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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hanan_tomas 扎西德勒 xiewg 违规处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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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5-13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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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d:hanan_tomas   扎西德勒    xiewg  在帖子中公布他人隐私信息(站内信),违反论坛规则,现删除公布隐私的帖子并对该3位用户禁止发言3日以示警告。
    这个处罚是针对公布他人隐私的违规行为,如在此过程中另有其他违规行为,查实后另行处罚。

    补充处罚决定:
    xiewg    和  扎西德勒 公布他人隐私信息,禁言3日处罚维持不变。

    hanan_tomas利用论坛pm功能向其他坛友发布不实言论,对一些坛友造成了极大地影响,同时也对论坛正常讨论秩序及风气造成了负面影响,改为禁止登陆6个月(禁止登陆将无法使用论坛任何功能),并对所有马甲执行同样处罚。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5 19:45
  • 签到天数: 56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5-13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锁帖前赶紧插入{:3_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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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13 01: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了不要和他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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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4 04:56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5-13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原贴都看不到了,只想问问:谁最先发PM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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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8 05:0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13 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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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13 0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套路来说,先一棒全打,再看群众舆论导向,后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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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7-2 22:1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5-13 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打50大板,弓虽奸不分前后,这次处理了下次再卷土重来。

    明知故犯,多次践踏版规,视违规如儿戏,分明是藐视众版主,把桐油当太极耍。

    封ID 不为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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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13 03: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等等另行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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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0:04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5-13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tomas给论坛添了很多乱子,论坛现在这么乱他的功劳最大,他跟你辩论东拉西扯、转移话题,只允许自己动粗,别人跟他谈心他跟别人谈版规,还投诉区见面,极度BS此人!
    这人人品相当的坏,跟他交谈过的筒友,脾气火爆的、温和的、不温不火的都给他搞了,建议封此人ID!环论坛一个清净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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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处理仅针对公开他人隐私这一项违规内容,并不代表此次事情处理结束,我在帖子中也作过说明。

    其他的违规因为我昨晚回来的太晚,又在高速路堵了好几个小时,没有精力去了解始末,所以还没有处理。

    之所以处理如此急,主要是因为我在周五走的时候已经承诺了周日晚上处理此事,不能食言,所以仅对我了解到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帖子我仍可看到,大家放心,我会尽快去了解事情的始末,并对其他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开放帖子目前还没法做到,因为禁言id系统默认屏蔽帖子,无法人为打开,等3日禁言解除后帖子就可以恢复查看了。

    有人说投诉2天没有处理,是因为这2天我并不在家,上网不便,在周五关闭帖子的时候就已经做出了说明。

    另外很多人说谁和管理员熟的问题,这个不是违规的理由,熟的话,更应该帮助维护论坛的规则,而不是去违反。

    大家继续讨论,如果没有意外,今天晚上下班回来对其他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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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9-30 10:52
  • 签到天数: 83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5-13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鱼大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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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3-28 09:49
  • 签到天数: 85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5-13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机器鱼老大    这次不能太仁慈   
    我建议   给我处罚更严重都可以
    只要能还论坛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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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10 19: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5-13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机器鱼,俺觉得三个人违反版规是事实都处理是没有问题,但是很明显在这个事情中有主次轻重吧,全部一样的处罚不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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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20 08:21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5-13 12: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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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30 00:04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5-13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的意见其实很清楚了,不知道站长是不是能听得进去。
    民可载舟,亦可覆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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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24 20:44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5-1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得少了,但是扎西和主席都是值得尊重的老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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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24 20:44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5-13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得少了,但是扎西和主席都是值得尊重的老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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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7-2 22:1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5-1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ddler 于 2013-5-13 13:42 编辑
    admin 发表于 2013-5-13 07:55
    此次处理仅针对公开他人隐私这一项违规内容,并不代表此次事情处理结束,我在帖子中也作过说明。

    其他的 ...

    版主,我有几句话想说,希望在你处理这件事时有所帮助。

    各打50大板是解决不了近期的风波,就像两个人打架要看谁先动手,有什么动机对吧。

    tomas 犯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一两次了,故意打游击,这里放一枪,那里放一炮,达到目的了就转换阵地,反正禁言3天后又是一条“好汉”。

    你能理解广大桐油的感受吗?

    以下几点请版主 明察秋毫:

    其一:先前在二手区恶意砍价,干扰交易,虽然版主作了禁言处理,导致卖家的交易已经流产了,损失是的卖家,但其被禁言3天后又是一条“好汉”了。

    其二:商家事件,有人举报他是商家在二手区出货,而且其中有的标价几乎就是标准的桐油价,版主也在帖子里提到他已经达到商家规模,但并没做出相应处罚,对论坛其他商家有失公平公正,有损广大桐油权益。

    其三:电话门事件,在明知无电话录音即无法举证的情况下,到处PM 桐油指名道姓说索玛要攻击olight,这不是在散布谣言,恶意诽谤他人,破坏他人声誉吗?版主这都不管,其他桐油有样学样怎么办,歪风邪气岂不是要越吹越烈?!

    其四:站内信事件,自己违规在先,却恶人先告状,还大言不惭说“你也可以去投诉我的”,丝毫没有认错悔改之心,抱着3天后又是一条“好汉“的心态,可见各大50大板已经起不了阻吓作用,为了达到目的,被”处理“一下显然是小事一桩,一而再再而三,视版规为儿戏,其目的可疑,人品可鉴!!

    其五:还是电话门事件:虽说每个人都有言论的自由和权利,但在无法举证的情况下,一旦当事人对此否认,tomas 就必须做出举证,因为电话谈话和站内信一样,属于两个人的私隐,无法举证,即其谈及到的“威胁”,“索玛攻击olight”等言论就成了诽谤,对他人的不实言论难道不应该做出公开的道歉吗?

    就近期的主要矛盾及风波,tomas 就是正牌主角,上述几条也是确实存在的,对于短时间内屡次各种违规,简直就是公开践踏论坛版规,藐视各大版主的权威,正是对近期要进行的整改之风的公然挑衅,破坏论坛秩序,误导及有损广大桐油权益,这是程序正义所不可容忍的。

    永久封ID 不足为过,以示程序正义是神圣不可侵犯之立场。请各大版主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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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5-13 1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ls,并要求加封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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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10-28 15:55
  • 签到天数: 2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3-5-13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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