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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手光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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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18 14:39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1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搞个合适的就是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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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22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看头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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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22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违反中或人民共和国法律
    也不伤风败俗

    真是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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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22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头像也很隐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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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22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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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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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3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光筒 于 2017-3-26 13:56 编辑
    kingdog
    路人涛
    头像因为违反论坛头像管理规则,因其他人不适,予以删除,请另行上传规则许可范围之内的图片。
    admin 发表于 2010-11-21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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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3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不算伤风败俗?!


    再说我的头像哪里有问题了?!你说!
    手光筒 发表于 2010-11-23 13:02

    你看过蜡笔小新没有?童趣而已,那么紧张,哪里谈得上伤风败俗。
    另外,我倒觉得你的头像影射了一种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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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3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这个没有违反法律,这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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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4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过蜡笔小新没有?童趣而已,那么紧张,哪里谈得上伤风败俗。
    另外,我倒觉得你的头像影射了一种暴力。
    最新会员 发表于 2010-11-23 20:03
    so i am

    而且,有百事攻击可口的嫌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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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还不算伤风败俗?!


    再说我的头像哪里有问题了?!你说!
    手光筒 发表于 2010-11-23 13:02
    你可以咨询律师关于你所举报人头像是否违法或者违反伦理道德。我们是法治国家哦~

    至于你的头像,我上面的帖子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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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5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百事的员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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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光筒 于 2017-3-26 14:00 编辑
    你可以咨询律师关于你所举报人头像是否违法或者违反伦理道德。我们是法治国家哦~

    至于你的头像,我上面的帖子有回复。
    MAGLITE 发表于 2010-11-24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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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5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手光筒 于 2017-3-26 14:00 编辑
    楼主是百事的员工吗?
    瞎子 发表于 2010-11-25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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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5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裸奔 于 2010-11-25 13:38 编辑
    kingdog
    路人涛
    头像因为违反论坛头像管理规则,因其他人不适,予以删除,请另行上传规则许可范围之内的图片。
    admin 发表于 2010-11-21 21:47

    老大,“因其他人不适”也是删除头像的理由?我刚才看了头像管理规则:论坛用户的头像不得使用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含有色 情、暴 力、血 腥、或其他引起他人不适等内容的图片

    如果认为“小象”的头像“露*点”了,含有色*情内容被删除无可非议。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小象”并不具有色*情意思,相信看过那个头像的桐油们都有同感。就像欣赏一张裸*体画,有人把它当做艺术,有人把它当做色*情,这与个人的修养有关。

    但如果是“因其他人不适”而删除“小象”头像,我想“论坛上传头像”的功能就失去意义了,每个人都用新手头像就好了。举个例子:我可不可以认为老大的金刚鱼头像也让我感到不适了呢?  

    “论坛上传头像”的功能也是为了让广大桐油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彰显个性,让论坛更有活力。如果是因为某个人因理解不同“看着很不舒服”感到不适而删除头像,这种做法可否斟酌?

    以上言论就事论事,如有不敬,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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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11-25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因其他人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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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2-8 20: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我介绍: 原来的可爱小象头像被河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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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25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因其他人不适”也是删除头像的理由?我刚才看了头像管理规则:论坛用户的头像不得使用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含有色 情、暴 力、血 腥、或其他引起他人不适等内容的图片

    如果认为“小象”的头像“露*点” ...
    裸奔 发表于 2010-11-25 13:28




    输入错误,应该是“引起他人不适”不是“因其他人不适”
    论坛并不会因为头像引起某人的不爽而删除,某些头像可能会造成某一群体的不适,这样的头像就不允许存在,论坛是公共场合,还是严格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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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1-8-13 15:4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5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莫须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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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1-8-13 15:4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5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有没人对我的头像不适?怕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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