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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z354

对于龙潜板主这两个操作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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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2-15 22:50
  • 签到天数: 7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24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某人的确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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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24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1-5-24 21:06 编辑

    经过向管理员请示,并咨询了某IT论坛的技术团队,就“无线网卡”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1,对于各类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USB无线网卡,原则上允许进行交流,但不得在商品介绍中含有任何与破解、蹭网、“免费上网”等有关的字样或暗示。
    2,不得以非法盗窃他人上网账户、蹭网为目的对网卡进行改装或进行相关交流。
    3,禁止以任何形式交流破解软件。
    4,以上规定仅限于具有争议性质的无线网卡。对于卡皇之类明确带有破解、蹭网功能,或是公认为具备以上功能的网卡,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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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1-5-24 21:21 编辑

    就LZ提出的问题,本人再作出如下答复:

    LZ所出物品尽管存在争议,但是LZ的转让帖中未出现破解、蹭网之类的描述或暗示。遵照62楼规定,不应给予删贴处理,已向站长申请对该贴给予恢复。
    对于给LZ带来的麻烦和不便,深表歉意。本人在管理工作中,未能谨慎操作,事先未能多方咨询,造成失误,特此公开致歉。

    对于LZ所言的“弹弓”问题,这是写入版规明确规定的,超链与交易并非一回事。此类问题请不要再争执,明确规定禁止交流的物品,说破天去,我也不会手软。

    无论观点是否正确,对给予论坛管理工作热心建议的筒友深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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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1-5-24 21:45 编辑

    同时提醒下个别ID,不要因为我删了你的贴子,心里不服气就在这里上窜下跳。二手区明确禁止商家进入,请问你在帖子里贴淘宝店铺是什么意思?麻烦看看自己的一篇帖子有几处违规?连版规都没有学习,请问有何资格评论我的工作?连版规都不知,你怎么就知道我的工作有问题?

    我身边也有朋友开网店的,我很能理解开店的艰辛。但是版规就是版规,我不能置之不顾。在不违反版规的原则下,我可以进行人性化管理,提供一些方便给大家。
    但同时提醒个别ID,做事要有度有分寸。有不明之处,不满之处,或是需要帮助,都可以与我或管理团队的其他成员联系,我们乐于解答。如果一味的煽风点火,出言不逊,请别到时哭喊着“不教而诛”。

    还有某些ID,无论是何问题,只要见纠纷就是版主的错。无论是何原因,只要有删贴就是版主有问题。请问一句,有筒友违规时,怎么没见你劝告提醒?怎么没见你“义正词严”?倘若能够就事论事的提出意见建议也行,但是又是引经据典又是侃侃而谈,除了无休止的抱怨和指责,我并未看到你提出任何有营养的建议。颇让我想起明代的某些言官们,站在河岸上看水涨侃侃而谈,你行!让你下河修堤,却连袋沙土都扛不起来。即使这样,还要对治河的人说三道四。

    本人不是听不得意见的人,也不是刚愎自用的人,论坛里骂我的人多了去了,可我并不生气,说到底都是为了论坛好,虽不敢说从善如流,但我起码分得清好歹。但是对于这种对人不对事,以私心而不持中的人,抱歉,你说得再多,我也就当个笑话听了。至于人身攻击,动辄扣帽子的做法,被你用的多了,我慢慢慢慢的也就习惯了。

    ————————————————————————————————————————————
    能说得就这么多了,再次对楼主致歉,对各位真诚提出意见建议的筒友致谢。
    散场了,没什么事的话,各位看官早早洗洗睡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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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龙潜。。。。。。。。。。。。。。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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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4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局是这样呀{:1_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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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28 02:02
  • 签到天数: 77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24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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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2-20 20:29
  • 签到天数: 6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25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继续吧, 我不收你, 自然有收你的人, 哈哈{:1_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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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2-20 20:29
  • 签到天数: 6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25 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向管理员请示,并咨询了某IT论坛的技术团队,就“无线网卡”的问题,做如下答复:

    1,对于各类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USB无线网卡,原则上允许进行交流,但不得在商品介绍中含有任何与破解、蹭网、“免费上网”等有 ...
    龙潜 发表于 2011-5-24 21:04



    {:1_268:} 支持, 这年头能做到追根问底的人不多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每个人都会犯错, 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这么钻牛角尖把问题搞明白{:1_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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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2-20 20:29
  • 签到天数: 6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25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某人的确错了
    冰冻小章鱼 发表于 2011-5-24 20:34

    我错了? 那我改{:1_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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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5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LZ提出的问题,本人再作出如下答复:

    LZ所出物品尽管存在争议,但是LZ的转让帖中未出现破 解、蹭网之类的描述或暗 示。遵照62楼规定,不应给予删贴处理,已向站长申请对该贴给予恢复。
    对于给LZ带来的麻烦和不便, ...
    龙潜 发表于 2011-5-24 21:08


    到底是宣 传部下面的

    第一句话就定性了,之后还....然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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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错了就是错了

    左一句像谁谁谁申请,右一句为了论坛发展,唯独不说自己错了,包括上次删人家复刻ie3.0也是

    明明是自己知识有限造成错误,还要站长事后为你擦屁股




    对了LZ,都给您平反了,赶紧谢主龙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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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1-6 18:28
  • 签到天数: 5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25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改了就算了
    玛索兄弟何必呢
    消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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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26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帖子已经恢复。

    龙潜昨天和我商议过关于无线网卡的界定,暂时没有找到很好的方法区别无线网卡与破解卡的区别。

    在无法明确界定的情况下,楼主对删帖有异议也可以理解。但作为争议物品,论坛版主在无法界定的情况下对帖子进行删除操作,也不能算是过错。也希望能够理解一下版主的工作。

    对无线网卡,论坛暂时以以下标准进行区别:所有文字或图片介绍中带有卡皇、破解、蹭 网、免费上网等与蹭网有关内容或者暗示的,一律作为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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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28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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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5-4 22:3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5-29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大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呵呵!谁都有出错的时候,只要能虚心听取并接受桐油的意见,及时改正,这样的筒子还是个好筒子!{:1_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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