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963|回复: 24

重要通知:帖子编辑时限。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9-7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x
    论坛即日起增加帖子编辑时限,暂定为24小时,发帖24小时之后将不可编辑。版主及管理员不在此限。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7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体上双手支持
    不过,有点小疑问,比如,二手区的帖子,发帖人几天以后看卖不出去想降价的话,那该怎么办?
    另外,二手区不少兄弟包括我在内习惯于售出物品之后将标题修改为诸如“已出封贴”来提示别人的可能也无法实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6-12 11: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9-7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ho,终于采纳了偶的建议,我觉得买卖帖尤其不能乱编辑,应当作为一种交易凭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2-19 00:20
  • 签到天数: 6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9-7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某些特定区不设限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只有一个总的设定,没有分区的设定
    这样可能不是很方便,我再寻找解决方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0 09:38
  • 签到天数: 3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9-7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7-9 22:31
  • 签到天数: 32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9-9-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定不适合二手区,超过期限不能改价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2 10:00
  • 签到天数: 39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9-7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用一段时间再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方便吧。筒友的自爆贴我无法编辑,请予以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9-7 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编辑时限更改为30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9-18 23: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9-8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30天有用吗?
    要么绝对不能编辑,
    要么绝对都可以编辑。
    一会而24H,一会儿30D。
    律法讲究一贯性,统一性,牢固性,即使错的也要坚持实施一段时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8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像北京聚会这次的帖子编辑起来稍有不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25 16:56
  • 签到天数: 318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9-9-8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可调电阻 于 2009-9-8 08:25 编辑

    加编辑时限的意义是啥?尽量保留事件的真实性?个人以为没必要限制,限制的弊端有:无法改帖子,只能重新发帖子,对论坛来说是一种资源占有性浪费,发帖您总得给分吧,嘿嘿:)帖子越来越多,“元帅”也会越来越多,您又会想到向上延伸等级或修改积分等级制度。
    还有,发帖编辑有利于坛友看帖子,例如:有不少兄弟发现好物品或研究拆解东西,发了帖子,图文并茂,引了大群人跟帖,帖子10多页,或许过了一个月,再玩此物时才发现这DD是垃圾或有大缺陷,不允许他改首帖的话,其他人得翻10多页才会知道这缺陷,这有点。。。。。望老大考虑这种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觉得没这个必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8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手不赞成锁帖。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8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些这样的规矩 还不如来点实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7-15 09:45
  • 签到天数: 244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9-9-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实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为了国庆暂时的规定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2-23 12:47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9-8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像hid那类的帖子,或者写了一部分的,还有二手区的帖子 不是太方便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10-5 18:32 , Processed in 0.137888 second(s), 6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