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muscel

亲爱的龙大人,您好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7 00:47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8-11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LS的,显然您中文不过关啊{:1_223:}
    卖十几个电池,当然违反龟腚啦,十几啊!超出数量限制啦{:1_237:}
    某人成批贩卖,成批?几批?最多两三批嘛,这两、三可没超过数量限制哦{:1_254:}
    是不是这个道理?回家补补中文 ...
    xmdzshz 发表于 2010-8-11 21:12
    我检讨,成千上万也可以是一批啊。罪过罪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8-1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检讨,成千上万也可以是一批啊。罪过罪过。
    toud 发表于 2010-8-11 22:23


    就是嘛,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你还是好孩子{:1_223:} {:1_215:}
    某大人会原谅你的{:1_2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9 22:1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8-1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之后,思考一个问题,各位口诛笔伐,目标是啥?是为了论坛健康发展,还是发泄对版主的不满?如果是真心喜欢这个论坛,希望规范版主的行为,欢迎交流。如果仅仅是大家泄愤喷喷版主,老喷也没有啥意思吧,都一个结果,不会有啥新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9 22:1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8-11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思考一下,补充说明:我的回帖和楼主讲述的事情无关,仅仅询问针对各位围观添柴的观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8-30 20:2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8-11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索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心心点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8-12 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又把自己停在杠头上了

    我发帖前就知道了,这贴不会有结果。最后是不了了之
    但是我知道还是要叫的,不叫怎么有快感。

    我们的版规就像那个商家广告的解释权一样
    上次说卖东西不准打包卖(我仔细研究了版规没有这一条)
    还有一次包子卖东西,隔壁有图了,结果还是删贴。
    再之前说我挖坟,但问题是挖坟的又不止我一个。
    类似这样事情大家也有怨气

    不多说啥了,希望龙版以后不要活的这么累,很多事情又不违法,你这样较真只会使人感觉生活在北



    BTW,手电论坛还算好了,有地方可以喊冤,本人在无忌被KO了至少4个id,其中两个就是因为我说了真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8-12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罗语录
    人民有龌鹾的权利
    龌鹾又不违法,如同乱伦一样,本身存在极为合理

    版规所谓的文明用语,显然我们我对文明用语理解不同



    本贴说最后一句
    我是知道那个是打擦边球,但是............







    我故意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8-12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e版的质问与大帽子,本来准备了一番长篇大论的。
    但是想想算了,打字很累,何苦呢?何必呢?
    面对面,我可以驳到你哑口无言。
    马索兄说得好:版主们不要活得这么累.........
    还是那句老话:本人从未买卖过二手,所以你们领导再牛13,与我无关,哈哈哈。
    此贴不再回,就这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8-12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X”(请恕在下以X代替某字眼)二字,尊敬的马大人都不认为是不文明用语。曾经有次帖子中的“娘的”之类的用词,马大人也认为很正常,我等不必大惊小怪。只能说我的个人修养、素质和马大人相差太远,无法企及。难怪马大人PM我的时候要问我学历几何了。我的学历知识在马大人浩瀚的博学海洋面前,真的不值一提啊。既然如此,那我就没有再说下去的必要了。

    看了下回帖,只能说我越来越不懂这个世界了,帖子里不文明用语似乎是很正常的事情,而我删贴则真是大逆不道,呵呵。疯狂的手电,疯狂的论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8-12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0-8-12 07:52 编辑

    还有X大人,关于你说的问题,我确实记不起来了,我自己查了下我名下包括已经移至回收站的交易帖,还真没发现您说的这件事情。诚心请X大人帮我提示一下,大概是出的是什么东西?当然,您要实在不愿意说也罢。

    还有人说的电池贴,请问下您怎么知道我就没有PM沟通发帖人提醒修改内容呢?对于楼已经盖得很高的帖子,为避免发帖人逐层看贴不方便而漏掉提示信息,我从来都是PM提醒,有PM记录为证。
    再说了,既然看不顺眼,直接举报就是,我如果不处理那就是我的失职,但何必又跑到这里来JJWW?为什么不举报?是懒得去那样做还是怕得罪人?真要觉得自己心底无私,一心为论坛着想的话,大可对事不对人,直接举报投诉,直接点名是谁就是。又不敢投诉举报,又遮遮掩掩连人家名字都不敢提,又要在这里装出一副正义的面孔指责版主管理失职,呵呵,我就当个笑话看了。

    既然都成了闹剧,不回也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9 22:1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8-12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e版的质问与大帽子,本来准备了一番长篇大论的。
    但是想想算了,打字很累,何苦呢?何必呢?
    面对面,我可以驳到你哑口无言。
    马索兄说得好:版主们不要活得这么累.........
    还是那句老话:本人从未买卖过二手, ...
    xmdzshz 发表于 2010-8-12 00:15

    驳啥呢?我要好的几个版主都是自己工作都很忙,是因为热爱这个论坛才留在这里的,不是在这里摆版主架子找感觉的。

    我们也不是在做公益事业,不追求每一个人满意。公道自在人心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7-23 13:38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8-1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大官人。口水战你一流。龙大官人。管理一流。从星星点灯到这次投诉总结: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2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被迫害妄想症”的在闹腾,一群墙头草见势在帮衬,闹腾完后纷纷作鸟兽散。
    留下一个唠唠叨叨没手段的版主在“唐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4-6-21 21:29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8-12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被迫害妄想症” "墙头草" 这些算不算所谓的"不文明"用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6-10 16:15
  • 签到天数: 18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8-1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额的神啊,筒友们一个一个好美的文辞呀,呀口水也口水得优雅{:1_2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迫害妄想症” "墙头草" 这些算不算所谓的"不文明"用语?
    xiewg 发表于 2010-8-12 14:49

    按某些人的逻辑,没有物主代词,没有人称代词。没有特别的指定,那么只是普通的名词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7 00:47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8-12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ud 于 2010-8-12 20:38 编辑
    还有X大人,关于你说的问题,我确实记不起来了,我自己查了下我名下包括已经移至回收站的交易帖,还真没发现您说的这件事情。诚心请X大人帮我提示一下,大概是出的是什么东西?当然,您要实在不愿意说也罢。

    还有人 ...
    龙潜 发表于 2010-8-12 07:48
    对你了解不深,其实无论你的标准是什么,能够一碗水端平,就没人说你什么。不过为什么有的帖子需要别人举报你才可能采取行动,有的却不需要举报你就采取行动呢?而且你的PM起到作用了吗?某著名帖子至少在二手区停留了2天,也没见你有所行动,而对于其他人,一般是24小时,有的则直接删除,而且那个著名帖子一看就是明知故犯(因为会员级别高且活跃),严重违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9 22:1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8-12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被迫害妄想症”的在闹腾,一群墙头草见势在帮衬,闹腾完后纷纷作鸟兽散。
    留下一个唠唠叨叨没手段的版主在“唐僧”。
    knot 发表于 2010-8-12 12:24

    我曰:你说谁唐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8-12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可以编辑为手电论坛语录{:1_2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7-23 13:38
  • 签到天数: 37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8-13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驴踢人事件是越来越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10-5 12:28 , Processed in 0.156436 second(s), 5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