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pbyh 发表于 2012-3-11 12:40

要求以"我要了"为准,不能私下PM决定.

zz0215 发表于 2012-3-11 12:48

关键是落实好

luo002 发表于 2012-3-11 12:57

嗯,这个要支持

kyp1977 发表于 2012-3-11 12:59

kyp1977 发表于 2012-3-11 13:00

纠缠 发表于 2012-3-11 13:04

出来卖是不要什么选择了。

twitter 发表于 2012-3-11 13:05

希望也能禁止搭车出售的

365280210 发表于 2012-3-11 13:07

支持公平交易!

灰尘勿扰 发表于 2012-3-11 13:08

嗯 对于新手来说是个好消息

gaojian002 发表于 2012-3-11 13:15

鱼大 英明……

tl64 发表于 2012-3-11 13:24

..........................

阳光99 发表于 2012-3-11 13:34

保留选择买家也是逼不得已,有的人在帖子里说我要了可私下里却要求卖家包邮砍价,卖家不同意又回复放弃,搞的别人以为商品有问题似得,而且部分人经常放鸽子,在线的也联系不上,不知道是心里变 态耍卖家有快 感还是怎么回事,如果二手区黑名单能同步执行的话我想很多卖家会取消保留选择买家权利这句话的。

wolovelovelove 发表于 2012-3-11 13:36

就应该平等对待

浮生,若梦 发表于 2012-3-11 13:42

53楼说的是,下次来个禁止砍价,这下就可以以“我要了”为准了。

sailor1179 发表于 2012-3-11 13:45

最好规定个具体的支付时间多少小时后无效之类的

aying 发表于 2012-3-11 13:50

这样有用么?我只看见无数说我要了的人最后放鸽子,无数人喊预定先占着坑,卖家纯朴,就等着结果在2页没消息了。
那又怎么办,再投诉?
买卖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规定TAOBAO吧,出了问题还来论坛投诉,你幼稚不幼稚阿。

啊飞 发表于 2012-3-11 13:54

市场。。。这趟水很深很浑浊的。

nifeiyang 发表于 2012-3-11 14:44

约束是要有的,买卖双方自觉也是必须的

sanolee 发表于 2012-3-11 15:12

建议直接上淘宝跳蚤二手链接,谁都可以拍下,商品不会被前面人拍下而下架,只有被拍下的人付款了才下架,这样对买卖家都很公平啊

如果 发表于 2012-3-11 15:17

这个规定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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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即日起,不再允许二手区出现保留选择买家权利说法