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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y

感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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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删帖的都有看过...有些就删除了,有些不合适的就警告了...
这个处理的没有看,因为是关贴
我就不明白了,很简单的问题,发帖不按照规则去发,被处理了,一个个跑出来支持被处理的,然后还再怀疑版主的能力,是不是自己都没有问题了?
tingni 发表于 2010-9-27 14:06

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既然大部分人都支持,就说明有他的合理性
你没有看就关帖,说明你失职,别人怀疑你的能力有错?
“此外预告下,此帖保留一段时间后会删除,理由是板块不符”——为什么不是移帖至投诉与处理?
“如果白菜白光不是发自于我们论坛,楼主这个帖子会被视为广告贴直接删除.”——白光电路不一定是发自我们论坛,白菜白光肯定是,而且正是楼主本人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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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号两个月左右,第一次见到版主他老人家耶!楼主牛,居然能惊动版主大驾光临!
900多的回帖,看来咱家还是有当斑竹的潜力哈!
从明天起,标题一律统一:
手机的:UC充电器,腾讯放电仪,OP万用表怎么改!
电脑的:360电池,250充电器,Max移动XX。。。
估计才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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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11 22:44
  • 签到天数: 79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9-27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见怪不怪啦。版主就是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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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件事对any的打击不要太大,
    热心人走一个少一个,
    别到最后就只留下一群很懂得发贴技巧的商人,那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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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自版务模块(略有删节,没有改动)!
    版主规则:
    一、论坛管理:
      1、论坛版面要求严格管理,版主必须负起引导舆论平息事端的责任
      2、版主回复网友的帖子要求认真诚恳,尽力维护版面良好的风气及特色(可参照各论坛相关规定)。
      3、版主在对论坛进行管理操作时,发生误删等偶发性过失时,请立即与站长联系(建议用短消息)说明情况,并且在第一时间向网友做出解释。
      4、各位版主应该主动加强与网友的交流与沟通,为繁荣版内创作奠定基础。
         8、版主因为有事短期内不能对论坛进行管理的,应向大家说明。
    二、取消管理权限:
      版主在管理论坛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取消管理权限,具体:
      7、不能够履行斑竹职责,多次被投诉,或者严重违反论坛规则者。
    三、斑竹委任:
    对论坛有突出贡献,热心助人,积极回答网友问题的坛友,如且本人有意,且有空缺,个人可提出申请,经版主会议讨论后最终决定。
    第三条说明可以恢复删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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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帮忙感谢版主为维护论坛电池区的正常秩序付出的辛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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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8 02:02
  • 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9-27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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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6-7 02:1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27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都不想赶任何一个热心人走,但谁知道,单就白菜白光问题,我又承受多大压力?
    对于充电器与电池,我已经没有了当年的热度,所以看帖热情也确实下降了.

    再解释下,关闭主题不是删除主题,里面的内容依然可以看到.只是无法再次顶帖,如技术方面需继续讨论,完全可以再开新帖,所以我认为这是最轻的处罚方式.
    相比之下警告是要累计次数的,达到3次警告是会被禁言的,
    而删帖是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了,所以我认为删帖的处罚力度更加重一些

    之前,版主可以直接编辑帖子内容和标题,事实上当时我们做过大量的编辑标题甚至修改跟帖内不雅语言的工作,后来论坛规则上取消了编辑的权限.

    其实这件事本来可以很轻松的通过删除此帖,完全无需多做解释,相信国内的bbs上很少能见到版主连续发帖,来说明事情的.可我为什么不去选择简单的删帖来结束整个事件?
    是我想通过这个事情来告诉网友,发帖是有规则的,我们板块对标题是有要求的,其实最终清晰明了的标题的受益者还是全体网友,因为可以更方便精准找到想要的内容.
    试想作为版主的我(其他的不敢说,至少在本板块时间够久吧)都认为这个标题有问题,难道这个标题就真的是那么恰当么?

    另外,mop上禁止沙发之类跟帖,然后就有人把造沙发的过程一通描写,以此来玩文字游戏,就像42楼所说的一样,我可以这样说,玩游戏可以,最好做好封号的准备.

    广告贴,销售贴,以及内容不符贴欢迎大家举报,可以直接回复置顶贴,也可以pm我和mxy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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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0 16:32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9-27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帖子中放淘宝链接算违规吗?完全以盈利为目的!!
    看到某人经常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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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any这个标题还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不存在文不对题的问题,
    泡在坛里的兄弟都能看懂,大家对他的这个行为也没有谁感觉到不对劲嘛,呵呵。
    版主还是宽松一些吧。
    any只是一个非常热心的爱好者,看看他搞的那些套件的价格就很明白了,纯粹是服务性质的,真正的商家没有像他这么搞的。
    可怜any在N年前就被误判“专业卖家”封了老ID,如今又被当成了到技术区做广告的商家,可怜啊。
    版主啊,真正的商家是不会像他这么搞的,真正的广告贴后面是常常会被跟上“小心删贴”的回复的。
    严格管理是对的,但是影响到了正常的交流讨论就有些矫枉过正了。
    怒独僧 发表于 2010-9-27 14:24

    同感,同时应该治理一下马甲贴和月经贴了~~~那些广告更加**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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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6-7 02:1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27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49楼啊...你也是少校级别的了,当然算
    欢迎pm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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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来都不想赶任何一个热心人走,但谁知道,单就白菜白光问题,我又承受多大压力?
    对于充电器与电池,我已经没有了当年的热度,所以看帖热情也确实下降了.

    再解释下,关闭主题不是删除主题,里面的内容依然可以看到.只是 ...广告贴,销售贴,以及内容不符贴欢迎大家举报,可以直接回复置顶贴,也可以pm我和mxy119
    tingni 发表于 2010-9-27 15:36


    在天朝,谁会去举报,见tan官满大街,谁敢去谁会去????
    毕竟是要在论坛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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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2-8 02:39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9-27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那个帖子我也读过,没感觉有啥问题的啊

    不过当斑竹的确不好过,属于没有出彩的机会,但一旦犯错,那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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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6-7 02:12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27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pm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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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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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27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感觉,版主不是热心玩家就很难玩了,所以我没事都不发新帖,免得帖挂了伤心

    要不来个版主弹劾和推荐制度?
    bob488884 发表于 2010-9-27 16:00

    玩笑开大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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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9-6 12:40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27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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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9-6 12:40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27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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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21 10:33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27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是隐者来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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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0-4 14:21
  • 签到天数: 230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9-27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a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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