另外就是很影响形象,连个千元的注册费都不愿花,可见实力不行。说实话,感觉以前你发短信广告确实比较流氓,手电大家谈还是比较干净的,很少有其它人这么干,论坛商家们也比较老实。
    这样一来对你的人品和产品都比较担心了,不容易被大家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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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7 00:47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0-28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觉得商家偶尔转自用品应该可以吧,只要不是每期都是5个,然后这5个又都是一样的就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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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8 02:02
  • 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8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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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28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苹果老兄可以老老實實在論壇註冊商家號,

    第一,可以名正言順的說"我是苹果商家"

    第二,不用打游擊,{:1_246:}好歹輕鬆點

    第三,不用一而再的禁言進小黑屋{:1_223:}

    第四,再下去會有人模仿你{:1_245:},這樣就亂了

    第五,乾脆棄暗投明吧{:1_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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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注册的商家都不允许在二手区转让物品,包括闲置物品。

    因为我不是注册论坛商家,所以没有这方面制约。
    苹果制造 发表于 2010-10-28 22:02



    我是说连论坛付费商家都不允许在二手区发转让贴,何况论坛外的商家。
    论坛对论坛的注册商家限制的都很严格,又怎么会放任非论坛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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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8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我觉得这件事上论坛不占理,未免太小气了!支持楼主。
    alextoYin 发表于 2010-10-28 22:39



    论坛有论坛的规则,如果有用户一而再再而三的违反论坛的规则,将论坛规则视于无物,我们是否需要一直放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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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28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洗洗睡吧。。。就这点事。。。和气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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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9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已经改邪归正,你还不放过我还要翻小肠未免太小儿科了。
    苹果制造 发表于 2010-10-28 22:05


    去年年底你被禁言

    这是你今年发的广告: 380多条
    pg2.jpg

    这是三个月内发的广告: 140 多条
    pg1.JPG

    基本全都是要求别人点你的头像咨询,结合你头像中的淘宝店铺链接,相信大家会明白你这么说的用意何在。你所谓的在咨询区回答筒友的咨询,就是这样回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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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9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更多苹果做广告的证据我就不再贴出来,如果谁想看我也可以提供更详细的帖子列表。
    再给苹果最后一次机会,此次禁言结束如果仍出现大量的所谓敲击头像咨询的帖子,或者主动pm向其他坛友推荐自己的产品或店铺,将永久禁言并屏蔽苹果的店铺名称以及连接。
    我想大家都不希望最后是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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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9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我觉得这件事上论坛不占理,未免太小气了!支持楼主。
    alextoYin 发表于 2010-10-28 22:39


    每个论坛都有自己的规则,大家都在遵守,只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违反规则,这是对论坛以及其他坛友的不尊重。
    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也会给机会,但是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放任他去违反规则而不管,这对于其他坛友来说是不公平的。
    手电论坛对坛友的管理算是比较柔和的了,在我知道的一些论坛,只要发一次广告就会永久禁言,并且不会给你任何的投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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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20 11:49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29 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苹果兄是做生意的料
    为啥就不交点铺面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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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0-29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子苹果的头被敲破了{:1_223:}
    唉,和气生财,挡人财路总是不好的事。
    不交保护费,你就挡了论坛的财路,论坛自然要挡你的财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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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9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交不交钱的问题,是规则的问题,在手电大家谈必须遵守的规则,即使交费的商家也必须遵守,不是说交了钱就可以凌驾于规则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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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去年年底你被禁言

    这是你今年发的广告: 380多条
    397025

    这是三个月内发的广告: 140 多条
    397024

    基本全都是要求别人点你的头像咨询,结合你头像中的淘宝店铺链接,相信大家会明白你这么说的用意何在。你所谓 ...
    admin 发表于 2010-10-29 00:17

    点头像很正常,别人咨询我做好事也要管啊?某些人想象力非富实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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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12-3 12:5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29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噢,原来是这样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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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2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违反规则不是你说了算的,自有规则去横量,此话题到此结束,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论坛参加讨论就请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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