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699|回复: 87

光杯事情对猎人不公平,现在是我对这事情的看法

 关闭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4 04:56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9-30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x
    本帖最后由 828224 于 2009-10-1 00:16 编辑

    一个新筒友,在连光杯不能擦这样的常识都不了解的前提下,就说是商家的责任,如果这样都是猎人的错,由此,那我也说说手电筒的各种责任声明,不但是DIY商家,品牌商家也不要卖手电了,因为筒友们干的很多事,商家们都没有说明过,照那样新筒友的说法,这些商家也要负很大的责任,要赔钱会赔破产了

    具体我说几件商家未标明而筒友们,尤其是对DIY非常感兴趣的筒友们经常干的事


    第一:拆筒

    先说品牌的吧,神火,F记等,最喜欢干的事,就是上胶,灯头上胶那是这些牌子最喜欢干的事,可按现在的LED发展来说,他们的某些旧款筒子,已不符合现在筒友们所想要的亮度了,所以,N多筒友就开始拆筒,换LED或是换电路,可他们的筒子上胶啊,所以就有什么清蒸,油爆,冰冻,风枪,上台钳卡簧错等各种拆筒工具或方式。根据我看贴的经历,无损拆下了了无已,大部分都有拆坏的或是破相的,照那个新筒友光杯事情来说,这些牌子也负责任,因为它们没有说明,筒子不能用清蒸啊,油爆啊这些方法拆。


    第二,上油

    手电用久了,就要上点润滑油,保护一下螺纹,同时也让手感顺滑,可商家们也没标明上油的标准,如果谁要在螺纹上多上些植物油,然后这些油流到筒子内,如果造成绝缘让手电不亮了,那照这个光杯事件中这位新筒友的说法,商家也有责任。因为商家们没有标明上油量是多少,那些油不能上那些可以上。


    第三,用手电砸核桃

    这条没有一个商家标明出来,手电禁止砸核桃,砸了破相了,商家们也有责任


    第四,开关胶帽不能用刀割

    这条也没有,如果谁用刀割破了胶帽,又把手电扔到水里,造成进水短路从而烧掉电路或是什么,这点依据光杯事件那位筒友的说法,商家们也要负责


    第五,卖电池的注意了

    电池短路很容易引起爆 炸,商家们可以声明啊,加 油站或是家里煤 气有泄露时,不能使用电池,万一不小心短路了电池,后果不堪设想

    第六,卖LED的也要注意

    透镜在外力下,很容易掉落,从而造成损坏,如果不声明,如有谁像那个光杯事件中的筒友,去挖透镜,这也是商家们的责任啊


    第七,卖电路板的也要注意

    电路板没有上锡时有问题可以退换货。但没有声明不能用钳子或是锤子等敲打,如果造成损坏,商家们也有责任


    第八,最后说一条足让商家们破产

    手电筒不是食物,如果吃下造成的严重后果,那是赔很多钱的,医药费,什么精神损失费,如果两眼一翻白,那就有很多费了



    太多太多的责任,我也不想再多说了,反正玩友们都能看明白责任的说法


    其实很多商家们不要觉的好笑,猎人今天的光杯事件,就有可能是你们明天的恶梦
    回复 dsu_marcocopyright:copyright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8 15:37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9-30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一个愤青啊。。。支持{:1_2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3 23:46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9-30 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国未满六十年时最后一次帮顶,
    以后就是建国六十年后的事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4 04:56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建国大业首映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管这事谁错,做商家的这态度,成不了大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3 01:3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0-1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庆到了,节日快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手电的禁忌多了去了{:1_2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庆到了,节日快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说就是一个缺乏常识的人,自己瞎折腾,出了问题,就理直气壮的想要商家买单。发的帖子标题充满攻击性,还非把自己放在个弱势群体中,拉动部分同样缺乏常识的人来攻击商家,以图达到自己的目的。
    商家没告诉你常识就要商家买单?那你怎么不怪老师没教?父母没说?
    最后说一句,是个爷们就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过错买单,真该为你的常识缺乏买单的人是你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不管这事谁错,做商家的这态度,成不了大事。mmdd 发表于 2009-10-1 00:05
    agree very much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23 10:34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10-1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8:}能总结出这8点,也不易啊,不愧是8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13 13:1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0-1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家应该打印一份详细使用说明(声明),必要的时候打标,严禁拆卸,否则不保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节日快乐!开开心心过假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电筒使用说明书

    在您使用此产品之前,请详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 不得触碰比电筒材料软的桌面,否则会刮花桌面,不得碰触比电筒材料硬的桌面,否则会刮花电筒,如果您一定需要将电筒放在桌子上,请找权威部门鉴定您的电筒和桌面硬度相当
    2 不能将此电筒用力触碰人的头部,耳部,眼睛,嘴巴,鼻子,身体......包括但不仅限于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学生......由此原因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3 如果您一定要擦拭电筒身或者内部,请找权威部门确定您的擦拭物比电筒材料软,并且不得含有任何腐蚀性,放射性,酸性,碱性物质,可脱落粉末碎削等,并且确定您的擦拭物绝对干净
    4 该电筒出厂经过严格辐照消毒,请不要将电筒借与他人使用,由此发生任何疾病传染,本公司概不负责
    .
    .
    .
    1000000 此电筒筒身材料为6063铝,表面氧化镀膜,硬度较高,请勿当按摩棒或者任何其他医疗器具使用
    .
    .
    .
    10000000 此电筒身硬度比铁钉低,请不要当锤子使用
    .
    .
    .
    100000000 该电筒使用温度为-40~80度,请勿在月球或者火星环境下使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6-21 21:0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10-1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火有责任{:1_2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1 13:23
  • 签到天数: 36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10-1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天够热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加评论,倒是在8总的帖子里学到了东西。建国大业9月16北京就上演了,已经看过了,实在一般。建国之艰辛,战争之惨烈,要在这2个多小时内叙述完绝非易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0-1 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5-8-31 21:03 , Processed in 0.217404 second(s), 6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