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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1852|回复: 136

好吧。惹不起我躲得起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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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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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此人——elks——只要还在做二手区版主一天,本人一天不会去二手区。

有意思么?我不就在版规讨论帖里呛了你两句么,就公报私仇删我贴?
我这篇回帖触犯哪条版规了?难道你就看见后面“纯帮顶”的字样,前面的文字就选择性失明了?删帖很好玩?难道你认为我在二手区回帖是为了赚分?谁不知道二手区发帖是扣分的啊!

说实话,我也认为这位不适合做版主。此人二手区一上任就搞得满城风雨:先是为销赃的小偷说话(可参考此帖http://shoudian.org/thread-121921-1-1.html),然后又是在二手区大搞他所谓的“改革”,禁止淘宝链接什么的。那么多人反对他却仍然一意孤行。别人发出不同意见,此人却进行打击报复,牵强附会的删别人回帖。这是一个版主应该具有的素质么?为销赃的小偷说话,说明其是非不分;一上来就乱搞改革不听劝阻,说明其刚愎自用;对他人打击报复,说明其心胸狭窄。我不知道论坛管理层如何能让如此之人做在此位置上。

在此,我向论坛管理层投诉此人,并提出自己的看法:elks的确不适合当版主。
同时申明:为防止再次被打击报复,只要此人一天还在做二手区版主,本人一天不会去二手区发帖回帖。

k.jpg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1 22:2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6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禁止淘宝链接。
    俺曾经和论坛一兄弟在论坛交易一手电,兄弟在帖子上有淘宝链接,让论坛另外一个人给抢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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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4 22:3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6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长叹!无语!版规不是橡皮筋,可松可紧!松的时候替小偷说话,紧的时候搞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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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2手版规是论坛管理组讨论通过的,并非ELKS版主自己搞的,请不要用个人推测作为事实依据。
    2手版规发布后,ELKS版主为了听取更多坛友的声音,才开设了那个提意见帖子。有个人见解,可以提出不同意见,论坛也会统筹考虑。
    对于禁止淘宝链接,我们的考虑是禁绝商家连接,使其无法吃免费午餐;其次,坛友的淘宝链接,完全可以在购买意向达成之后用pm提供,我们完全支持并推荐使用支付宝交易,但是支付宝交易可以在交易帖中声明,而未必一定要挂出连接。作为一个普通要转让闲置物品的筒友,不会十分介意是否在帖子中直接挂出商品连接。第一时间公开连接,那么是以论坛回复“我要了”为准还是以淘宝拍下为准,这个争执一起,到头来还不是在论坛引起一番扰攘。我们极不愿意看见论坛成为一个口水泛滥的场所。
    至于ELKS版主是否合适承担版主工作,论坛管理组会有其原则和判断,当然也很谢谢你提出不同的观点和意见。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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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样

    我也被删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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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6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zzqzhangboy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elks 执行 删除回复 操作。
    神火的原装电池 8元一个
    发表时间: 2010-1-7 21:40
    所在版块: 二手交流与转让

    操作理由: 违规内容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elks 执行 删除回复 操作。
    这个神火套套真贵啊
    发表时间: 2010-1-7 12:12
    所在版块: 二手交流与转让

    操作理由: 违规内容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这个也算。。违规??

    灌水了吗?
    转发
      
    2010-1-26 20:55 elks

    呵呵,顺手了,不好意思啊。下次给你加分补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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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6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无语

    在这样删下去

    我会被系统自动禁言了!

    {:1_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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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类无聊回复还有很多。
    未命名.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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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习惯是,发帖,上图,挂淘宝链接。然后就不管了,有时间的话时不时来看一下。
    因为我要工作要生活,我没那么多时间挂在坛子上。相信买我东西的兄弟也一样。要是他说“我要了”,再等我上来PM链接,再等他上来拍下付款……两天都过去了。要是再碰上个鸽协的,等他几天没回音,欲哭无泪啊!
    既然挂出链接来,就说明我放弃选择买家的权利,谁手快谁抢到。有什么不对么
    希望论坛要是想限制商家的广告,用点别的办法,不要学公务员队伍玩“一刀切”。这种方法很让人诟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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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谢谢W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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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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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 12:58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26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slwhwxh 于 2010-1-26 22:17 编辑

    好像今天删了不少 原来发布新规定了 算我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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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6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类无聊回复还有很多。
    knot 发表于 2010-1-26 21:25




    你跟我干上了?{:1_246:}

    小无语

    让你自己唱独角戏去{:1_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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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搞了半天二手区现在发贴回复都要花钱啦,早知道会被删贴今天就不去顶贴了,新版规也要适当听取一些坛友的意见吧,要不是今天被删了几个帖还不知道有什么新版规呢。看来今后要做长期潜水员了,天冷了要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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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TO:zzqzhangboy
    你的很多回帖内容的确值得商榷。今后可能很多都会被删除,请你也注意一下,因为你曾经被站长警告过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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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手区发帖扣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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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手区发帖扣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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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4-5 09:56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26 19:39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elks 执行 删除回复 操作。
    都敢还价啊,我不敢还
    发表时间: 2010-1-5 18:41
    所在版块: 二手交流与转让

    操作理由: 违规内容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这个当时很多筒友对当时不知谁的筒子杀价,我发表点自已的看法,这也删?

    是的,惹不起,咱躲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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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26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样删了不少。尽量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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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26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做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不要搞“一言堂”
    事实已经证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只有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才会长久!
    所以,有关二手区的争议,建议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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