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夷归汉 发表于 2012-3-11 09:54

期待更详细的规则

psyche96933 发表于 2012-3-11 09:58

好啊!早就看有选择买家不顺眼了

陈默 发表于 2012-3-11 10:03

支持!!!!!!!!!!

裸奔 发表于 2012-3-11 10:05

我只回帖,不说话

gpyhy 发表于 2012-3-11 10:13

坚决支持论坛最高决定。
见有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利,
我也保留选择卖家的权利。

flybike007. 发表于 2012-3-11 10:22

支持!!

xxxnm 发表于 2012-3-11 10:52

帮顶帮顶

koma1407 发表于 2012-3-11 10:55

支持鱼大英明的决策!

光の使者 发表于 2012-3-11 10:55

卖家指定一些条件,只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买家,这是否算是保留了选择买家权利?

lzh5699 发表于 2012-3-11 10:59

支持,口头同意交易也是同意,反悔就是违约!

cckjzwater 发表于 2012-3-11 11:00

光の使者 发表于 2012-3-11 10:55卖家指定一些条件,只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买家,这是否算是保留了选择买家权利? ...

要是事先说明应该不算吧!

glock 发表于 2012-3-11 11:06

支持此规定,但是要细则。对于放鸽子的要有严厉措施

YAOYAOYYO 发表于 2012-3-11 11:23

有明确规定最好

zxl998 发表于 2012-3-11 11:49

支持,以贴子上留言我要了为准吧

spick 发表于 2012-3-11 11:56

我虽然有时候也写保留选择卖家的权力,但都是卖给第一个要的人了。不过如此从卖家角度想,不愿意卖给放过自己鸽子或不喜欢的人也是卖家的自由。

xianfu993 发表于 2012-3-11 12:15

支持 强烈支持

zhu8jie 发表于 2012-3-11 12:22

好好好!

gogo345 发表于 2012-3-11 12:33

好,看上就买,不墨迹,但是要如实描述,为啥要出一定写

yangng 发表于 2012-3-11 12:36

支持鱼版!

calvinchan 发表于 2012-3-11 12:40

鱼大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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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即日起,不再允许二手区出现保留选择买家权利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