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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问问,二手区发帖跟出售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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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10 19: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8-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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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问问,比如这个帖子,http://www.shoudian.org/thread-349710-1-1.html今天发帖出售,但是我今天不卖,非要等到好几天之后才卖,至于个中原因,为了搏人气也好,所谓东西暂不在身边也罢,这类帖子算不算犯规。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19 00:51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8-4 1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目前没有禁止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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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8-4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玩啊,谁抢到了谁给我四百块钱还不是都一样花么?
    等boss判定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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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27 12:52
  • 签到天数: 375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8-4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定算是违规啊

    有些人出东西,说几天后发,可能因为不在家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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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10 19: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8-4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退一万步来说,既然不在家你干嘛发帖,就不能等到在家再发么,反正我是很反感这种做法,浪费论坛资源不说,每次上论坛逛二手区帖子总被顶在首页,真正要出或者要买的反而被刷到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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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8-5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款到支付宝,发个短信给家人,让家人代发,在不在家有一毛钱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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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10 19: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1.jpg
    也许是我搬了一天砖,头晕眼花了,只看到8月4号发帖,指明要到8月9号才出售,愣是没看到哪里有“款到支付宝,发个短信给家人,让家人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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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8-5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xzz354 发表于 2013-8-5 17:50
    也许是我搬了一天砖,头晕眼花了,只看到8月4号发帖,指明要到8月9号才出售,愣是没看到哪里有“款到支 ...

    我是回复四楼的帖子,
    和我的二手贴有一毛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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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27 12:52
  • 签到天数: 375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8-5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
    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东西今天不卖,过几天才卖,这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订立之前,告知过几天才卖,也说明了告知了对方
    履行期限

      
    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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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0-19 00:51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3-8-5 2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二手区交易有合同这玩意存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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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5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炒作嫌疑,已更新规则禁止此类行为,规则更新后按新规执行,之前的帖子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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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3-8-5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TEMS 发表于 2013-8-5 18: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

    在论坛讨论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还要遵守论坛规则,论坛规则是对论坛内部具有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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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10 19:5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8-5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器鱼,貌似你么有理解我所说的,我说的是顶楼所指这种今日发帖,但是需要等好几天才肯卖的类似预售的现象,不管啥用心,二手区都应该禁止,而不是简单的禁止抢拍,抢楼,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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