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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8-2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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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zzqzhangboy 于 2009-8-22 19:39 编辑

    嗯嗯! 咳咳!

    本来不想发这个贴的 ,但是飞龙发短信骚扰我。。 无奈做个声明。
    不好意思 我先整理下思绪,调整下喉咙再来给大家 说段故事。
    之前我发过一张 《飞龙你不厚道》标题的贴当然 现在被删了!在那张贴里我确实做了人生攻击。 在这里感到不好意思!(*_*为什么我的素质这么低呢?看到不爽的事还是忍不住要 国骂下? 在这里请大家别学我,骂人都是粗人才做的事,我没文化所以。。。 潜台词就是有文化的都是不骂人的,请大家记住)

    首先,声明点我骂飞龙不厚道 恶心 无耻等等 还是建立在一定的基础上的。。比如就那点 发贴做他的产品的测评就能拿到优惠(这算是变相的回扣吗?这算是变相的贿赂吗,这算是潜规则吗?)在这里我无意攻击那些对飞龙产品做测试的朋友(也可能或许你看不上我这个“朋友“那就当我厚颜了) 你们的测试还是精彩的,还是让我开了眼界。 我在这里相信 桐油不是因为飞龙给回扣才做测试的,是因为爱好,是因为想让大家认清楚飞龙的产拚,让我们理性消费,选择真的合适自己的产品。但是飞龙你把现实社会上的一套潜规则拿到论坛是什么意思? 你不怕污染了 大家的讨论环境吗?(可能大家觉得我说话直了,太粗俗了,觉得我可能污染环境了?那我就厚颜当自己不要脸的提出来.)

    其次 飞龙关于 那个国外卖的160美金的 3头版MC-E电筒的解释是 仿制的  嗯 非常有头脑的回答 一下就把关系撇开了注意 160美金=1 093.2 人民币   最近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计算出来的! (不好意思 之前我发的贴被删了,那个160美金的电筒的贴也删了,所以?可能有的桐油没看过,不明白,那我也没辙了,当时我没有保存数据是我的过失)关于飞龙的 2D-6*18650/1-3MCE手电 具体价格大家自己去他的贴看!(看看他卖给大家的价格是多少)

    http://www.shoudian.org/thread-85023-1-1.html(不好意思 之前我发的贴被删了,那个160美金的电筒的贴也删了,所以?可能有的桐油没看过,不明白,那我也没辙了,当时我没有保存数据是我的过失)如果真的那款160美金的电筒是仿的飞龙的 那么 我要 夸奖那款仿制飞龙的厂家了 因为他们技术实在雄厚啊!

    居然把飞龙的◆采用最新第三代聚光系统 给盗版了

    双重隐藏透镜技术,光斑可与单核差不多一样大小,全球首支MCE远射电筒可与单核远射电筒相PK,远射近光均有提高,在MCE电筒行业里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生了。把双重透镜技术也给 学了过来 是在猛啊

    ◆不死芯技术也是产品的主题,很多MCE电筒使用会将4核其中烧掉一个或多个,在飞龙的新品中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还有飞龙的不死芯技术也没放过嗯那个仿造的厂家还是蛮强的!  

    佩服啊!但是我可以辩证的看这个问题吗? 到底是那个仿制厂家的盗版技术特强还是研发实力特强 居然研制出了和飞龙一样的技术。真是巧合啊 ,又或者是 飞龙的哪些个 双透镜不死芯技术 第3带聚光系统太不值钱? 太没技术含量了?居然这么简单就被仿制了?还有为什么 飞龙的产品被仿制了居然 不打击盗版? 为什么又没有明确告诉过大家他的产品被盗版了 请认准飞龙这块牌子? 也没有做什么声明?? 又或者是飞龙才知道自己的电筒被盗版了?
    其它的我不说了再说穿了也没意思!


    最后,再说下 飞龙给我的短信大家看看 他是什么意思?? 难道要跨省抓我???嗯嗯 我好怕怕  我好嘘,嗯 我是不会道歉的 谢谢!

