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5333|回复: 52

吐个槽:一群想钱想疯了的主儿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2-7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x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3-12-7 13:30 编辑

    我这个人,平时喜欢瞎折腾,标准“体验党”,所以一般在各个论坛玩,少不了要在二手区转悠。最近碰上一件事儿觉得挺脑残的,在这吐个槽。

    前两年在某玩表的论坛注册了个账号,时不时的去二手杂货区交流一下。后来这个论坛要搞交易实名制,要身份证的电子照片。我一想,为了交易安全,没问题啊,于是乎就发了实名信息过去,申请了论坛头衔。

    后来在论坛里交易,几次都是通过论坛所谓的“中介版主”进行。当然,这版主也不是白干的,论坛根据交易物品的价值,统一收取“中介费”和“银行转账手续费”,然后给版主“发工资”。中介费我能理解,毕竟人家付出劳动了,咱付点劳务费是应该的。但这个“转账手续费”就收的莫名其妙了,通过网银同行转账,970元的交易额竟然就要我10元的“转账手续费”。之前还有几次中介交易,“转账手续费”更是十元至四五十元不等……点击下鼠标、按几下键盘就能挣钱……太幸福了吧?这不明摆着在中介费之外再巧立个收费项目么?

    至于中介版主,更是素质层次不齐,我有一次通过一个武汉的女版主中介交易(该版主自己也在论坛里开店)。前后折腾了一个月,就是不着急发货,就是不着急打款,我和买家分别多次打电话给版主,态度极差,发短信也不回,惹得买家在论坛里投诉举报+骂娘。还有另一个版主,中介着中介着就搀和假货+掉包的事儿了。就这样,论坛不思整顿,不思进取,竟然还在一心想着挣钱。

    这不,上周这个论坛又发通知了,不管价值几何,凡是每月转让物品超过三件,或是通过中介交易卖出次数多于购买次数的,一律视为“商家”。即日起,前三个月每个月200元“信息发布费”,第四个月开始每个月360元“发布费”,否则直接锁ID……

    我晕的,我压根就不知道还有什么每月三件以下的数量限制!我每次在论坛交钱中介交易时怎么不说我数量超标了?可怜我次次论坛中介交易都支付各种中介费、手续费,依旧被锁了ID。一个月360元“发布费”……可怜我在这个论坛里出的东西全部加在一起一共才售价700元……连两个月“发布费”都不够啊。

    新注册个ID进去联系管理员,前前后后就一句话:交钱就解锁!再发信息给几个管理员解释我不是商家,保证自行删帖,结果连回复都没有了。

    想起著名的户外网站8264,曾有一阵子发个二手贴还要消耗所谓的“8264币”,而这种币需要做各种论坛任务才能获取(说白了就是各种商业营销活动)。一时人气大跌。这年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免费的网站论坛还不好找么?最近再去8264,上述规定已悄然取消。

    铺天盖地的广告费挣不够,各种商业活动费挣不够,各种中介费、手续费挣不够……现在又变着法的要挣什么信息发布费,呵呵,嘴脸啊,真是一群想钱想疯了的主儿……既然要杀鸡取卵,涸泽而渔,那我就等着看好戏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7 1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杀鸡取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8 13:26
  • 签到天数: 214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2-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要中介费、手续费的论坛不去,又不是淘宝商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7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巧立名目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7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手版主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3-12-7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鸡取卵,真正的短视。
    这些小玩具,毕竟实用的较少,很多人都是 玩一下新鲜,然后就换钱搞新的,
    如果二手流通不畅,就没多少人舍得花钱购置新品了。
    二手区的繁荣直接关系着论坛的繁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20 08:21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7 1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长,慢慢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0-14 20:16
  • 签到天数: 345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2-7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2 16:07
  • 签到天数: 71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2-7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呃~~~好长的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22 21:30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2-7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都是跟那个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裆学滴!{:1_28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6-4-16 13:44
  • 签到天数: 263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3-12-7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比比皆是啊{:1_28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1-17 21:53
  • 签到天数: 5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7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个调包,中介做成这样牛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7-2 22:16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2-7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直不理解二手区为何要设置中介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6-12-22 21:2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3-12-7 16: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3的中介,不靠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2-29 01:00
  • 签到天数: 135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3-12-7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20 17:20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3-12-7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0 22: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3-12-7 16: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14 06:46
  • 签到天数: 333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3-12-7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2-7 09:23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3-12-7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不过好像转账的话银行是要收手续费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8 18:58
  • 签到天数: 67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3-12-7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要钱不要脸啊!{:1_28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10-15 04:26 , Processed in 0.138488 second(s), 6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