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新传 发表于 2010-9-27 16:58

本帖最后由 老兵新传 于 2010-9-27 17:04 编辑

这里的桐油无论老坛友新坛友(包括本人)都对ANY在坛里的表现及其作品都熟悉不过了,他的标题加上的那几个字无非是想提醒坛友是哪一个版本,用意其实还是好的。从贴子第一句就直白的说明了内容,没有铜臭味,只有小学文化的我单从这一句却也能理解标题的意思了,这根所谓的“擦边球”是完全无关的,这个球相信ANY本人不会打,也完全无需要打。可能是有人神经过敏,逮不到老鼠反逮住了猫,故而欲加之罪罢。

soundwin 发表于 2010-9-27 17:04

正常的天朝

玩转 发表于 2010-9-27 17:07

路过、、、路过

soundwin 发表于 2010-9-27 17:09

论坛很快会变成商坛了

tingni 发表于 2010-9-27 17:20

看了61楼老兄的发言,我几乎就要无言了.
我就打起精神再啰嗦一下.
对any的行为,如果我不支持的话,根本就不会有白菜白光出现再我们论坛.这里我把话说白了,如果不是我数次在版主讨论中力挺,根本就不会有白菜白光和万节电池团购.当然白猫现在做了商家,而且我还在他那买过东西.
白菜白光从范围上来说,已经超出了电池与充电器的范围,依版规,无需多言,直接删除就可以了.
我认为any这个标题会给其他的商家以错误的信号,如果其他商家都来打这个擦边球,我是不是得天天解释?单纯解释今天的问题就已经耗去几个小时,你认为我一天有几个小时可以拿来看论坛?

myxzone 发表于 2010-9-27 17:33

此版块现在是“电池&综合DIY”依版规没有超出范围
“电池与充电器”版块已成为过去

fdn86 发表于 2010-9-27 17:39

看了61楼老兄的发言,我几乎就要无言了.
... 白菜白光从范围上来说,已经超出了电池与充电器的范围,依版规,无需多言,直接删除就可以了 ...
tingni 发表于 2010-9-27 17:20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您好:俺是“手电大家谈”的后来者,对各个“分舵”的了解很少。就“电池&综合DIY”版面来说,截止到此刻,归于“电池”的主题占97页;归于“充电器”的主题占166页;归于“其它DIY”的主题占222页。像俺这种“新警察”,难免会理解为本版面当然可以讨论“超出了电池与充电器的范围”的话题,不然的话,为什么不把这个最粗的“鼎足”“掰掉”?别怪俺不读书、不看CCTV,除了俺的无知之外,不“依版规”、没有“直接删除”这222页贴子,是不是存在误导的可能?

waxgg 发表于 2010-9-27 17:42

不能太教条了~~电池和充电器板块,仅仅发些电池或者晒晒充电器什么的,那也太单调了!何况白菜白光和充电器说起来还是有密切关系的呵,改造和完善它就得需要一个好的焊接工具嘛。
   商场是卖东西的,不是经常也有乐队歌手去叫唤一下,为的是什么?还不是聚集人气吗。

ITOUR 发表于 2010-9-27 17:56

图片全挂

hilloo 发表于 2010-9-27 18:24

权力就是用来滥用的

special 发表于 2010-9-27 18:54

special 发表于 2010-9-27 18:58

老兵新传 发表于 2010-9-27 19:01

本帖最后由 老兵新传 于 2010-9-27 19:09 编辑

坦白说吧,在别的维修论坛,我已经是工程师以上的级别了,但我对电池和充电器却很不熟悉,从不在意,因为过去考究得实在太少了,反而是白菜白光吸引了我投奔到这里来的。刚进这坛子我就注意到这版块的“---综合DIY”,感觉这广泛的交流内容比那些死板的专业论坛活跃多了,也正因为如此,我无意的开始在这里吸收了大家各方面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也逐渐对电池和充电器“染瘾”了,并且也不断向朋友介绍并推广这个论坛,相信目前坛里面的不少兄弟长官也是因此而支持这个版块的吧,可以预料,假如没有“-------综合DIY”就没有我在这里说话的时候,我也没有那么多的兄弟和长官——————————看来应该就是这坛、这版块之所以“火”之处吧。

zpkun 发表于 2010-9-27 19:07

要出事了要出事了

yyrtnn 发表于 2010-9-27 19:15

支持any,建议尝试建立健全版主弹劾罢免机制,国家都有犯错的时候,还有国家赔偿呢,还不允许版主犯个错,更何况是“通常我们没办法每个帖子的正文跟帖都去看,有时候确实会出现疏漏”、“对于充电器与电池,我已经没有了当年的热度,所以看帖热情也确实下降了”(版主原话)这样的版主

Rooooooocky 发表于 2010-9-27 19:23

版主弹劾制...   有的话我支持龙版下课{:1_242:}

kkkkkong 发表于 2010-9-27 19:24

热情下降了,做版主又得罪人,干脆别做了,想说啥就说啥,大不了被封ID嘛。

special 发表于 2010-9-27 19:36

xmdzshz 发表于 2010-9-27 19:39

小心地支持下any,其余话不敢说,围观。

怒独僧 发表于 2010-9-27 19:43

兄弟们不要太针锋相对了,换位思考一下,现在版主心理是多么的不爽呢?
这事可以说是办错了,但是并不算是特别严重,也完全没到要弹劾的地步。
其实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是any曾经“一朝被蛇咬”过,看到帖子被关闭,可能太难以接受了,正常情况下,给版主回一个PM,说明情况,应该就可以解开了。

其实版主在进行管理操作的时候,常常是感觉很平常的一个操作,在坛友看来往往是很不爽的,因为会有一种被约束的感觉,对于那些故意发广告的人来说他也许无所谓,但对于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热心坛友来说确实是太难以接受了。

这事大家不要太追究了,难道非要版主发贴认错道歉才能了结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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