    声明完了

    斑竹还没对我说封我ID 的呢? 就算要封我ID,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没那么牛B 还不够资格被封ID大家可以看版规嘛还有

    我发那张贴意思很明了 就是看不惯  就想站出来说几句话 发表下自己的看法 摆明自己的立场!就算飞龙你给论坛的朋友 优惠的价格  那么其它一些通过淘宝购买你产品的 人呢 ? 他们就应该要以1980的价格 购买吗? 搞错了 淘宝上的是3000多元 论坛的5折是1980元成交的)

    那么他们就活该要多花钱买一样的产品??


    说明下 我是不是抢   大家自己看得到 我在论坛 游的时间不长 经常都是回复些没意义的灌水帖! 大家也知道!可能也熟悉了我这个不学无术的家伙! 哈哈!关于封我ID的事说下 我还是蛮珍惜自己的ID的也非常喜欢在手电论坛泡 不然也不会拚命的灌水升级了!在这里感谢斑竹没封我的ID,感谢斑竹对我灌水的容忍3Q啦!我会保持自己的“优良”传统的!本来不想发这个贴的 ,


    但是飞龙发短信骚扰我。。 无奈做个声明。


    对大家SORRY下 可能自己太多愁善感了 感想比较多 所以写的长了!大家看的也辛苦 ,还是请大家耐心看完我的目的是 提倡 合理价格 别把桐油 不当回事










    1、原始版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2、巧合版——“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3、双盲版本人是电脑盲,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复制粘贴,现在也不清楚自己如何把这些内容传上了网络;同时,本人是文盲,并不明白上文的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4、多法律版以上内容虽然看了,但没看懂,也不想看懂, 鉴于本人水平有限,声明如下:跟帖行为并不意味本人同意、支持、默认,反对,或了解、知晓文中观点,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原作者本人。故本人不对以上和楼下的任何内容负法律责任(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公检法,各地治安条例,或婚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律)。请不要跨省追捕本人。追捕请与原作者联系。5、黑客版首先声明:本人不知道顶贴的任何含义,谢绝任何单位就顶贴行为进行任何以执法或其它任何名义为借口的对本人的骚扰行为。近期,因言(文)获罪并被跨省追捕的事件时有发生,本人因此小心谨慎,噤若寒蝉地写贴!所有线索及引用,均来自网络。如论坛编辑和版主发现有问题,请及时站内联系并删除,以对笔者和论坛进行保护,如果因不及时删帖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本人概不负责。看帖者也请于24小时内自觉、主动、完全忘记。跟帖行为并不意味本人同意、支持、反对,或了解、知晓文中观点,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原作者本人。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包括民法、刑法或婚姻法,及文中提及或未提及之法律)。另:最近电脑黑客肆虐,因此回复内容可能为黑客发出,而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谢绝跨省追捕,如拟了解详情,请直接与计算机黑客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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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规矩了 自杀!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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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有事去电脑城 大家有什么不同观点回帖


    等我回来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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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12-21 00:13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8-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js的本质,没啥大惊小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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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说下!

    飞龙你给我的骚扰短信 算是 对我的威胁吗??

