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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D多记不住

亲历盗窃团伙行窃全过程!我是懦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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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9-17 16:39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3-1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以前上高中的时候看到过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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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9-17 16:39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3-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理解LZ的心情啊!!有时候在外面看到有人被抢,,也真的很想去帮忙追回来啊,可正当这样想时早跑没影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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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9 08:2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3-1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冷漠,这事我见得多了。

    已经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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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21 08:4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1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LZ,不是你的错。能直面自己的短处是种上佳的勇气。

    世风日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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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1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已经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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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5-2-5 01:10
  • 签到天数: 241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3-1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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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5-2 10:1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1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难做这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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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1 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管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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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1 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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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31 22:55
  • 签到天数: 61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3-1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是家伙带齐,应该会见义勇为,不过回家肯定被家人痛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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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1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刑法》刚刚取消了盗窃罪死刑,这给了他们极大的鼓舞。。。最好是抓住一次砍一个手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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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28 09:49
  • 签到天数: 85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3-1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看看,楼主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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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9-14 13:50
  • 签到天数: 152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3-1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现在犯罪的没人有效管理,我们不是管理者,所以我们无能说是有愧。

    现在见义勇为的代价太大了,否则社会风气不会这样的。

    其实别说见义勇为了,做好事善事可能都会惹麻烦的。所以说,我们避免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不受同样的遭遇就可以了。万事可防范,不可强求。当我们不能控制一件事情的时候,还是随它去吧。

    最后发句感慨“在现在的中国,善良是种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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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通过的《刑法》修订案取消了盗窃罪死刑,给了他们极大的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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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17 12:5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1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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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1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居然还有人大言不惭,不知廉耻地发表这样的论文:

    《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必须实行“ 两少一宽” 政策》。

    没法混了,转个帖子还说被xx监控系统拦截,说违反法律,已被记录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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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5-2-5 12:29
  • 签到天数: 129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3-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jc都不管,我们能有什么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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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3-1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Z,不必以身犯险,更何况现在是蛇鼠一窝!
    新疆小偷更加不能碰,有句顺口溜为证:
    一等洋人二等官;三等少民四等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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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1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怪你,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你的选择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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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22 07:55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罪孽深重的盗贼,终有一天会倒在警员手下...特期待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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