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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uscel

龙潜再给我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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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6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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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9-8-2 09:08
  • 签到天数: 172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3-16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老觉得39楼的Knot是某位版主的马甲,说错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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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6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我同意,老朋友之间私底下无所谓,但在大街上,你听到某人咋咋呼呼的,也不会很舒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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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6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为什么,我也老觉得39楼的Knot是某位版主的马甲,说错勿怪。
    xmdzshz 发表于 2010-3-16 23:26

    您觉得像是哪位版主的马甲呢?{:1_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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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3-17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回收站把原帖找出来并截图,其他我不再多说。
    ti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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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3-17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LED区重新开了个帖子,依旧是脏话不止……看来不说脏话,楼主就无法正确表达他的意识,我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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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24 11:58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3-17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耐心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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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19 00:00
  • 签到天数: 18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3-17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玩的不开心就退了吧,我收了论坛纪念版就没兴趣玩手电了。
    国人畸形的思维方式不是几代人就能改变过来的,重建道德观﹑信仰价值观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当然这需要主权在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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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4 17:29
  • 签到天数: 114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3-17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那句话,有些口头禅兄弟们嘴上说说就可以了,
    打到字面上看还是很难看的。举个例子

    肌肉兄注意看:我山东人,96年来南京, 第一次跟南京同学吃饭,
                 差点没把桌子掀翻了, 因为他说:

                 我 ri ni ma 这什么菜啊? 我一听,我老娘什么时候得罪你了,
                 问候我家人,这不是找扇啊,立马想干他,后来才明白,这是
                 当地土著的口头禅,语气助词,等同于--这是什么烂菜啊,可是如果我入乡随俗在论坛里面
                 这么说,我不早被人砍死了! 现在听多了也就麻木了。

       所以,一些自己习以为常的说话方式,别人不一定习惯,这事也就这点问题,
       帖子封了算了,反正看来看去真没啥了不得的,龙潜真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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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丫”,北京方言,是粗话。 原本应是“丫挺的”,在实际使用中,一般简化为“丫的”。丫挺更多的情况是表示第二人称、第三人称的复数,如:他们这帮丫挺,你们这帮丫挺的,
    第二人称单数形式一般称“你丫”,比如“你丫找抽是吧?”;
    第三人称单数形式使用一般是单称“丫”,比如“丫就是一二百五,脑子有病。”

    是“丫头养的”的连读。一般为第三人称代词,含贬义。同第二人称代词“你”连用时则为第二人称代词。
    古时候妇女社会地位低,人们普遍歧视非婚生子女,未婚少女往往被称为丫头。意思是说人家没爸爸。


    楼主胖哥哥,要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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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0-12-25 16:25
  • 签到天数: 506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3-1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LZ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患者(很有名的狂躁症的一种)。{:1_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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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17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LED区重新开了个帖子,依旧是脏话不止……看来不说脏话,楼主就无法正确表达他的意识,我服了。
    龙潜 发表于 2010-3-17 07:35


    1.主要障碍为缺乏对人之基本信赖,其特点乃在於使用"否定作用″"外射作用″来处理其心理困难,而导致系统化之妄想构造。
    2.敏感且较自私自利以自我享乐为目的富於猜忌、斗气。
    3.通常毛病是无法看轻自我界限,分不清自己与他人之看法。
    4.有不少妄想的病人内心确实有一些他个人认为不可告人之秘密,内疚非常,很怕人知道。
    5.缺乏认识自己动机与态度之能力。
    6.缺乏对他人信赖,总报以"别人总是凶恶的敌人″之观念,而且自我内心攻击的冲动,故与他人关系不善。
    7.有些病人发病乃因处於特殊环境如处身异地等。
    8.妄想内容除受个人因素影响,还受到社会文化诸因素影响。



    1.病人不愿接受门诊治疗及其他的任何治疗时。
    2.病人的妄想影响到他的社会功能时。
    3.因妄想的关系而有破坏、自伤、自杀、伤人、他杀之倾向或行为时,最好能强迫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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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1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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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17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iqi 于 2010-3-17 14:41 编辑

    几次事件来看 KNOT总有点火上浇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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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17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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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4-9-13 13:42
  • 签到天数: 113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3-1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knot和版主{:1_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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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17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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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17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又是这样的事啊……
    看来版主转帖之类的动作还是谨慎再谨慎的好,能不转不删的,就算牵强附会也不要东,否则很容易引起误会和摩擦的。
    难道转帖删帖就那么好玩么?就能体现出版主的特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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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0-3-17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LZ是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患者(很有名的狂躁症的一种)。{:1_254:}
    qjhy 发表于 2010-3-17 10:50


    大哥,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不是你理解的被害妄想症一类的,跟躁狂也十万八千里呢

    ===============

    以下摘自百度百科: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定义
      西方心理学家这样解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条件
      据心理学者的研究,情感上会依赖他人且容易受感动的人,若遇到类似的状况,很容易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通常有下列几项特征: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此外,日常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但由于情节较轻,不被重视。通常有三个特征: 1、受害者感到害怕,产生严重的心里恐惧。
      2、受害者最终安全的离开,没有实际的身体上的伤害。
      3、受害者对于类似情况始终不知所措。
      而通常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会经历以下四大历程:
      1、恐惧:因为突如其来的胁迫与威吓导致现况改变。
      2、害怕:垄罩在不安的环境中,身心皆受威胁。
      3、同情:和挟持者长期相处体认到对方不得已行为,且并未受到‘直接’伤害。
      4、帮助:给予挟持者无形帮助如配合,不逃脱,安抚等;或有形帮助如协助逃脱,向法官说情,一起逃亡等。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起源

    1973年的斯德哥尔摩银行劫案
      
    1973年的斯德哥尔摩银行劫案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与Clark
    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of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这件事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而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的普遍。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经验。以人质为例,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第1,是要你切实感觉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胁,让你感觉到,至于是不是要发生不一定。然后相信这个施暴的人随时会这么做,是毫不犹豫。
      第2,这个施暴的人一定会给你施以小恩小惠,最关键的条件。如在你各种绝望的情况下给你水喝。
      第3,除了他给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它信息都不让你得到,完全隔离了。
      第4,让你感到无路可逃。
      有了这4个条件下,人们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警方找来心理学家:三个人质为甚么在最后的性命关头都帮匪徒逃命呢?专家深入研究,结论是: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遇上了一个凶狂的杀手,杀手不讲理,随时要取他的命,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恐怖份子对他的宽忍和慈悲。对於绑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就叫“斯德哥尔摩精神症候群”。一九七四年,美国报业大王赫斯的千金被美国的“新人民军”绑架,最后自己也穿上了军装,参加抢劫银行,感谢恐怖份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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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4 17:29
  • 签到天数: 114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3-1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大家都不是成心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咱围观的群众就别添油了,别上纲上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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