    我可以报警吗?{:1_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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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22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挡人财路了。{:1_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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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2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算,他没说杀了你、废了你、绑了你等等,甚至连BS你、骂死你都没说。{:1_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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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跨省追捕特指一些地方政府利用手中的职权对身处另一省份的利用网络发帖行使自身权利的公民进行抓捕的行动。
    [编辑本段]跨省追捕-原因
      不论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表达权,还是最近国务院授权颁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参与权” ,都在提醒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慎用手中的权力,尊重公民的表达,正确看待群众反映的问题,理性对待群众诉求。
      但是一些地方官员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有效监督,肆意妄为。一些地方官员对互联网上公民反映当地的问题进行“捂盖子”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忌惮”互联网这个“放大器”和“舆论场”。如果不“捂”,那么网络民意汇聚所带来的高层关注和舆论聚焦,能够对所反映的问题以及处于胶着状态的事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这恰恰是一些人不愿看到的。“跨省抓人”可以说是与“捂盖子”一脉相承的思路在行动上的表现。
    [编辑本段]跨省追捕-危害
      必须看到,地方官员滥用公权力所形成的负面效应是不容小觑的。这不仅践踏了民主、破坏了法制,而且败坏了党风和政风,降低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更重要的是造成了干群关系的紧张,不利于凝聚民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社会。
      在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今天,绝不能容许某些地方官员作威作福、为所欲为。公民正当的权益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各级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中有错误是难免的,不要怕揭短、不要怕曝光,以宽容之心和坦然胸襟去接受社会的监督,以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风范去赢得人民的尊敬。
      打压老百姓,如同用手压弹簧,压得越重,弹簧的反作用力就越强。如今的老百姓,知识、觉悟等均提高到一个较高的层级,如果还实行封建家长制,大搞“一言堂”,听不得一点不同的声音,不惜动用公权力搅得民怨沸腾,这恐怕会出大问题。许多群体事件的发生,乃某些地方官员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使然。
      
    [编辑本段]跨省追捕-解决
      09年4月,中办、国办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对信访工作提出的明确具体的要求,为地方政府解决基层矛盾提供了参考。
      如果一些地方能做到定期、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干部主动下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并把化解矛盾作为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不让“小毛病”拖成 “大问题”,同时正确的看待群众上网反映的问题,变“堵”为“疏”,积极用互联网这一手段与社情民意形成良性互动,将会有助于形成解决群众问题的有效机制。如果再能上升为一种理念、一种习惯、一种制度,那么“跨省追捕”的问题源头或将解决。
      只有更多官员能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保持权力的谦抑与规范,才能在建设**社会、提倡政治文明的今天,不再让“因言获罪”“跨省抓捕”一次次不合时宜地上演。
    [编辑本段]跨省追捕-案例
      2008年5月,河南灵宝市政府违法“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身在上海的青年王帅多次举报无果后于09年2月12日网上发帖,因言获罪,3月6日灵宝市网警跨省来到上海将其抓捕。
      39岁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因为网上发帖批评政府违法征地被两次“跨省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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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不好意思!还是请大家发言的时候多少 “含蓄点”

    太露骨了 就让我 会倒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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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飞龙照明

    我再说明一次,不要以为你个个按你说的做,每个电筒都是5折的,你有什么意见?
    这是我们的交易自由,我现在标价是3880元,你自己可以看网的上价钱,http://item.taobao.com/auction/i ... 42c6cabc9aebaa8.htm
    你有什么意见?
    我标多少是我的事情,你攻击我还有很多理由?世界上少见的。你可以一天发一帖,但不要攻击我绝对不会说,你这攻击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新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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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6 15: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22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挡人家财路了 人家能放过你吗 呵呵不过你的帖子我都看了  前段时间关于飞龙的也不少 他家都系我没有买过 因为 贵 感觉很山寨  不管怎么说 我支持你   怎么那些成天逛坛子的没有发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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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26 15: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8-22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挡人家财路了 人家能放过你吗 呵呵不过你的帖子我都看了  前段时间关于飞龙的也不少 他家都系我没有买过 因为 贵 感觉很山寨  不管怎么说 我支持你   怎么那些成天逛坛子的没有发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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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22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声的飘过……

    话说给我做测评的,我也很喜欢他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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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手机上的
    LS的那些大腕不出来发表意见

    这个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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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22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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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2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最终逃不脱去回收站的命运。

    乘现在还没去正式支持LZ一下,LZ挺住。{:1_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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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7-15 09:45
  • 签到天数: 244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8-22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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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8-2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兄弟这真的是我的错..
    因为我经常灌水
    但是我还是很少开贴污染论坛
    基本上我都是水别人的贴

    我有错决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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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2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到了回收站,估计版主又要挨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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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6-21 21:29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8-2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很简单,买筒子总希望自己买到的是最低的价格,卖筒子的无非就当花了点广告费,评测到底是不是公正,全看发贴人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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