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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zbbs

关于讨论颜色遇到侵权问题请各位老大桐油们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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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4-2 13:1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12-15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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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申请有专业,楼主就是侵权
    如果没申请,就不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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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老狼的产品会在市场上造成像康帅博,雲碧等产品一样恶劣的影响,靠相似的包装故意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的话,某厂家完全可以将其毙掉;但关键是100块钱以上的手电本来就是个小众消费品,愿意花100块钱以上购买手电的消费者大都也是对手电比较了解的人,所以基本不会出现因为外观相似而错误购买的情况。。。所以,是某厂家的人看老狼参考了其产品赚了银子不高兴了

    就事论事,别无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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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5-21 06:36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15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专利还好意思跳出来说人家侵权      这都什么**逻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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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新产品什么时候开始发售,有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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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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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5-21 09:59
  • 签到天数: 67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t6672 于 2011-12-15 10:23 编辑

    同意楼上意见。在我看来,明显第二张图片的更漂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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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炫卫有申请过外观专利

    如果LZ没有申请,那么法理上,你是侵权的

    炫卫如果起诉你,你肯定败诉,就看炫卫想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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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即将推出的磁控小直就这样先火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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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4-6-21 21:29
  • 签到天数: 3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15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让SF到论坛来交点保护费,这样估计有50%的置顶商家要被告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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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7-30 16:00
  • 签到天数: 1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2-15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老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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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狼兄被出一身汗来了,没办法,赚钱总是有风险的同行如仇敌。咨询一下有经验律师,别吃亏。{:1_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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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15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侵权,并不仅限于侵犯专利权,外观仿制,同样可适用其他法律,以下是相关资料:

    产品的外观设计并不仅仅受专利法保护,还受版权法,商标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只要适用以上任何一项,就可以认为侵权。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中,外观设计较为特殊。作为一种发明,它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作为某种美学思想的表述,它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当它在市场上获得显著性或第二含义后,又可以作为商标得到商标法的保护,或作为商品外观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外观设计问题涉及专利权、版权法、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外观设计与商品包装外观设计可获得专利法的保护,但商品包装只能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关 键 词】外观设计/专利/版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商品包装
    【 正 文 】在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对象中,外观设计是一个特殊的保护对象。就外观设计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来说,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就外观设计是一种美学观念的表述来说,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而当外观设计在市场上获得了可识别性时,又可以作为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或者作为商品装潢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一、外观设计与专利法
    当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属于一项新的发明创造时,毫无疑问应当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和美国,都赋予了外观设计以专利权的保护。《中国专利法》第2 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的外观设计。"美国专利法第16章也专门规定了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与发明专利和植物专利相并立。根据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二、外观设计与版权法
    版权法保护思想观念的表述。其中的思想观念包括美学思想观念,其中的表述也包括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的表述方式。因而,当一件富有美感,以图案、形状和色彩组成的外观设计构成作品时,就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

    三、外观设计与商标法
    一般说来,外观设计由专利法予以保护,商标由商标法予以保护,二者似乎不应有重叠之处。但在事实上,外观设计与商标又有一些共同之外。外观设计是由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构成的,商标是由文字、图案、形状或其结合构成的。

    四、外观设计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我国,具有识别性的立体外观设计虽然得不到商标法的保护,但可以得到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根据1993 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5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相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的"商品装潢"即含有商品(产品)外观设计的内容,包括平面的和立体的外观设计。对此可以做出进一步的解释。</p><p>1995年7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其中第3条说:"本规定所称装横,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在商品上附加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应当包括平面的和立体的产品(商品)外观设计。这样,不论是平面的还是立体的外观设计,只要具有可识别性,就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的保护。

    http://www.iolaw.org.cn/showarticle.asp?id=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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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15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类似产品相似角度的图片对比,相似度有多少请大家自己判断,不同角度的图片无可比性。 mz.JPG sm.JPG


    至于有些人说有黑幕,收黑钱之类的,请拿出事实依据,不然我们将认为是一种诽谤行为!!

    另外,有些筒友说的付费商家的权利保护问题,论坛商家的权利仅限于在自己的板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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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沙色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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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15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让SF到论坛来交点保护费,这样估计有50%的置顶商家要被告侵权了
    xiewg 发表于 2011-12-15 13:22


    实际上仿sf的产品很多,我们也删除了很多,包括不少论坛商家的帖子。


    大家可以换位思考一下,自己花了很大心思很多精力以及费用设计出来的东西,轻易就被抄袭,是不是自己也会觉得很气愤?

    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确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甚至通过法律途径也多数只是浪费钱和时间,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支持仿制。

    对比的图片我已经贴出来,相信明理的人一看就明白是否有仿。相关的法律依据我也已经贴出,大家可以参考。

    另外,如有人继续借此事对论坛进行无中生有的诽谤攻击,直接禁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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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9-22 10:32
  • 签到天数: 346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12-15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理解,来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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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2-15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有法律专业的桐油吗?出来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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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12-15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出来冒泡了。相似度90%。那还是看谁先申请专利了。我觉得S是小题大做了,如果你的产品质量好的话,就不怕没客户不怕被山寨,反之没人去山寨的产品是没市场需求的产品!与其花大量金钱和精力去维权不如去研发新产品。有名的WIN系统被山寨有几个被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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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3-10 23:04
  • 签到天数: 114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12-1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不管其他的东西如何山寨,中国用盗版的用户占到几成,那些我们都无权过问,
    但在手电论坛,我们仍会继续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算会遇到阻力,我们也会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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