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VG007 发表于 2015-4-25 01:16

清影无边 发表于 2015-4-24 22:56
楼上zhangweixuanzzz兄弟就是律师   我去年有劳务纠纷就咨询他了的!人很好…说的也详细,论坛里面也有专 ...

我看他的回复,觉得更像一名卫道士。
抓住一点屁事,上纲上线,我最瞧不起这类人,没为社会建设出什么力,天天盯着别人小毛病。就算是律师,也是小律师,心胸不大办不成大案,鸡毛蒜皮的案子合适他。
再说回事件本身的两个当事人,他们生意的规模和心胸大小也基本成比例,话说江夏也做的不大,当事人想比谁生意做的小的话,请继续互喷……

客气客气 发表于 2015-4-25 06:27

太虚神瑛 发表于 2015-4-24 17:29
LZ,我看了江夏的道歉贴,写得很诚恳啊。也没说用的日亚的LED。
另:一,我不喜欢紫外线灯,觉得没多大用处 ...

我也是没买过以上两位的任何商品,也不认识争吵的两位,我只是挺楼主,现在网络很方便,用图之前打声招呼根本不是事,问题是你眼里也没有人家,楼主拍照不是说费力吧,至少是要时间和精力的,你把人家当空气吗?不要说有时间盗图,没时间打招呼。

客气客气 发表于 2015-4-25 06:30

电击者 发表于 2015-4-24 21:37
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商场如战场,何况在手电业进入严重过剩,技术壁垒又低,战斗早已打响!明枪易躲暗箭 ...

客气客气 发表于 2015-4-25 06:38

assa2000 发表于 2015-4-24 23:02
就这个邮票论这个邮票,呵呵,我以为你又转卖邮票了,话题转移是够快的。
我这样毫不客气的说你,你也没 ...

好心被*咬

恭喜 发表于 2015-4-25 11:37

再怎么说,江夏不对在先,但是楼主也别不依不饶了

非凡精英 发表于 2015-4-25 13:10

有点乱,需要理一下思路。

feverboy 发表于 2015-4-25 13:48

恭喜 发表于 2015-4-25 11:37
再怎么说,江夏不对在先,但是楼主也别不依不饶了

朋友说的是!!   这个事情就这样吧

zhangweixuanzzz 发表于 2015-4-25 17:00

gwzx125 发表于 2015-4-24 21:52
哪位是律师?幸会.本人也有律师资格.
给律师界丢人了.

不好意思,丢你的人了。{:5_589:}

zhangweixuanzzz 发表于 2015-4-25 17:01

nVG007 发表于 2015-4-25 01:16
我看他的回复,觉得更像一名卫道士。
抓住一点屁事,上纲上线,我最瞧不起这类人,没为社会建设出什么力 ...

不好意思,给你大号丢人了。哈哈哈

zhangweixuanzzz 发表于 2015-4-25 17:03

nVG007 发表于 2015-4-25 00:56
你小时候没撒尿?按你的逻辑就是这辈子没公德了?而且我也没见过你道歉,现在还好意思跳出来说一个道歉了 ...

不好意思,我这个卫道士丢你大号的人了,我向你道歉了

nVG007 发表于 2015-4-25 19:10

zhangweixuanzzz 发表于 2015-4-25 17:03
不好意思,我这个卫道士丢你大号的人了,我向你道歉了

我大号是tank007啊,你没丢我的人哦!仔细看后缀行吗?已笑尿。{:5_604:}

nVG007 发表于 2015-4-25 19:12

zhangweixuanzzz 发表于 2015-4-25 17:01
不好意思,给你大号丢人了。哈哈哈

我大号是tank007啊,你没丢我的人哦!仔细看后缀行吗?已笑尿。{:5_604:}

tianyavip 发表于 2015-4-26 12:39

点赞了

feverboy 发表于 2015-4-26 12:47

tianyavip 发表于 2015-4-26 12:39
点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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