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工Z 发表于 2010-1-26 20:37

好吧。惹不起我躲得起行不?!

立此存照,此人——elks——只要还在做二手区版主一天,本人一天不会去二手区。

有意思么?我不就在版规讨论帖里呛了你两句么,就公报私仇删我贴?
我这篇回帖触犯哪条版规了?难道你就看见后面“纯帮顶”的字样,前面的文字就选择性失明了?删帖很好玩?难道你认为我在二手区回帖是为了赚分?谁不知道二手区发帖是扣分的啊!

说实话,我也认为这位不适合做版主。此人二手区一上任就搞得满城风雨:先是为销赃的小偷说话(可参考此帖http://shoudian.org/thread-121921-1-1.html),然后又是在二手区大搞他所谓的“改革”,禁止淘宝链接什么的。那么多人反对他却仍然一意孤行。别人发出不同意见,此人却进行打击报复,牵强附会的删别人回帖。这是一个版主应该具有的素质么?为销赃的小偷说话,说明其是非不分;一上来就乱搞改革不听劝阻,说明其刚愎自用;对他人打击报复,说明其心胸狭窄。我不知道论坛管理层如何能让如此之人做在此位置上。

在此,我向论坛管理层投诉此人,并提出自己的看法:elks的确不适合当版主。
同时申明:为防止再次被打击报复,只要此人一天还在做二手区版主,本人一天不会去二手区发帖回帖。

卧底 发表于 2010-1-26 20:46

支持禁止淘宝链接。
俺曾经和论坛一兄弟在论坛交易一手电,兄弟在帖子上有淘宝链接,让论坛另外一个人给抢拍走了。

feijh 发表于 2010-1-26 20:48

一声长叹!无语!版规不是橡皮筋,可松可紧!松的时候替小偷说话,紧的时候搞杀无赦!

wasp 发表于 2010-1-26 20:55

2手版规是论坛管理组讨论通过的,并非ELKS版主自己搞的,请不要用个人推测作为事实依据。
2手版规发布后,ELKS版主为了听取更多坛友的声音,才开设了那个提意见帖子。有个人见解,可以提出不同意见,论坛也会统筹考虑。
对于禁止淘宝链接,我们的考虑是禁绝商家连接,使其无法吃免费午餐;其次,坛友的淘宝链接,完全可以在购买意向达成之后用pm提供,我们完全支持并推荐使用支付宝交易,但是支付宝交易可以在交易帖中声明,而未必一定要挂出连接。作为一个普通要转让闲置物品的筒友,不会十分介意是否在帖子中直接挂出商品连接。第一时间公开连接,那么是以论坛回复“我要了”为准还是以淘宝拍下为准,这个争执一起,到头来还不是在论坛引起一番扰攘。我们极不愿意看见论坛成为一个口水泛滥的场所。
至于ELKS版主是否合适承担版主工作,论坛管理组会有其原则和判断,当然也很谢谢你提出不同的观点和意见。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0-1-26 21:10

一样

我也被删了不少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0-1-26 21:13

zzqzhangboy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elks 执行 删除回复 操作。
神火的原装电池 8元一个
发表时间: 2010-1-7 21:40
所在版块: 二手交流与转让

操作理由: 违规内容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elks 执行 删除回复 操作。
这个神火套套真贵啊
发表时间: 2010-1-7 12:12
所在版块: 二手交流与转让

操作理由: 违规内容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这个也算。。违规??

灌水了吗?
转发

2010-1-26 20:55 elks

呵呵,顺手了,不好意思啊。下次给你加分补偿一下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0-1-26 21:13

小无语

在这样删下去

我会被系统自动禁言了!

{:1_252:}

knot 发表于 2010-1-26 21:25

此类无聊回复还有很多。

特工Z 发表于 2010-1-26 21:34

支持禁止淘宝链接。
俺曾经和论坛一兄弟在论坛交易一手电,兄弟在帖子上有淘宝链接,让论坛另外一个人给抢拍走了。
卧底 发表于 2010-1-26 20:46 http://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习惯是,发帖,上图,挂淘宝链接。然后就不管了,有时间的话时不时来看一下。
因为我要工作要生活,我没那么多时间挂在坛子上。相信买我东西的兄弟也一样。要是他说“我要了”,再等我上来PM链接,再等他上来拍下付款……两天都过去了。要是再碰上个鸽协的,等他几天没回音,欲哭无泪啊!
既然挂出链接来,就说明我放弃选择买家的权利,谁手快谁抢到。有什么不对么
希望论坛要是想限制商家的广告,用点别的办法,不要学公务员队伍玩“一刀切”。这种方法很让人诟病的

特工Z 发表于 2010-1-26 21:35

另:谢谢W版的回复。

simmit 发表于 2010-1-26 21:52

xslwhwxh 发表于 2010-1-26 21:59

本帖最后由 xslwhwxh 于 2010-1-26 22:17 编辑

好像今天删了不少 原来发布新规定了 算我没说

zzqzhangboy 发表于 2010-1-26 22:06

此类无聊回复还有很多。
knot 发表于 2010-1-26 21:25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你跟我干上了?{:1_246:}

小无语

让你自己唱独角戏去{:1_244:}

sean_fz 发表于 2010-1-26 22:12

搞了半天二手区现在发贴回复都要花钱啦,早知道会被删贴今天就不去顶贴了,新版规也要适当听取一些坛友的意见吧,要不是今天被删了几个帖还不知道有什么新版规呢。看来今后要做长期潜水员了,天冷了要冬眠

wasp 发表于 2010-1-26 22:21

TO:zzqzhangboy
你的很多回帖内容的确值得商榷。今后可能很多都会被删除,请你也注意一下,因为你曾经被站长警告过一次了。

TXB 发表于 2010-1-26 22:24

二手区发帖扣分啊?

TXB 发表于 2010-1-26 22:24

二手区发帖扣分啊?

oipora 发表于 2010-1-26 22:25

2010-1-26 19:39
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回复被 elks 执行 删除回复 操作。
都敢还价啊,我不敢还
发表时间: 2010-1-5 18:41
所在版块: 二手交流与转让

操作理由: 违规内容

如果您对本管理操作有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这个当时很多筒友对当时不知谁的筒子杀价,我发表点自已的看法,这也删?

是的,惹不起,咱躲得起

ayqltg 发表于 2010-1-26 22:37

一样删了不少。尽量不说话

xmdzshz 发表于 2010-1-26 22:52

要做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不要搞“一言堂”
事实已经证明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只有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才会长久!
所以,有关二手区的争议,建议投票表决。
页: [1] 2 3 4 5 6 7
查看完整版本: 好吧。惹不起我躲得起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