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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pinouo66624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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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11-1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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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pinouo66624怀疑使用pm群发软件大量发送pm,对其他用户进行骚扰,并浪费大量论坛资源。
    pm数据库中含有其淘宝网店网址的pm数量多达8453条,为论坛总pm数量的1/20,以手动发送无法完成如此多的pm数量。
    以下为数据库检索截图



    当事人已公开道歉并保证不再群发pm,将处罚由永久禁言改为禁言2周,恢复其id访问论坛以及收发pm功能,2周后恢复发帖功能。
    pingguo.JPG.jpg
    png.jpg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4 22:3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11-1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1_245:}{:1_245:}处理够严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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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注册用户有接近10w人,而他一个人使用群发pm就用了总pm数据库的1/20,相当于占用了近5000人的pm资源。而且他发送的这数千人当中,有几个是愿意接受他的pm的,这不和骚扰短信同一个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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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要罚,无可厚非,但是,被处理的TX,都是老桐友了,就这样一句:"拉出去,砍了!!!" 事前并无任何公开警告及徵兆,也太重典了...

    管理员大人,会接受桐友的求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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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群发软件是一种极严重的违规行为,不过如果当事人公开道歉并保证不再使用群发的话,可以考虑转为短期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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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没有警告我?难道就一刀切快刀斩乱麻解决问题?这做事一点不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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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是老筒友,何以不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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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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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自己老筒友的名誉和人格保证绝对根本没有用群发软件,只不过手工发短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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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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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苹果兄是我们手电论坛的前辈级的人了,他不是真正的商家,是一个以贩养吸的手电筒爱好者,对于手电筒论坛是很热爱的,还请管理员看在老筒友的面子上饶恕他一次,当然如果真的是苹果兄使用软件发短信肯定是他的不对,但是这样没有预兆就封ID,我认为有点儿太严重了,还请管理员多多留情,以警告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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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 苹果兄赶紧认个错吧,就算没用软件,发这么多也是带了个不好的头,试想坛里开店都如你这般,以后小广告就成灾了。
    其它人封了也就算了,苹果小直要消失我会惋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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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的为苹果求情中!!希望管理大人念在初犯而且又是老一辈革命家的份上网开一面,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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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9 00:00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11-1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苹果呀,赶紧认个错就过去了,好好沟通下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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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我顶起来为苹果老哥求求情{:1_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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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对飞龙这么处罚,我举双手加我的双足加我的....赞成.估计论坛还会有N个商家以及买家也会同意!都会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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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2-15 22:50
  • 签到天数: 7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11-1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已经被咔嚓了?? 没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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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鸟兄弟们,小心犯错误一下子回到解放前,而且一点征兆迹象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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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没有警告我?难道就一刀切快刀斩乱麻解决问题?这做事一点不人性化。
    苹果制造 发表于 2009-11-1 14:24



    你在论坛群发短消息可有提前通知版主或者管理员?你在向8000多用户发送pm的时候可否询问过他们是否愿意接受?
    如果你可以发个帖子公开道歉,并保证不再群发短消息(不管是手工或者软件),可以将处罚转为短期禁言。
    你的pm暂时还没有清除,如解除禁言请自主清理群发pm,如果是我清除的话,只有删除你的所有pm,无法针对性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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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11-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替苹果求一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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