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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indy2002 于 2011-8-15 03:06 编辑
发律师信是很有效滴
yuxiaolong 发表于 2011-8-15 02:07
我上次被电信限制我路由时,
我投诉他,
他们太狡猾了,说是公安局规定要实名上网,不准共享等...
于是我问他要那份公安局红头文件,她们说,这是内部文件不能给我...
于是我打110投诉市公安局越权,但当天市公安局就回复了我,从没下发这个规定,
还说,经查我家里上网早就有了,已是实名上网了...
因为我装了快十年ADSL了,
当时装宽带时确实要填一份申请表给公安局审核批准才能装的,
(注;这些全由电信包办的,因为装宽带前我就用163小猫拨号上网的.那时公安已审核过了.)
我装ADSL时,合同没有说限制用路由,
还可以五个同一帐号,同一密码,同一个MODEM一起五台电脑内各自拨号一起上网的...,(注;要自己买个集线器.)
于是,我叫律师发了封律师给电信,
理由是,
甲方是一个国企而且是一个上市公司,也无视国家法律法规.
在没有经乙方同意下私自单方面修改原双方签定的合同,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保护法.....第几章,第几条......等等........
发出第二天下午,那些什么经理就打电话来说,她全权负责跟进这事,保证让你满意解决为止,
她以按排有关部门加急解除禁路由功能,当天18点左右前完工......
并保证日后再不对我禁路由,还在10000号我上网帐号加注,允许使用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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