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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uucii

版主:为什么莱泽曼可以出,瑞士军刀冠军不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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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5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要不你到百兵斋论坛去发也行,那里什么战术刀军刀都可以交易,

但是刺刀不可以,就是上枪那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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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8 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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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6-25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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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8 05: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6-2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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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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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6-25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论坛的安全,刀具,包括瑞士军刀,在论坛是禁止转让的,毕竟论坛不是刀具论坛,还望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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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5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手纠纷多,按我认为还是把二手论坛停了吧,外面有很多很多二手交易的论坛,把二手交易这些东西转给专业的二手论坛搞吧,专心一下玩手电论坛多好,对多方都有好处 ...
    raidy 发表于 2010-6-25 15:17

    哈哈。。。没道理。。。每个专业或技术论坛都有坛友二手交易的地方。。。。。在这样的二手论坛交易,交易双方安全感更强。。。。。。。只要是交易,有纠纷很正常,不能因噎废食!手电的纠纷相对来说。。。很少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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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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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6-2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0-6-25 21:33 编辑
    你可以自命清高
    但你没有资格要求别人和你一样!
    你有别的论坛可以卖,但不代表别人也有别的论坛可以卖!

    瑞士军刀算违禁品?哪门子的规矩,即使是文 革时期也没有这个规矩吧! ...
    muscel 发表于 2010-6-25 14:51


    你出东西,出现问题了,大不了拍拍P股走人,但是倒霉的是论坛。我没有要求别人一定要像我一样,但是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必须遵守版规。某些人既然爱说“版主特权”之类的话,那我想说:你说我是版主,说我有特权。好,退一万步说,就按你说的,假设我有特权。但是,我遵守的规矩你不遵守,难道不是你比我还牛?比我还有特权?

    不要走哪儿都是一副教训人的口气,也不要动不动就扯文 革?你我对话几次,你哪次不提到文 革?你受过文革迫害还是怎么地?有话说就好好说,不要动不动给人扣帽子。不会好好说就不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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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4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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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6-25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莱德曼是工具钳吧,瑞士军刀是刀吧,鉴定完毕~~~~~~~~~~~~·{:1_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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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6-25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0-6-25 21:35 编辑
    版主大人,我似乎上了订单的截图的吧。而且我只是平转,不是为了赚钱。

    毕竟是比平时便宜很多的东西,我不要也不一定就没人要啊。
    cyanice 发表于 2010-6-25 13:44


    价格怎么定,那是您的问题。转订单的事情,版规明确标明不可以。我考虑再三,看了你的价格和具体情况,只是限你24小时内上实物图,没有删贴。在我的权限范围内,我尽量人性化管理,对于轻微违规,一般不会删贴。但是看来你并不领情。领不领情的,无所谓,但是我还是要提醒你:好好学习下版规,今后发帖不要违规。

    另外,你说你上订单的截图了,请恕我眼拙,没有看见。麻烦你帮我找找:

    8.JPG

    9.JPG


    PS:我并非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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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8 02:02
  • 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6-25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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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4-23 20:2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6-25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了
    我看到了
    我不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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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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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6-25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再忍个一年多就过去了,现在急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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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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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8-2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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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6-25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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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9 00:00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6-26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去刀友啥的转吧,出的也快。按理说瑞军商场里都在卖,应该不在限制范畴。
    xcpbng 发表于 2010-6-25 23:47

    知道啥叫地方SB主意吗?我在内蒙商场买的小餐刀上火车让这批王8O“依法”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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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6 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少靠溝通,人多靠制度,

    以前手電論壇會員不多好管理,相對大家也很客氣,

    那時候,沒有太多規定;筒友也守規矩,

    現在論壇人數激增,二手區轉讓物品千奇百怪,

    漸漸的糾紛越來越多,大多數看熱鬧的圍觀的多,

    但是,說真話的有正義感的筒友也不少,

    在這裡也是要謝謝你們{:1_270:}{:1_270:}{:1_270:}

    二手區和LED版原本就比較難管理,所以才增加版主人數與新訂版規,

    版規不是用來對付人的,而是用來管理的,

    請問筒友們,要的是威權管理方式? 還是民主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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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少靠溝通,人多靠制度,

    以前手電論壇會員不多好管理,相對大家也很客氣,

    那時候,沒有太多規定;筒友也守規矩,

    現在論壇人數激增,二手區轉讓物品千奇百怪,

    漸漸的糾紛越來越多,大多數看熱鬧的圍觀的多,

    但是,說真 ...
    10X 发表于 2010-6-26 04:50


    劣幣驅逐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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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4 22:3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26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还是省省吧!在天朝,什么都可能违禁,下次有可能吃西餐要用两把叉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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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26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5109122 于 2010-6-26 23:39 编辑

    我也体会到了删帖是蛮快的,一点都不沟通拉起来就删

    别人人辛辛苦苦编辑的帖子就让你这么轻轻的一点就进了回收站

    第一次有点小小的违规也不能通知一声吗?接受教训我已经存盘了今天第二次被删以后也不怕了{:1_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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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8-23 08:43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6-27 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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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6-27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体会到了删帖是蛮快的,一点都不沟通拉起来就删

    别人人辛辛苦苦编辑的帖子就让你这么轻轻的一点就进了回收站

    第一次有点小小的违规也不能通知一声吗?接受教训我已经存盘了今天第二次被删以后也不怕了{:1_217: ...
    5109122 发表于 2010-6-26 23:36


    对于轻微违规(个别字词不合适、没有上实物图、没有报价等)行为,一般都是跟帖提示,要求限时自行编辑。
    对于发帖格式不正确、数量严重违规等行为,一律删帖处理。

    “第一次”不是理由,版规就在那置顶着,针对发帖格式和数量问题,我还又单独另开了两个置顶贴,不要告诉我说没看见。自己发帖前,是不是应该先好好学习一下?如果给某一个人手下留情了,那对别人该如何处理?对别人是否公平?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那还要版规干嘛?

    你5月25日发的帖子,数量超标。关于数量超标问题,我专门开的有置顶贴。里面说的很清楚,发帖前麻烦自己认真学习下,不要删了你的帖子又是喊冤又是要说法的。能专门开置顶贴强调的问题,我想不是小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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