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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唉!不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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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5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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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二手区的版主真的好严肃!好郁闷我发了两个贴子都被删了!其实真的不是我不按照版规,实在是手机发帖太烦琐太多圈子了。也要偶尔照顾下手机党的嘛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2-12 23:00
  • 签到天数: 10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用电脑上的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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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5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上坚决支持版主
    卖东西嘛,要严肃认真才是对桐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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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LZ您好。
    二手区涉及经济往来,所以不得不规范严肃一些。关于发帖格式、实物图等问题,都是有明确要求的,每一个在二手区交易的朋友,都不得例外,版主也必须遵守,否则如何才能保证版规的严肃性和刚性?如果对违规帖子听之任之,则是对遵规发帖的筒友的不公和不尊重。

    关于手机发帖问题,曾经有朋友提出过。我想说的是,用手机发帖的人有很多,我自己也经常手机发帖+管理,关于有关发帖格式的条款,版规已经进行了很大程度的精简,(按照其他论坛的格式,相关内容有十余项甚至超过十五项),本论坛只要求了七项,就是希望能在规范与方便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既维护论坛的正常秩序,保证筒友交易的安全,又尽量为大家提供方便。

    另外,再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以“手机党”的理由,希望得到照顾,希望能够“宽松”管理,那么版规还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非常抱歉。对于您所提出的照顾下“手机党”的要求,请恕无能为力。当然,在保证遵守版规的前提下,版主一定会给予大家提供方便和帮助。

    对于版规中有任何不明之处,可以随时向二手区的任何一位版主咨询,也可以向超版WASP咨询。

    以上观点并不针对您个人,仅阐述本人观点。最后祝LZ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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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5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龙版,做解释都做到原创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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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觉的遵守版规,其实也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维护。
    每个卖家都遵守版规,作为买家相对会放心一些。
    自己作为卖家自觉遵守版规,也能降低纠纷的风险,减少因为成色描述不清、无实物图说明成色、型号不符等问题带来的矛盾问题。

    最后,对LS以及诸位遵守版规的筒友深表敬意和谢意。祝各位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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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1-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我现在终于相信自己是错的了,谢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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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5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龙版主{:1_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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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28 09:49
  • 签到天数: 85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5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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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2 09:12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5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规矩好,,交易会省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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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8-28 00:09
  • 签到天数: 3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5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嘛为了 大家负责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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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9 08:2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5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不是太好当

    被骂还要忍着{:1_254:}

    不知道管理员给发补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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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5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家法惩处{:1_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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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1-5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兄不必过谦,谈不上谁对谁错,只是大家站的角度不同,看问题的方式也不同吧。
    有问题不可怕,多交流,多沟通就是。{:1_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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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2-27 17:08
  • 签到天数: 274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5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矩才能成方圆,这方面我是支持版主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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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6 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觉的遵守版规,其实也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维护。
    每个卖家都遵守版规,作为买家相对会放心一些。
    自己作为卖家自觉遵守版规,也能降低纠纷的风险,减少因为成色描述不清、无实物图说明成色、型号不符等问题带来的矛 ...
    龙潜 发表于 2011-1-5 21:15

    完全的同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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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6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啊,天寒地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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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6-5 21:34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6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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